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遂歌

不思,不想,慢慢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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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紋身

(2018-06-26 17:46:37) 下一個

昨天老派請同事來家裏玩,來的年輕人幾乎人人都有紋身。換上泳衣後,個個身上的紋身都光彩奪目,奪人眼球。

這菇涼說她的紋身還沒有全部完成,完成後將覆蓋整個大腿,據說要花費1500刀。

其實,早些年我也很想紋身來著。甚至曾經和一朋友約著去了一家紋身店,當看到電筆蘸著顏色在皮膚,發出吱吱的響聲,當時我就頭皮發麻,打退堂鼓了。今天看見他們,又讓我有些蠢蠢欲動了。於是發了個朋友圈,感歎一番。

紋了身的人巴不得向人展示他的紋身。這小夥子展示完正麵的,還特意轉身讓我拍後麵的。

沒想到,沒幾分鍾,就有朋友說,身體發膚授之父母,幹嘛呢,父母給的身體弄成這樣。我是不讓我女兒弄的。

連很少回我朋友圈的老爸也特意說,不要紋身,好好的皮膚,為什麽刺那些圖案。弄得我隻好向他再三保證隻是說著玩的,不會真的去紋的,他才放心。

其實,大多數的中國人都排斥紋身,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裏,第一,身體發膚授之父母,不可破壞;第二,古時候給發配邊疆的犯人刺紋身,比如林衝;第三,下九流才紋身,比如水滸傳裏的梁山好漢。但西方的文化裏沒有這些,相反,紋身是個性和時尚的表現。許多明星都愛紋身,比如必克漢姆有四十給紋身之多。受他們的影響,北美及歐洲的年輕人對紋身都很熱衷,身上沒一兩處紋身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時尚達人了。

我喜歡紋身,因為我認為這不失為藝術,沒必要被一種文化所禁錮。但我至今沒有紋身,隻是單純的因為比起藝術,我更怕疼;比起美,我更愛惜自己的身體。我缺乏為藝術而獻身的精神。哈哈,跑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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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於飛遂歌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唐西' 的評論 : 你當時要是紋個尼采的頭像 保證人家給你紋:)
唐西 回複 悄悄話 邁克傑遜當年怎麽不把全身紋成白色呢?那多省事啊!
很多年前我也去紋身,但是被人家老外們拒絕了。因為我要把毛澤東的相紋在左臂上麵。
原來麵對金錢,依然有政治色彩左右著意識形態。
什麽資本主義,什麽言論自由,自由的定義要隨時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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