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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黨來比母親你要剿殺共產黨

(2024-07-01 06:56:09) 下一個

我把黨來比母親你要剿殺共產黨

 

 

 

《我》把黨來比母親。《你》要剿殺共產黨。《我》和《你》各自代表不同的《階級》。有《階級》,必存在《階級鬥爭》。《共產黨》是一群人組成的一個《政黨》,《我》把黨來比母親。《你》要剿殺共產黨。這是事實存在的。在《我》和《你》各自代表不同的《階級》上,能有“共識“嗎?能是“命運共同體“嗎?而又能互相讓步嗎?

《你》要剿殺共產黨。自共產黨成立第一天起至今日今時,《你》要剿殺共產黨的信仰放棄過嗎?而那些《我》把黨來比母親的人,能讓他(她)們不把共產黨比母親嗎?這些《我》中有農奴、下崗工人和農民以及到此流浪討生活的農民工和底層勞動人民。

例如《唱支山歌給黨聽》的詞作者:姚筱舟16歲考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軍政大學第五分校,後入朝作戰回國,被分配到陝西銅川礦務局焦坪煤礦。姚筱舟被譽為“礦工詩人”,他在焦坪煤礦工作了28年,寫下了大量以礦山、礦工為主題的詩歌、散文。

焦坪煤礦大部分礦工,新中國成立前都曾在私人小煤窯中采過煤,受盡苦難和折磨。他們對共產黨充滿深情與感激,有的工友發自內心地說:“共產黨是媽,礦是咱的家,咱聽媽的話,建設好咱的家。”姚筱舟與礦工們朝夕相處,心靈受到了強烈震撼。

1958年,姚筱舟創作詩歌《唱支山歌給黨聽》,詩的全文是:唱支山歌給黨聽,我把黨來比母親;母親隻能生我身,黨的光輝照我心。舊社會鞭子抽我身,母親隻會淚淋淋;黨號召我們鬧革命,奪過鞭子揍敵人!母親給我一顆心,暴風雨中一孤萍;億萬紅心跟著黨,乘風破浪齊躍進。姚筱舟不敢署自己的名字,就以單位名稱的諧音“蕉萍”為筆名投稿,後來這首詩被發表在《陝西文藝》雜誌“總路線詩傳單”專欄裏,“總路線詩傳單”是由陝西省民歌整理小組編印的一張小報。

《唱支山歌給黨聽》後來被中國青年出版社匯編在《新民歌三百首》一書中出版發行。

1960年1月,雷鋒在讀書時偶然看到了這首詩,被詩中字句的真誠、質樸的情感所打動。回想起自己苦難的童年和翻身解放的日子,雷鋒不禁感慨萬千。他懷著自己對黨的感情,將“母親隻能生我身”一句改為“母親隻生了我的身”,將“黨號召我們鬧革命”改為“共產黨號召我鬧革命”,並省略了最後四句,整齊地抄錄在了自己的日記本中。

雷鋒逝世後,《雷鋒日記》被編印成冊全國發行。1963年,上海實驗歌舞劇院著名作曲家朱踐耳在書中讀到了雷鋒抄下的這一段文字,被深深感動,於是為其譜曲,歌曲由任桂珍首唱。當時正在上海音樂學院學習的藏族學生才旦卓瑪在校園廣播裏聽到了這首歌,作為農奴的後代,這首歌的歌詞讓才旦卓瑪深受觸動。回想自己的身世經曆和翻身解放後的幸福生活,才旦卓瑪難以抑製激動的心情,她主動找到自己的恩師、聲樂教育家王品素,要求學唱這首歌。王品素被才旦卓瑪的真情所打動,便費盡周折找到曲譜,一字一句地教她漢語歌詞。

1963年“上海之春”音樂節舞台上,這首由姚筱舟原創歌詞、雷鋒改動抄錄、朱踐耳深情譜曲的歌曲,經過藏族學生才旦卓瑪的出色演唱和電台的錄製播放傳遍大江南北,直至今日,經久不衰,成為幾代人心中最熟悉的紅色經典旋律之一。

一首歌曲幾經輾轉,流傳於世。是共產黨的深情感染,姚筱舟將情義抒寫;是歌詞動人,雷鋒同誌將它記錄;是故事感人,朱踐耳將它譜曲;是情真意切,才旦卓瑪將它唱響。正是因為它是人民自己的歌,是人民群眾心中的歌,才能過去這麽多年始終深入人心。它飽含人民群眾對黨的一往情深,它必會被中華兒女世代傳唱,萬古流芳。

