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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生類同於英國警察吹哨人嗎?

(2020-02-09 04:56:04) 下一個

眼科醫生類同於英國警察吹哨人嗎?

 


吹哨人(Whistleblower)源自英國警察發現有罪案發生時會吹哨子的動作,以引起同僚以及民眾的注意。目前這個詞被引申為使公眾注意到政府或企業的弊端,以采取某種糾正行動的人。一般來說,弊端或不當行為指有人違反了法律、規則或規例,進而直接威脅到公眾的利益,例如欺詐,以及貪汙腐敗等等。換言之,吹哨人的前提是有人違規、自己又沒有正規渠道時的非常規行為。設想一下,警察有事沒事吹哨子煩不煩?英國警察吹哨人是執法人, 是對付違法者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急性呼吸道疾病」是在2019年12月31日首度獲得確認,眼科醫生李文亮在微信群散發傳布消息是2019年12月30日,這天政府已經在發內部通知了、第二天即在2019年12月31日首次公開發布疫情消息。李醫生是一名共產黨員積極報名參加在第一線抗疫是值得讚美的,  但提早一天私自在公共網上發布有違傳染疾病規管法是錯的。應該說他也不是一個反共鬥士。在抗疫中犧牲的前線醫務人員他不是第一個,  更不是最後一個。對於重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暴烈性傳染病的管理工作是一門嚴謹的科學的事,  這方麵各國各地區都有很多很詳細的法規,  這裏麵不存在言論自由的問題,  隻存在是否嚴格按法規去執行。

那麽眼科醫生是吹哨人嗎? 答案很明確,   不是的,給眼科醫生貼上這個標簽非常地不合適。眼科醫生在網上發信息之前沒有發現有人違規、李醫生隻是想提醒朋友預防、而且眼科醫生可以有正規的渠道傳遞信息。要想解釋眼科醫生行為的性質,就要看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則是怎樣的。中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   市、縣、區基層是信息上報渠道,疫情發布最低一級權限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就連地級市都無權發布。換句話說,地市縣鄉一級,及時上報是義務,對本地私自發布疫情信息就是違法。

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製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製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布、實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製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經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按照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管理並予以公布,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簡言之,任何個人沒有私自發布疫情的資質!特別是在突發的重大的類似非典之類的疫情發布權力在國務院!眼科醫生李文亮如在本院匯報不被重視,  還有正規渠道反映疫情:如向更高層上報或使用網絡直報係統直達國家疾控中心,是最高效、最可靠的方式,為什麽要在朋友圈發呢?   不想後果嗎?   造成民眾的恐謊和逃亡。因此,   眼科醫生李文亮被稱為吹哨人的前提是不存在的!

那麽,  這次突發疫情是誰第一個向上級報告提請官員注意疫情的呢?據人民網上消息是張繼先主任醫師以超強的專業敏感意識,最早判斷並堅持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第一個為疫情防控工作拉響警報,是醫院救治一線的“帶頭人”。張繼先!她不但積極主動、使用了正確的途徑、而且促使政府及時行動。12月26日,張繼先接診時發現有不明病毒引起的肺炎患者,感到蹊蹺後進一步撿查後隨後在12月27日,張繼先向主管院長匯報,醫院當即向江漢區疾控中心匯報12月28日、29日,隨後又增加了4名症狀相同的病人,而且全部來自華南海鮮市場。張繼先敏銳地意識到情況不對,立即又向醫院進行了報告,並建議醫院召開多部門會診。12月29(星期天)下午,醫院研究決定直接向省、市衛健委疾控處報告。省、市衛健委疾控處接到報告後快速反應,指示武漢市疾控中心、金銀潭醫院和江漢區疾控中心前往醫院,開始流行病學調查。12月30日,武漢市衛健委就發了一個內部通報。12月31日,武漢衛健委正式(也是首次)對外發布:武漢地區發現了病毒性肺炎,患者已隔離治療,並指出該病毒性肺炎與華南海鮮市場有關。

注意眼科醫生李文亮在微信群散發傳布消息是12月30日,這天政府已經在發內部通知了、第二天首次公開發布疫情消息。是謠言嗎?其實謠言是口語,法律術語是虛假信息。顯然,這是謠言、而且是公開的謠言,因為微信群的公開的。雖然稍後他傳遞了正確的信息,但無法保證別人不亂傳之前的信息,即便他刪了也無法控製別人截屏。雖然他提醒大家不要外傳,主觀上並無提醒更多大眾的意圖。李文亮傳播消息的目的何在?斯人已逝、無法驗證。合理的推測是提醒同學們(而非大眾)注意。如果要提醒大眾,應該通過國家全麵的、高效的渠道:請上級決定或通過直報係統上報。所謂直報係統的意思是一旦錄入信息,上到國家疾控中心、下到鄉鎮衛生院都能看到,並不是逐級傳遞的。同時國家疾控中心有專人監控,類似不明肺炎的症狀、超過5例就要啟動調查。顯然李文亮傳播消息的方式是不合法。如前展示的法律條文,類似非典級別的疫情通報的權利在國務院。事後李文亮隻是做了個情況說明、簽了個字而已,沒有警告、沒有罰款、沒有拘留、沒有銷證停職,接著就回去上班了。相反,他無視工作紀律的表現的被人利用,營造出混亂的局麵,客觀上幹擾了防疫。當然,沒有李文亮,反中反共的敵人也一定有辦法找到攻擊點,隻是這次選中李文亮而已。

