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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夢筆關於被“被騙”和被“醒悟”的澄清與聲明/轉載

(2019-12-17 07:40:21) 下一個

楊夢筆關於被“被騙”和被“醒悟”的澄清與聲明/轉載

Mengbi Yang <> 於 2019年12月16日 週一 下午11:44寫道:
聲明

我參加全聯總美東會議是自願的,並非是被騙的。參加完會議,回到美西後,我的原話是,我事前不清楚美東美西的矛盾,接到邀請,沒有多想,就參加了。事後才知道兩方麵有矛盾。我的話,被錯誤解讀為“被騙去,事後醒悟”。這不符合事實。

事實的真相是,一切推動中國大陸民主自由平等的活動,我都願意參加。美東美西的會議,也不例外。徐文立先生,是我敬重的人。汪岷先生也是幫助過我的朋友。我左右為難。

我年紀小,在社會閱曆,為人處世方麵,並不老練。在處理人際關係的問題上,尤其沒有經驗。可想而知,最後很容易落得兩麵不是人的下場。

既然已經把我擺到這樣一個位置。我也就毫不顧忌,打開天窗說亮話吧

我本人的態度是,首先,我反獨裁,追求自由平等互相尊重等普世價值,認可和平理性非暴力運動。在這個基礎上,凡是理念一樣的個人,和團體。我都會支持,都願意參加相關的活動。因此,對於任何民運組織,以及個人,我的態度是,沒有永遠的隊友,隻有永遠的共同理念。

所以,美東的會議我是自願參加的。而美西的會議,我也願意參加。這就是我的立場。也許有人反對我的觀點,認為這是沒有立場,這是牆頭草。那是你的觀點,我不辯解。因為,我有我的觀點,你有你的觀點。我們觀點不一致,是正常的,我不會強迫你接受我的觀點,你也不要強迫我接受你的觀點。但是你有表達你觀點的權利,我有保留我觀點的權利。

至於,如果我參加了一方的會議,另一方就不許我參加了。那樣的決定,我也尊重。但是我不認同。我不認同,也不代表我要強迫不認同我的人接受我的觀點。

我兩邊都支持。如果被我支持的一方,認為隻有在我反對另一方的情況下才接受,認可我的支持。那是他們的事情,和我無關。我參加誰的會議,不是給誰麵子,給誰臉,我是奔著民主運動,奔著自由平等博愛去的。

我也和各位一樣,都是中國人。都是在大陸那片土地上來的。喝狼奶長大,狼奶要一輩子吐,也未必吐得幹淨。我們身上都有各種各樣從中國帶來的陋習。麵子觀,人情潛規則等等。我本人也深受其害,但總是那片土地長大,改起來,總沒有那麽容易。

所以這次參加美東會議後,接到美西這邊質問的電話。我也有不好意思,也有不知道怎麽麵對的心理。但是現在,我徹底想通了。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話實說,坦白的把心裏話講出來。在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把事情原委說出,應該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也是對於西方普世價值的一次實踐。

我們有些人,民主理論上說的頭頭是道,振振有詞。可是,落實到具體事情上,就不行了。因為他們不會英文,沒有在西方社會生活過。不懂得民主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

酒坐上勸酒,人家拒絕,還勸,這就是不尊重人。你女兒嫁個黑人,你不同意,這也是不尊重人。你兒子同性戀,你不同意,也是不尊重人。仔細想想,我們中國人的文化習俗裏,語言體係裏,無處不滲透著不尊重人。比如說我姓楊,很多人叫我小楊。雖然隻是文化習俗,那麽,大家仔細想想,是所有年紀小的,姓楊的,都是小楊麽?你老板的兒子碰巧比你小,也姓楊,恐怕你叫他楊公子的可能性要大過小楊吧?中國的文化習俗裏無處不體現著宗祠社會陋習遺留的不平等和不尊重,民運也未能幸免。

比如說,中華民國海外僑務委員會的吳姓某委員,和民運的朋友們在酒桌上說,能和他這樣的台灣高幹一起吃飯,是民運人士的榮幸。這樣的話,恐怕是美國總統也不敢說吧。我覺得,和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吃飯,令我感到恥辱。但是出於對請這位吳委員赴宴的人的尊重,我雖然對吳委員的言辭有意見,還是給在場的人留了麵子,沒有和這位吳委員理論。

這就是中國人情社會,即使我們身在美國,也活在這種麵子觀,明哲保身,不能得罪人的心理困境中。我們移民美國,到底是為什麽呢?如果不能在自己身上活出美國的文化,而僅僅是身在美國,內心依然活得像個中國人一樣,那來美國,究竟是為了什麽?

希望我們所有對於民主自由和普世價值有所追求的同仁們。能夠從自己的起心動念和言談舉止上,規範自己,不要光嘴上說,筆下寫。而是要首先學會尊重別人,尊重別人獨立的思想,不強迫別人做別人不願意的事情。想一想,下次酒桌上,別人不願意喝酒,你會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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