“唱支山歌給黨聽,我把黨來比母親,母親隻生了我的身,黨的光輝照我心……”

幾十年來,《唱支山歌給黨聽》激蕩過幾代人的心扉,它的歌詞質樸感人,旋律動人心弦,表達了人民對共產黨的深情,是流淌在人們心中的歌、難忘的旋律。

新中國毛澤東時代全國各地群眾《唱支山歌給黨聽》,用歌聲發自肺腑的歌詞和感人至深的旋律,讓人久久難忘。為什麽這首歌曲能經久不衰,曆久彌新,傳唱至今。

提起這首歌,人們很自然地把它與雷鋒聯係在一起。1963年,雷鋒逝世後的第二年,毛澤東同誌為雷鋒題詞,並號召全國上下向雷鋒同誌學習,掀起了一場學習雷鋒的熱潮。也是在那一年,雷鋒日記裏一首名為《唱支山歌給黨聽》的歌曲傳唱大江南北。

一開始,大家還以為歌詞就是雷鋒所寫,後來經過考證認為,歌詞僅僅是雷鋒從報紙上摘抄的一首詩歌。幾經周折,有關部門終於獲悉,歌詞係陝西省銅川市焦坪煤礦一位技術員姚筱舟(筆名“蕉萍”)所寫。

《唱支山歌給黨聽》演唱者:才旦卓瑪。

1937年6月,才旦卓瑪出生在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一個農奴家庭。當時農奴的家庭生活十分困苦。從小,她就喜歡唱歌,小時侯給農奴主放羊,經常和身邊的人一起唱西藏民歌。

1951年,共產黨解放軍進駐西藏,包括日喀則,麵臨藏族民眾的誤解和恐懼。然而,共產黨解放軍的公正和友善行為讓才旦卓瑪等藏民改變了看法,並與之親近。才旦卓瑪因對唱歌的熱愛,被解放軍文工團吸引,並最終加入其中。之後,她有機會代表西藏青年赴內地參觀,訪問了北京、上海等地,拓展了視野 。

1956年,才旦卓瑪去拉薩參加第一屆西藏青年代表大會,那時候連演出服也沒有,穿著一套借來的牧民服裝,上台唱了一首《獻給毛主席》 。

1958年,才旦卓瑪成為了文工團一名歌唱演員。不久,才旦卓瑪被選派進入陝西鹹陽的西藏公學院(現西藏民族大學)裏學習。按特長,才旦卓瑪被分在聲樂班學習聲樂。在這裏,才旦卓瑪開始認識漢字,並學習到基礎的文化知識。1958年底,上海音樂學院辦少數民族聲樂班,組織推薦才旦卓瑪去了上海,師從聲樂教育家王品素教授 。

1959年,才旦卓瑪被選中演唱中央新聞紀錄電影製片廠拍攝反映西藏巨變的紀錄片《今日西藏》主題歌《翻身農奴把歌唱》,該曲由紀錄片的編導李堃與作曲家閻飛合作而成,影片上映後,這首歌迅速風靡海內外,才旦卓瑪也一曲成名。

1961年,才旦卓瑪在第二屆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上獨唱了由肖冷改編的歌曲《東方升起吉祥的太陽》,獨具特色的歌喉令觀眾印象深刻 ,同年,還在讀書的才旦卓瑪在王品素老師的引領下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成為學生黨員。

1962年,隨中國青年代表團參加了世界青年聯歡節的演出。

1963年,才旦卓瑪再次登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舞台,演唱了歌曲《唱支山歌給黨聽》,該作品經上海人民廣播電台錄製、播放。同年,她為電影《農奴》演唱了插曲《阿哥,你何須說(一支無字的歌)》 。

1964年10月2日,才旦卓瑪在北京參加了由周恩來總理倡導編排的戲曲片《東方紅》並演唱了歌曲《毛主席,祝你萬壽無疆》。

1965年,演唱由李堃作詞,閻飛作曲的歌曲《翻身農奴把歌唱》,該曲入選“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推薦的100首愛國歌曲” 。同年,才旦卓瑪從上海音樂學院畢業,聽了周總理的一席話,回到西藏,加入西藏歌舞團。在團期間,才旦卓瑪走過了很多城鎮、農村、牧場、廠礦、高山哨所為牧民群眾、工人和人民子弟兵演唱歌曲。

