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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啥要為殺人犯養老,中國卻不用

(2022-12-02 03:26:16) 下一個

我們為啥要為殺人犯養老,中國卻不用

來源:觀察者網 - 

曾經轟動一時的勞榮枝案於2022年11月30日再次開庭,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對於該案件,中國網友的聚焦點基本都在是否會判死刑上。

這個案件也在日本引起了關注,盡管有著“廢死”的輿論氛圍,但廣大日本網友普遍隻關心到底中國會用什麽手段執行死刑,是槍決,還是注射死刑,很少有人對於“中國是否應該廢死”這件事展開討論。

可見普通人對於“殺人償命”這件事,還是有著樸素的共識。

ANN新聞對勞榮枝案的報道

對於一些說中國的死刑判決是“獨裁行為”的言論,也有日本人直接回懟:“不要說中國怎樣怎樣,日本應對惡性案件的方式才是我們該思考的問題,沒有力量的正義是弱小的!”

本文就想談談為何日本的死刑成了“沒有力量的正義”。

體製運作

前不久,日本前法務大臣葉梨康弘的驚人發言——“這法務相的工作非常樸素,不過是蓋下批準死刑的印章,然後就變成了晨間新聞的頭條”,成為了日本國內的大新聞。現在,葉梨已經因為自己的“失言”而下台。

乍看之下,葉梨的率性發言說明他輕視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也表露出他本人輕視人命的姿態。但一些日本網友卻指出,葉梨的吐槽更像是揭露了法務省在犯罪判決中事實上的二線地位:看似手上拿捏著生殺大權,但其實和核心決策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雅虎新聞對於葉梨康弘失言的報道

一位日本網友這樣寫到:

“法務省和其他部門不一樣,下麵的檢察院權力反而大。法務省的事務官不過和檢察院的檢察官差不多,法務大臣也不過是裝飾而已。他發言說自己僅僅是蓋章的,搞不好是他想諷刺一下法務省和檢察院的不平等關係罷了。”

在日本,檢察院的權力極大,能夠任意發起檢查,並拘束人身自由。更厲害的是,在各地檢察院裏設立的“特別搜查部”幾乎是指哪兒打哪兒的角色。他們能夠專門針對政治家貪汙等案件開展強化搜查,被稱為“最強的搜查部門”。

因此,說日本檢察院能夠在事實上淩駕於法務省之上,讓法務省為他們服務,似乎也並沒有特別大的錯誤。同時,日本檢察院也能夠讓警察為他們服務,協助調查,並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這個事實背後其實藏著法務省的“政治規矩”:隻要是非常厲害的檢察官,在做了10年檢察官之後基本上就會到法務省本部任職。法務省雖然是檢察廳的上級部門,卻源源不斷地在吸收檢察廳出來的高級精英。久而久之,法務省就成了檢察廳的“校友會”。除了做老大的法務大臣是由內閣,也就是每個首相任命以外,其內部係統就門派來說,基本上都是檢察廳的人。

看到這樣的體製,我們自然就可以理解,為什麽法務大臣自覺好像在給檢察廳打工,純粹就是來蓋個章的。

廢死的陰影

眾所周知,日本是個很難判死刑的國家。除了法務大臣的個人心態,就社會氛圍來說,日本廢除死刑的呼聲一直很高,在民間一度有這樣的看法:“把惡人一殺了之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更應該做的是讓他們活著贖罪”。哪怕是日本的律師協會也早早就在官網發布了要求廢死的宣言。因此司法部門中如果有法律人士支持廢死,都會拖慢死刑判決的節奏。

下圖是日本的死刑執行數量,從1945年到如今,可以看出明顯的是比之前降低了非常多個檔次,好多年份是鐵一樣的0和1。

自2022年8月上任以來,葉梨康弘沒有蓋章過哪怕一個死刑判決。而人和人之間的對比還是很明顯的:2018年,時任法務大臣的上川陽子直接批準了13人的死刑。這些人可一點兒都不冤,都是奧姆真理教的高層,也就是1995年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始作俑者。時隔二十餘年,這幫惡魔終於下到了地獄。

2021年也僅僅執行了3人的死刑,由時任法務大臣蓋章確認。這三人分別是兩名聯手於2003年連續兩次殺人的搶劫犯,以及一名於2004年把自己的家人和鄰居一起殺害、共計殺了7人的殺人犯。

那麽,這些作惡多端的人為何過了這麽久才得到審判?

對於三人死刑的報道

原因之一就是流程上的要求,比如允許死刑犯申請再審的流程,再如團夥共犯的情況下,死刑執行需要等到團夥全部都審判完畢之後才能繼續推進。更何況,在最核心的一個流程——“蓋章”上,司法大臣有極大的裁量權。如果一個大臣因為自己支持廢除死刑或是根本不想背上殺人的良心債,那他是可以在自己權利範圍內不批準死刑的。

正因為實際執行人的觀念和傾向居然能夠淩駕於法律之上,所以法務大臣個人的態度就“顯得”極為重要。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的報道,接替代葉梨上任的齋藤健就麵對媒體表示不應該廢死,但也表示死刑是極為重大的刑罰,需要用慎重的態度來麵對。

