不服輸喜歡英倫風。經常穿燈芯絨褲子和袖子上有布質裝飾補丁的毛衣。可頭發不聽話,不知道是不是小時營養不良的原因,又幹又柴倔強的四麵支棱著。不服輸的五官還算端正,但皮膚顏色嚴重不勻,白一片,黑一片,還有兩坨高原紅。滿頭滿臉的鄉土味兒,跟那套英倫風的打扮著實不配。喜清靜每每看著就忍不住的想笑,又覺得這樣不厚道,憋的難受。可不服輸感覺挺好的。
不服輸喜歡爭論和炫耀,智商和風度又不如其它同學高。且生活極其節儉。開 Party 時多空手而去, 什麽好吃吃什麽。所以同學們有些瞧不起他。居說他的記錄是一個月吃飯隻用了$85。留下所有的錢等著老婆來花。不服輸的老婆是北大教授的女兒,和避妖在一個學校。是有老公接老公送的不漂亮女孩兒中的一個。
我一直有些護著他,覺得他努力想把自己變的風流倜儻些,隻是鄉土的烙印太重,一時半會變不過來。所以不服輸和我走的比較近。
我畢業7年後,不服輸轉來我們公司成了我同事。再次見到他時,不服輸已經褪去了80%的鄉土氣,頭發順了,臉色勻了。一兒一女,夫妻恩愛。還是喜歡英倫風,但看著不別扭了。隻是不服輸的本性未改。仍然喜歡爭論和炫耀,仍然不大受同事待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