1967年7月,才旦卓瑪在海拔4700米的定日縣古措兵站為1000多人舉行了文藝演出,不顧疲勞和高原反應,連續獻唱5首。演出後,她還特意為炊事班的8位同誌補唱。此後,她堅持進行慰問演出,無論生病還是環境惡劣都從未停歇 。

1972年,演唱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錄音歌曲《北京的金山上》。1974年,任西藏自治區文化局副局長 。

1978年,江村羅布與才旦卓瑪率西藏自治區歌舞團出訪北歐五國,旨在通過藝術表演消除西方對西藏的誤解。他們作為中國文化使者,展現了西藏獨特的音樂舞蹈,深受歡迎 。為了更好地宣傳西藏,讓世界了解西藏,在國務院和中宣部、文化部、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等中央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她先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使者、中國藝術訪問團團長等身份出訪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澳大利亞等30多個國家 。

1980年1月,參加西藏電視台播出的第一個小型電視晚會;9月,參加第1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 。1981年,擔任西藏文聯主席、黨組副書記 。198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20周年前夕,她在拉薩舉辦了個人獨唱音樂會,演唱的31首歌中,有27首是藏族歌曲 。1986年,才旦卓瑪參加由中國音協表演藝術委員會、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少數民族聲樂學會聯合舉辦的王品素教授從事藝術教學四十年學生音樂會。

1988年,當選中國音協副主席。1988年至1993年,擔任西藏文聯主席、黨組書記,西藏政協副主席、中國音協副主席、中國文聯第五屆副主席、西藏文聯名譽主席 。1989年,獲得第1屆中國金唱片獎、“五洲杯金曲獎”、西藏首屆“珠穆朗瑪文學藝術基金獎”等 。

1994年,由才旦卓瑪率領的西藏藝術團到澳門進行演出,藏族音樂的獨特魅力立刻征服了澳門的觀眾。在澳門同胞的資助下,一個以弘揚藏民族的表演藝術,培養和獎勵西藏中青年優秀藝術人才為宗旨的“才旦卓瑪藝術基金”建立了 。1995年,西藏文藝代表團參加上海寶山國際民間藝術節 。1996年,參加“才旦卓瑪藝術基金獎”歌曲新作演唱評獎暨電視頒獎晚會 ;同年,發行群星專輯《20世紀中華歌壇名人百集珍藏版》;12月,擔任中國文聯第六屆副主席,第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 。

1998年,參加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 與克裏木、德德瑪等聯唱歌曲《往日情懷》。1999年,發行個人作品精選專輯《才旦卓瑪名歌經典》;同年,隨西藏藝術團訪澳並演唱歌曲《北京的金山上》。

2002年,發行精選集《才旦卓瑪》,同年,才旦卓瑪專門從拉薩飛到北京,在第十屆“哈藥六杯”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上,對西藏年輕的歌唱選手索朗旺姆進行支持 ,同年,才旦卓瑪受邀在“五個一工程”頒獎晚會上演唱了榮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獎的歌曲《一個媽媽的女兒》,該曲由著名軍旅作家和詩人楊星火作詞,國家一級作曲家阿金作曲 。2003年,才旦卓瑪舉辦了“奇正藏藥大型巡回演唱會”,足跡遍及上海、南京等幾大城市。演唱會上,她把西藏的中青年歌唱演員帶給了內地觀眾 。

2005年,發行個人專輯《才旦卓瑪從藝50周年極品CD珍藏》;同年,才旦卓瑪到青藏鐵路建設工地慰問鐵路建設者。2007年,參加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並演唱歌曲《雪蓮獻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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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複 悄悄話 毛澤東時代創立了《死緩》刑名







毛澤東時代新中國建國之初提出了清理內部反革命分子的辦法。

新中國建國之初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一開始,毛澤東就提醒各級黨委領導同誌,一定要注意清理在我們內部暗藏的反革命分子。2月18日,毛澤東提出劃分外、中、內三層,並且提醒全黨特別注意清理中層和內層後,許多地方黨委並未對內部的反革命予以高度重視。毛澤東發現這一現象後,於3月11日,在一個批語中指出:“我們認為在一切軍事機關學校部隊中引起注意鎮壓反革命分子問題,並作出正確的處理,是目前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凡對此任務忽視者,應當受到批評。”

