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60)
四年前因為工作變動,在離公司比較近的地方買了房子,原來那個房子是在06年高價位買的,四年前的房市對於賣方來說仍然不怎麽喜人,於是決定暫時不賣,當一當小地主試試。
在城裏拜讀了不少前輩的博客,又在網上查了查資料,於是信心滿滿地開始打廣告。這一開始,才發現找個好房客有多難。來看房子的什麽人都有,就是缺信用好的。好不容易有一兩個還都是短租。有一個好不容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又突然要壓低房租,沒有談成。一晃兩個多月過去了,累了也煩了。已經不管什麽信用了,隻要王八看綠豆,對上眼就行了。一個單身母親帶著三個孩子,一隻狗和兩隻貓。信用不怎麽樣,工作還比較穩定,收入也可以,給前房東打了個電話,評價也挺好,於是就從了。
第一個月房租就遲交。大半年的時間裏,隻有兩次按時交房租,不僅遲交,還有兩次跳票。late charge加上跳票的罰款多交了不少錢,她一個人帶三個孩子本來就不容易,還這麽浪費錢,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和她談了一次。她告訴我前夫的撫養費每月10號到帳,所以月底付房租有困難。那好,每月交房租的時間改到15號。另外,我在她的那個銀行開了個帳戶,讓她每個月轉賬,這樣就不存在跳票的問題。接下來的一年,還會時不時遲交,不過還沒有出現欠租的現象。看她確實努力交房租,我再沒有收過她的 late charge。
除了遲交房租外,其他方麵她做得還不錯,屋裏屋外收拾得挺幹淨。一些小毛病也不麻煩我,自己就修了。
2015年年初她做了個小手術,手術之後引起感染。接下來一年多的時間裏成了醫院的常客,曾經連續幾個月不能上班,房租開始拖欠,拖欠得越來越多。到2016年夏天已經拖欠了三個月的房租。其間,我好幾次想啟動eviction,可是看到她病懨懨的樣子,實在於心不忍。關鍵她不是那種故意耍賴的,依然在努力的一點一點還。到了2017年,仍然欠著兩個半月的房租。我實在沒有辦法了,這個房子還有mortgage,她欠房租太多,我也會撐不下去,深感自己根本當不了"狠心"的地主,決定賣房子。
租房合同3月到期,告訴她我要賣房子,請她在合約到期之後搬出。感謝上帝,她也是個通情達理的人,答應盡最大努力找下家搬出。最後拖了一個月,在5月初搬出,搬出的時候仍然欠著兩個半月的房租。讓人欣慰的是,房內收拾得幹幹淨淨,包括廚房廁所冰箱,都很幹淨。洗衣機壞了,她沒告訴我,自己弄了個二手的洗衣機換上。
整個賣房的過程很順利,我自己用了一個月的時間把屋外的deck全部刷了漆,屋裏的木地板打磨上漆,還有幾個小地方修修補補。6月初上市,6月底接受了一個offer, 8月完成過戶。地主生涯正式宣告結束。
我們的房子都是交給專門的管理人/公司。
如果找到了好的管理公司,出租房很省事的。費用一般是租金的10%左右。
去年我的租客估計是丟了工作,到了月底告訴我他的孩子在別的城市出了意外,他不能回來我們城市了,要退租。我去房子一看,打掃的幹幹靜靜,人看樣子早搬走了。我能怎麽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