有些消費李文亮吃他人血饅頭的人稱他是為公眾而死的?其實他在2020年1月8日在眼科門診給一個病人看病時,因防護不當導致。這個細節說明他對自己在微信群傳播的消息認識不夠,進一步證明了他保護大眾觀點的不成立——連自己都沒保護好啊。1月10日李文亮發病,很快進了ICU。2月7日,李文亮去世。李文亮得到了應有救治嗎?當然。除了李文亮的家人,最不希望李文亮去世的就是醫院和政府——醫院救護同事,政府不希望節外生枝,畢竟李文亮住院期間媒體蠢蠢欲動。於國於家,李文亮康複是最好的結果。所以李文亮必然得到較好的救治,事實上在人員緊缺的情況下、多名專家參與了治療。

李文亮於父母老年喪子、於愛人中年喪偶、於子女(遺腹子啊)幼年喪父。新型肺炎傳播力高於非典、但致死率低於非典,尤其年輕人死亡更為罕見。李文亮是醫生,自我保健知識高於常人、又沒有基礎病,正值而立之年。他的去世出人意料,而且給希望他死的人留下了攻擊的借口。於情於理,李文亮就不應該去世、不可能去世。但他還是去世了。有人希望李文亮去世嗎?邏輯上講是有的。正如有人希望中國有傳染病嗎?邏輯上講是有的。誰?誰從中獲益、誰的嫌疑最大。李文亮去世臨近元宵,春節假期即將結束、各地是否按時開工的決策處於進退兩難,此時搗亂事半功倍。李文亮去世當天張繼先被表彰,但熱度立即被李文亮去世的消息壓下去了,這有利於壓製真正的功臣。

李文亮其實並未直接參加防疫工作,因為他是眼科醫生。當然籠統而言,李文亮在疫期堅持工作、跟防疫一線是掛得上的,比香港那些臨陣脫逃的醫護人員的節操不知高了多少!而且李文亮作為眼科醫生在病床上主動報名參加防疫,排名非常靠前(第三),精神可嘉!  而在李文亮之前,已經有多名醫護人員犧牲了——他們對防疫的貢獻更大但宣傳力度遠不如李文亮,這是很不正常的。李文亮和他們的相比,並未直接參加防疫,最大的不同是曾被警察訓誡過,有利於被拿來帶節奏、反體製而已。李文亮是一個熱心但不嚴謹的年輕人。李文亮也是一名正式的中國共產黨黨員,  同時積極參加防疫工作。雖然他在微信群發消息有顯擺的嫌疑,但畢竟在提醒同學,所以是熱心的。同時他不嚴謹,因為違法發消息,造成了不好的後果,而且引發了連環問題。作為醫療行業,規程極為嚴格,信息保密是基本職業操守。

有些外媒居心叵測、中方正規軍慌亂無常、遊擊隊(自媒體)無腦跟風。外媒的居心叵測是明顯的,這是其本性決定的,甚至連類似香港廢青五加一的口號都出現了!中方正規軍不但跟上別人的節奏隨意發布李文亮6日就去世的消息,而且對事件的分析能力連一般自媒體的水平都達不到、甚至在基本信息上都是錯誤的,讓亂象更加不可收拾。
預測防疫告一段落後會有相關的整頓。看看這次跳出來多少魑魅魍魎。觸目驚心啊!

所以,李文亮雖然去世了,但該說清楚的還是要說清楚的。不能因為一句死者為大的口號就無視一個年輕人的違規操作,認識不到這個問題將使更多年輕人違規操作,那是很可怕的。中國人民也該明白為什麽李文亮會被媒體爆炒了嗎?另一方麵李文亮積極參加抗疫而不幸犧牲,  從武漢市人社局獲悉,武漢市中心醫院李文亮醫生因感染新冠肺炎搶救無效去世後,武漢市人社局按疫情防控期間工作規定認定李文亮為工傷。據核算,李文亮工傷保險待遇如下:一次性工亡補助金78.502萬元、喪葬補助金3.6834萬元。武漢市中心醫院在李文亮生前已依法為其參加並繳納了工傷保險,上述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以上資料均來自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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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複 悄悄話 謝謝 "haiwaiyouzi"來訪並留言!
haiwaiyouzi 回複 悄悄話 多謝樓主提供的信息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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