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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到戶》的血淚史

(2018-12-20 09:16:36) 下一個

《分田到戶》的血淚史

 

 

 


中國在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的土改時期是試過分田到戶的,  但沒過幾年在農村有的地方就出現了賣地、“兩極分化”的現象。因為分田到戶之後都是以家庭為主的生產單位,   有的農活是需要強勞力的,  農忙季節需要的勞動力多,  有的農民家庭中缺乏男勞動力,  還有老弱病殘以及老者死亡等弱勞動力者和無勞力農戶,  加上婦女懷孕十月生孩子後又要帶孩子做家務等,  有的農戶就沒法完成農活,  以其讓土地荒蕪倒不如賣地,  這樣就又造成兩極分化。有男勞動力多的農戶可買地集中,  新的地主又形成,  又重新回到了中國幾千年以來的農村現狀。那麽這土改有何意義呢?  

在土改時分田到戶的這幾年裏,  有的農村也實行過“包工”到人。但是,  農民,  農村,  農活似乎給人們的影響都是低下粗糙的活。但這裏不去討論農民中有許多能人,  而且所有的能人幾乎都來自農民中,  又或是父輩祖輩來自農民中。而沒有農村何來人們的食品。這裏隻講農活也是一門科學技術,  種植莊稼是一門比較複雜的工作,在種植過程中不同的品種的技術含量也是很高的,勞動強度也有所不同,有些農活根本沒有可比性。有的活有人願意包,有的活就不好包。總之,沒法也沒有實行下去。

“合作化”之前的農業狀況基本還是延續了以往的私有化個體戶。相比以前給地主做長工短工時的農民來講應該有進步也逐漸解決了一些溫飽。但要想農村有大的發展使所有的農民都走向相對的共同富裕,應該是在“人民公社集體化”之後。人民公社是靠集體的力量,農民們戰天鬥地,大興農田基本建設,實行機械化,水利化,改善生產條件,減輕了勞動強度,才有農業的綜合發展,人民公社裏自辦學校醫院促進了農村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農業才有力地支援了國家的工業建設,為城市裏的人們提供雖然不那麽豐富,卻也能夠維持正常生活所需要的是全自然的安全的無毒無汙染的農產品。人民公社還辦社辦工作解決農民的一些簡單日用品。

分田到戶早在“文革”之前的“大躍進時代”由劉鄧就在多地實行過。不過非但沒有受到“第一代領導核心”毛澤東的表揚,而是受到毛澤東的批判,是謂“單幹風”,並“上綱上線”,毛主席的相關言論很多,  在這裏不必贅述。看來,新中國建立後的五,六十年代在中國共產黨內的“領導核心”對“分田到戶”的認識十分尖銳對立。在毛澤東為首的中共領導阻止了分田到戶,  實行了人民公社化動集體製度。

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隊分為“三類。生產條件好,社員收入較高的屬於“一類”隊。生產落後,收益差,入不敷出的屬於“三類”隊。“三類”隊屬於幫扶的重點。像小崗那樣的生產隊,在當時的農村,恐怕屬於“三類”隊中的極其落後的生產隊。在中國廣大的農村,“三類”隊不可能是一個大的比例。試想,多少個自給自足有餘的富裕生產隊才能夠供養一個像小崗那樣的“三靠”村?
集體經濟經過20年的發展,雖然有待進一步完善,改進。凡是有實事求是之心的人應該承認,有了很大的發展。糧食增產僅僅是勞動果實的一個方麵。特別是那些解決了溫飽,具有了一定的公共積累的的生產大隊,設法發展社隊企業,工業基礎薄弱的縣,為了支援農業,千方百計發展“五小工業”,並吸納了相當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因為人民公社是初次嚐試,  是在摸素中不斷糾正不足發揚好的中前進的。