但毛澤東的這一指示,仍然沒有引起一些地方的高度重視。結果,1951年3月13日發生了山東軍區政治部主任黃祖炎被反革命分子王聚民槍殺事件。

王聚民出身於惡霸地主家庭,對共產黨和新中國十分仇恨。但他隱藏很深,一直沒有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還當上了山東惠民軍分區政治部宣教科副科長。3月13日他在一次會議上當場開槍打死了山東軍區政治部主任黃祖炎,然後開槍自殺。

毛澤東3月18日得知這一情況後,十分震驚,當天就代中央寫了一份通報稿。

毛澤東在這份通報稿中寫道:“必須認識黨與政府內和軍隊內已有少數反革命分子混進來,決不可認為太平無事。現在就應開始注意這個問題,考查可疑的分子,聚集材料。在地委及專署一級以上機關內,軍分區及師一級以上的機關內,城市則為市區兩級機關內,特別注意考查這類可疑的分子,一有材料,就應做適宜的處置,保障黨、政、軍各級領導機關的純潔和安全,決不可優柔寡斷,姑息養奸,是為至要。”

1951年3月20日,毛澤東在轉發一份報告時寫道: “請你們根據此項經驗,著手布置清理自己所屬的軍政機關,財政機關,政法機關和文教機關,先作重點布置,取得經驗,再行推廣,盡今年一年初步地普遍地清理一次。”

1951年3月24日,毛澤東在他親自寫的一份電報稿中特別強調,鎮壓反革命要重視對內部的反革命的清理和打擊。

毛澤東發出這些指示後,全國各地普遍注意了清理內部反革命的工作。經過清理內部的反革命工作,在全國各地黨政軍機關內挖出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純潔了內部,鞏固了人民政權。

毛澤東創立了“死緩”刑名。

隨著鎮壓反革命運動的開展,一些地方出現了擴大死刑範圍的偏向。

毛澤東發現後,及時指出,一定不可捕錯殺錯。而在錯捕錯殺中,他又更重視錯殺的問題。他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殺人不像割韭菜,韭菜割了,還可以再長出來,而人被殺了頭,就再也長不出來了。

1951年3月30日,毛澤東指出,“務必謹慎從事,務必糾正一切草率從事的偏向。我們一定要鎮壓一切反革命,但是一定不可捕錯殺錯。”

1951年4月3日,毛澤東在一則批語中寫道:“判死刑者,必須是罪重者,重罪輕判是錯誤的,輕罪重判也是錯誤的。”

毛澤東覺得,要解決這個問題,最主要的是把捕人殺人的批準權控製在一定級別領導機關的手中。在當時,毛澤東認為,控製在地委市委一級比較合適。

1951年4月2日,毛澤東在一則批語中寫道:“判死刑者,必須是罪重者,重罪輕判是錯誤的,輕罪重判也是錯誤的。最重要的是捕人殺人名單的批準權必須控製在地委市委一級手裏。”隔了一段時間,毛澤東發現,殺人權掌握在地委市委一級仍然不太合適。

1951年5月7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一個批語:“茲定於六月一日起全國除現行犯外捕人批準權一律收回到地專一級,殺人批準權一律收回到省級,離省遠者由省級派代表前往辦理。各地一律照此執行。”同時規定,清理積案時間,亦即停止捕人時間,有少數要犯須逮捕者須報請中央局批準。

在捕人殺人中,毛澤東特別對殺人持慎重態度,他考慮到:光是把殺人權限提到由省一級掌握還不夠,還必須明確殺人不能太多的原則,提出殺人要控製數字、掌握界限的問題。他於1951年4月30日在一則批語中明確寫道:“殺人不能太多,太多則喪失社會同情,也損失勞動力。”

毛澤東還考慮到,在殺人問題上,必須提出具體的政策界限。他準確地抓到了一個關鍵點是:怎樣從有可殺之罪的人中分離出一部分不殺之人的問題。

為此,毛澤東在前述同一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可以有“死緩”刑名的設想。

毛澤東寫道:“凡無血債或其他引起民憤的重大罪行,但有應殺之罪者,例如有些特務或間諜分子,有些教育界及經濟界的反革命等,可判死刑,但緩期一年或二年執行,強迫他們勞動,以觀後效,如他們在勞動中能改造,則第二步可改判無期徒刑,第三步可改判有期徒刑……這樣,主動權抓在我們手裏,爾後要怎樣辦都可以。”

毛澤東感到,提出這一設想,事關重大,因此他提出:這個問題可以在5月10日召開的公安會議上討論,並作出決定。他還向下邊提出:對這個設想,“你們有何意見,可告你們那裏來京開會的公安人員帶來,或打電報來。”

