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ndglance

疾惡如仇,柔情似水。重情感,意境,和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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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尊嚴的論壇

(2006-07-19 10:48:51) 下一個

 
前不久由朋友推薦,我去了一個以唱歌為主的論壇,壇上的風氣十分融洽,是個
24小時的文藝晚會。它讓我感到我剛上網時所幢景的陶淵明式夢想,對網絡的一種天真,美好的願望。我曾引之為自豪地對人說,沒人能用歌來吵架,所以那壇子平安無事。可昨天那壇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爭鬥,於此,證明我的判斷完全錯了。思之再三,我想1)壇上爭鬥與其內容無必然關係,2)與人也無關,3)而與論壇的管理和網站的製度直接有關。

來美後很多人都會發現有些國人在美國的工作單位裏是模範職工,任勞任怨,老板說什麽是什麽。可也就是同樣的國人在國人自己的社團中爭鬥不已,一絲不讓。這並非是工作與業餘的關係,因為這些人在國內時能力很大,工作上從不吃虧忍讓。 為什麽同樣的人在不同的國度,類似的情況下會有如此不同的表現?我想這是個製度問題。過去在國內,製度不嚴,執法不嚴,故製度就沒有尊嚴,隻要聲音響,無賴皮厚,領導也就讓他們三分。可在美國,靠吵鬧是行不通的。這些人也就沒了市場。正是製度有了尊嚴,一個單位就沒有惡性爭鬥,要麽,閉嘴,要麽,走人。公開的爭鬥是一個製度和管理的問題,而不是人的問題。

什麽樣的製度和管理會產生爭鬥?製度和法律都必須有一定的公平性,同時必須要有懲罰的手段,否則就沒有尊嚴。就論壇而言,所謂懲罰就是剝奪參與權。 1)注冊方便,2)被封不易, 3)管理不嚴。這樣的論壇,一定會產生爭鬥。 如果注冊需要verification,同時一個IP 隻能注冊一個ID 等等,鬧事的人就會有所顧忌,因為丟失ID, 就意味著損失了參與權。 如果容易進入,那麽丟失一個ID 也就是沒什麽。封ID 就沒有什麽懲罰意義。如果製度有問題,再好的版主,也會無能為力。 

有了製度,就必須執行,進行有效的管理。否則製度就成為一文廢紙,喪失其應有的尊嚴。在美國,警察在路上攔下你時千萬不要和他爭辨。就算警察失誤,也不要和他爭,你如不聽,與他爭執,你就會被因此而被強行管製,以致帶回警察局。為什麽呢?因為警察在執行公務,他代表國家在執法。國家的法律必須得到尊重。所以,在美多年,從未看到過有人和警察在路上爭辯。(在法庭上,倒是看到過)。 前不久在網上讀到國內有蠻女竟然在馬路上毆打警察,令我驚歎不已,這是國人心目中對法律的尊嚴認識不足。在一論壇,版主就是警察。版主的權力必須得到尊重和支持。否則,論壇爭鬥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什麽時候發生的問題。 

有人說論壇必須有讓人自由發言的權利,其實不然。如你在美工作,就會明白盡管你有說話的自由(protected by the first amendment),可你不能對公司和部門的管理隨意地發表你的看法。所以,自由是相對的,而且是有條件的。對一個論壇,任何一個成員不能對論壇的管理指手畫腳,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永遠不可能一致。沒有一個管理是完美無缺的,但是有總比沒有的好。如任其自流,必然會引起爭鬥。當然,善意的建議是值得采納的。

總之,論壇必須有尊嚴。管理一個壇子應該靠的是有懲罰的製度,而不是靠人緣,人品,性格,善意,道德約束。

PS: 文學城內爭鬥時有發生,是否也有製度和管理問題呢?
PS2: 貼出來後,有人說顧客是上帝,這是典型的光懂理論不知應用的學生腦袋。1) 顧客是上帝這話不錯,但是顧客是指出錢的主,窮光蛋是不會成為上帝的。論壇是免費的,也就沒什麽顧客的問題。2)壇上的讀者,對於壇上的作者而言,是屬於從屬地位。沒有作者,就沒有讀者。 沒有其他讀者,作者們本身就是相互的讀者。 版主的主要責任就是保護作者們的利益,其次才是讀者的利益。所以,版主必須傾聽主要作者的意見,對讀者的意見在不損害作者利益的情況下擇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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