然而劉鄧並沒有放棄他們的"三自一包"的想法, 繼而處處找人民公社集體化的不足。在六十年代初期由王光美〝桃園經驗〞事件 開始,   1963年11月的這個冬季,王光美帶領工作隊在河北撫寧縣盧王宕公社桃園大隊蹲點,從那裏總結出來的一套〝四清〞經驗。本來,國家領導人的夫人是不幹涉政事的,但事出緊急,王光美不得不出麵開展〝四清〞。這主要是1958年大躍進中浮誇風現象,特別是主持政務的小平同誌也到畝產萬斤糧田參觀並拍照,認為那層層疊疊的糧食是地裏真實長出來的。浮誇風這事倒沒有人去追究,反而將一切失誤都歸咎為農民生產積極性不高,是人民公社集體化和大食堂引起的。

從此,劉少奇開始行使於國家而言的最大行政權。而劉少奇一上任就推出了〝三自一包〞——自由市場、自留地、自負盈虧、包產到戶和〝四大自由〞——雇工、貿易、借貸、租地不加限製。這種政策實行後,人的自私自利本性開始爆發,到處貪腐橫行,幹部多吃多占,百姓極度不滿,官僚階層和民眾對抗加劇,到了63年,幹群關係已經到了火山要爆發邊緣。對此,到底該怎麽辦?不可能派別人來處理這樣的問題,因為〝三自一包,四大自由〞是劉少奇親自拍板的,如果派別人,那就有可能變成〝三自一包〞是造成貪腐原因,製定這樣政策的人必然承擔政策錯誤的責任。如果用自己夫人來處理,然後積累一整套經驗再推廣,這樣就能將自己的過失掩蓋起來,當然, 自己作為國家主席,也不便於到一個大隊去蹲點,王光美因此領著工作隊出發了。

到了桃園大隊,當然就不能真的是清工、清帳、清財、 清庫那麽簡單,而是要引向政治鬥爭,要清理經濟、思想和組織上的〝四不清〞,後來所總結出來的就是〝階級鬥爭〞,毛澤東曾說的〝階級鬥爭是個綱,綱舉目張〞, 始作俑者其實是劉少奇,如果沒有他和夫人王光美的〝桃園經驗〞,也沒有後來文革中的階級鬥爭擴大化。

既然已經將〝四清〞提高到階級鬥爭的地步,王光美所率領的工作組所采用的鬥爭手段就有點駭人聽聞,先搞紮根串聯,再組織貧下中農的階級隊伍,然後搞〝四清〞,〝洗澡放包袱〞;再搞對敵鬥爭;最後搞組織建設,掀起生產高潮。這一整套程序走下來,越搞越複雜,到了對敵鬥爭這一塊,辦出了大量冤假錯案,特別是逼、供、信和殘酷的體罰,讓桃園大隊幹部〝洗澡〞互相〝搓澡〞 。但工作隊覺得大隊領導吳臣〝不老實〞,〝嚴重的問題都不交代〞,給工作隊〝製造麻煩, 混淆是非〞最後公社黨委批準把吳臣清除出黨,而且同意定他為壞分子。當然,還牽涉到很多其他人。

就是這樣的經驗被向全國推廣,據《撫寧縣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版)統計,四清運動使撫寧縣1939名黨員、幹部受錯誤處理270人;非正常死亡2007人;錯誤管製1014戶被錯劃地主、富農。而全國更是一個龐大數字,並且還在不斷升級中,一直到66年毛澤東發動文革,〝四清〞在不少地方還沒有結束。其實在〝四清〞中,已經不是懲治貪汙腐敗,更多的是政治站位,看你這個人是不是支持劉少奇,支持他必然支持〝桃園經驗〞,你那個地方就應該大量整人,如果不整人, 那你就要被整,就是發放〝打老虎,打豺狼〞名額,你那裏找不出〝老虎豺狼〞,那你就是〝老虎豺狼〞,〝老虎豺狼〞意思是貪腐份子。