在全國公安會議召開前,毛澤東把他關於設立“死緩”刑名的設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了出來。中央政治局討論時,大家都同意毛澤東的這一設想。這樣,在中央內部,就很快形成了設立“死緩”刑名的統一意見,並於1951年5月上旬作出決定。

1951年5月8日,毛澤東代中央起草了《中央關於對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應大部采取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政策的決定》,這個決定中寫道:“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應判有期或無期徒刑、或予管製監視者外,凡應殺分子,隻殺有血債者,有引起群眾憤恨的其他重大罪行例如強奸許多婦女掠奪許多財產者,以及最嚴重地損害國家利益者;其餘,一律采取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緩刑期內強製勞動、以觀後效的政策。這個政策是一個慎重的政策,可以避免犯錯誤。這個政策可以獲得廣大社會人士的同情。這個政策可以分化反革命勢力,利於徹底消滅反革命。這個政策又保存了大批的勞動力,利於國家的建設事業。因此,這是一個正確的政策。”

毛澤東估計,這個政策的實行,可以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殺。而對其中應執行死刑的極少數人,采取更加謹慎的政策,“一律要報請大行政區或大軍區批準。有關統一戰線的重要分子,須報請中央批準”。按照當時的情況,這個決定又具體規定了判處“死緩”的比例。這個比例,在應殺的反革命分子中,隻把十分之一二列為可判死刑者,而把十分之八九列為可判“死緩”的比例。為什麽要這樣規定?

毛澤東在這個決定中這樣寫道:上層的反革命分子,“和農村中的匪首、慣匪、惡霸不同,也和城市的惡霸、匪首、慣匪、大流氓頭及會道門大首領不同,也和某些最嚴重地損害國家利益的特務不同,即沒有引起群眾痛恨和血債或其他重大罪行。他們損害國家利益的程度是嚴重的,但還不是最嚴重的。他們犯有死罪,但群眾未直接受害。如果我們把這些人殺了,群眾是不容易了解的,社會人士是不會十分同情的,又損失了大批的勞動力,又不能起分化敵人的作用,而且我們可能在這個問題上犯錯誤。”

“死緩”刑名,是毛澤東的一個創造。此前,在古今中外的法典裏,找不到這個刑名。這個刑名既屬於死刑範圍,又與死刑有重要區別。主要體現了一個少殺的方針,既是對人的生命的尊重,也是對勞動力的保存,實際上是在特定領域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的方針。

毛澤東提出鎮壓反革命也要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

鎮壓反革命,是一場嚴峻的階級鬥爭,對於反革命,必須鎮壓,絲毫不能手軟。在執行這一原則的過程中,毛澤東又考慮到了另一方麵的問題,即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的問題。

毛澤東考慮到,要改善監獄情況,“克服監獄擁擠、營養不良,醫藥不足,發生疾病死亡等不良情況,應當仿照北京的辦法,立即使他們離開監獄,參加勞動,在勞動過程中聽候判決。對於判刑在一年以下的犯人,在多數群眾同意的條件下,可以采取緩刑或假釋的辦法,交群眾負責管製。”毛澤東的這條意見也寫進了《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之中,實際上,這個意見,是後來我國實行緩刑、保外就醫等政策的思想基礎。

毛澤東提出了做反革命分子家屬工作的意見。他提出:對被鎮壓的反革命分子的家屬,必須進行適當的工作,以減輕或消除他們和人民的對立情緒,並爭取其擁護政府的措施,應當向他們說明,政府的政策是隻懲辦反革命罪犯本人,並不株連其未積極參預反革命活動的家屬,使其了解政府的寬大處置,並各安生業。在沒收反革命分子的財產時,必須留給其家屬以足夠維持生活的財產。其財產較少者,一般可免予沒收,以示寬大。毛澤東的這一意見,也寫進了《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中。這一政策的實行,對於爭取反革命家屬,團結更多的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經過鎮壓反革命運動,國民黨留在大陸上的潛伏特務基本被清理出來。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消滅了200萬土匪的同時,把有著久遠曆史和社會根源的匪患從根本上消除了。城鄉裏的黑社會、惡霸勢力被摧毀,一批仇恨共產黨,反對人民政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被法辦。外國特務,特別是美國特務基本被挖了出來。在毛澤東領導下,經過鎮壓反革命運動,新中國出現了社會安定、政權鞏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護的好局麵。人民群眾交口稱讚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稱讚毛澤東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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