強行續命

在日本,現在還活著的死刑犯有100名以上。甚至很多死刑犯因為病情而死,而非被執行死刑。這些人猶如被日本政府養老送終了一般。例如在2014年,雖然有3人被執行了死刑,但因疾病而死的死刑犯卻有5人。

日本的死刑判決,在理論上其實是下圖的流程:

刑事局的檢察官選擇要執行的死刑犯,讓司法大臣進行判斷,大約1—2個月確認可以執行,大臣再在死刑執行命令書上簽名蓋章。幾天後死刑犯就會被處決。

理論上來說,日本的死刑是確定了之後就會很快執行。尤其是法務大臣蓋章之後,五天之內罪犯必須沒了。而開始執行時,基本都是當天由執行人員通知死刑犯,故而不會有人知道自己到底什麽時候死。

但也如前文所說,大量的死刑犯用上訴要求重審的方式無限續命,讓自己死在獄中,或是得到了接近無期徒刑的效果。這就是因為日本有不成文的慣例:重審過程中的死刑犯不會被執行死刑。而上訴要求重審,幾乎沒有什麽機會讓自己翻盤。畢竟到目前為止,成功翻盤的人總共也就4個。剩下的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是在強行續命罷了。當然試圖利用這個漏洞,以重審的方式讓自己苟活的人也並非100%成功。

過往的法務大臣對此有過批判:“有的案件就算是當事人強行要求重審,明眼人看著知道絕對沒用的,也必須執行”;“有太多已經必定失敗的重審請求,讓死刑執行停滯了”。甚至連法務省也意識到了,有很多人就是強行續命,完全沒有意義。

大多數犯人靠重審訴求不斷拖延性命,實際上逍遙法外,並沒有得到應有的製裁。

媒體的誘導

2017年12月20日,轟動中日社會的“江歌案”在日宣判,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0年。同一年在福岡,某被告人用刀子、斧頭對受害者捅了共計59下的殺人案件,被判的是22年的有期徒刑……真如葉梨前大臣所言,在日本社會,真判死刑才會是令人驚訝的新聞。這一點也構成了中日之間法律觀念與司法實踐的鴻溝。

對於“江歌案”,日本媒體abemaTV進行了報道,參與特別節目的嘉賓是在廈門大學留過學的著名國際記者野島剛。他表示,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刑罰標準,例如日本就很難理解為什麽中國會有死刑。但國家之間的刑法差異,也會隨著日中兩國交流越來越多,而在將來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

 

參與節目的另一名嘉賓,曾經是日本政府官僚的宇佐美說,如果自己的女兒被殺了,也會希望凶手被判死刑。但思考刑罰的基礎必須是堅持司法獨立,不能被輿論或是外國壓力所引導。希望日本人也能在這個事件上好好思考死刑到底是什麽,增進中日之間的意見交換,共同向前。

這兩位的發言看上去好像很曖昧模糊,但或許已經是在日本這個反感死刑的“和平傻瓜”社會中相對中肯的表達了。

這就引出了另一個現象:無論是日本的媒體還是前文提到的法律界,似乎都對死刑有著非常強烈的抗拒。

日本的媒體會周期性地放出一些死刑執行場麵的內容,描述死刑犯如何難過,配上悲傷的音樂,讓觀眾自我代入其中,和死刑犯共鳴。但無論是這些讓人共情死刑犯的媒體內容,亦或是書本,都會引起部分民眾的反感。

因為2021年處刑了死刑犯,上文開頭就描述了一番說,全世界已經在流行廢除死刑了,日本卻還保留死刑,這會引來國際社會的批判。

同時還有這類書籍,講述死刑犯的半夜哭泣,聲稱法律對他們有多麽無情;亦或是即將行刑前,死刑犯表達對家人的思念和後悔……

對於這些媒體宣傳,不少日本人看了都繃不住了,給出的評價是:“偽善!”

結語

2022年11月15日,日本律師協會發出提案:希望日本增設“終身監禁”的刑罰,廢除死刑。但在這個提案中,該刑罰是可以假釋的。也就是說如果能夠獲得假釋,那這個刑罰就和無期徒刑一樣,在事實上讓日本取消死刑。

但魔幻的是,這篇由律政新聞媒體發布的文章指出,2019年的輿論調查顯示,如果直接問日本人民是否應該廢除死刑,他們隻有9%會回答應該廢死。但如果問題中加入一段文字問他們:如果增加了無釋放的終身刑,應該廢除死刑嗎?就會有52%的人覺得不應該廢死,35.1%的人支持廢死。

關於廢死這件事,日本官方的態度基本都是非常模糊的。我們也可以從幾位前法務大臣的發言中一探他們的心境。上川陽子就表示:“我自己個人,整個心態就像在不斷反複研磨的一麵鏡子一樣,慎之又慎地去考慮,最後才發出死刑命令”。而作為對比,反對死刑的另外兩位前法務大臣是這麽說的:

“每個人都對哲學、宗教和生命有不一樣的思考方式。因此我不會(在命令書上)簽字。”

“死刑是一種有缺陷的刑罰。而我不認為要求法務大臣確認死刑,這件事能夠有什麽意義。”

這讓我們更能實際體驗到一個現實:廢死的氛圍,對法務大臣帶來了多大的道德折磨。而司法原應照顧的受害者,卻反倒成了程序正義的“失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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