遊街、掛牌子、戴高帽、坐〝噴氣式〞等等,這都是〝桃園經驗〞引導出來的,其實文革就是對〝桃園經驗〞的一種深入。在文革中,不少在〝桃園經驗〞中被迫害的冤假錯案反而獲得了平反,像那個桃園大隊書記吳臣1967年4月23日被平反,撫寧縣轉達中央文革指令, 以桃園〝造反派〞名義, 宣布摘掉〝四清〞為其戴的壞分子帽子,恢複黨籍。並在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召開撫寧縣各界代表和唐山地區各縣代表參加的萬人大會, 批判〝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劉少奇和王光美。曆史終於開了一個玩笑。〝桃園經驗〞在中共的最高層開創了〝夫人參政〞的極壞的範例,繼而就開始了文革。

“文革”十年,在人民公社裏是縣辦企業、社隊集體企業大發展的十年。集體經濟製度的優越性日漸顯著的十年。正當廣大農民向“共同富裕”穩步前進的時候,改革開放又要分田到戶,  卻又要向連吃飯都沒有解決的小崗村看齊,學習。集體積累“分幹吃淨”,集體組織被解散,集體經濟徹底瓦解。把幾億農民驅趕到個體發家致富的羊腸小道上競爭,是謂“改革開放”。這是哪家的道理?當年的“集體化”算什麽?

小崗村的“分田到戶”,即使是在當時,也不是“率先垂範”者。之所以引起關注,隻因為那裏有18個共產黨員為“分田到戶”,把生死置之度外,按了18個“紅手印”,頗有幾分悲壯。而那18個人的“紅手印”,至今沒有看到實物。國家博物館收藏的那張,不過是“贗品”。真不知道後人將如何看。有人曾有感而發,曾經作《又上一當!——小崗“紅手印”造假有感》,發在2017年7月9日的博客上。

由於小崗村的“紅手印”被加工成了一個悲壯的“故事”,被渲染,某些人寧可信其有,因為這種“故事”的“核心”正好與某些想否定當時農村“集體所有製”的主要形式“人民公社”體製相契合。這樣,一個“三靠”村就愣是成了全國農民,全國農村效法的榜樣。被輿論譽為“改革第一村”。天上掉下了一個大大的餡餅,重重地砸在小崗村人們的頭上,給小崗村送去無限榮光和實惠。其實,有人要去“集體化”,走“個體化”的道路,有小崗村沒有小崗村,能阻擋住嗎?這不就是當年推廣小崗村的“分田到戶”,解散生產隊時的情形麽!

事實上,改革開放後農村的所謂“承包責任製”,不但搞了“強迫命令”,而且搞了“一刀切”。全國唯一的例外的河北省晉州市的周家莊公社。那是在向省委立了軍令狀,也是按了“紅手印”才保下的,而且數以萬計,是小崗村18人的百倍以上。由於不合“上意”,媒體自然不敢透露風聲。當“分田到戶”的弊端顯露無餘,對農業的破壞無可估量的時候,有人想到了最後的“人民公社”。

到底“集體化”是走社會主義道路,還是“個體化”是走社會主義道路?這本來不是什麽高深莫測的理論問題。屬於馬克思主義的ABC。中國數以百計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諸多研究機構的理論研究者,更有數以千萬計的共產黨員,他們難道都像某大人物那樣不清楚,不知道什麽是社會主義?那他和他們在入黨時到底是為什麽?難道一個個都是在為一個所不清楚的“主義”而奮鬥?無數的先烈,都是在為一個他們所不知道的“主義”而犧牲?那是對誰的嘲弄?對誰的否定?是在取悅於什麽人?向什麽人獻媚?他們到底想幹什麽?

中國的農業走了幾千年的生產“個體化”道路。那是造成社會貧富不均,兩極分化,“一部分人”富的老路。共產黨不需要,也不能走他們的老路。那也不是毛澤東為代表的共產黨人的“社會實踐”。他們沒有把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作為共產黨的旗幟向國人揮舞。因此,不可能鼓勵、延續那樣的“社會實踐”。而是組織、引導農民走合作化、集體化道路。這難道不是某些人攻擊、汙蔑毛澤東時代“共同貧窮”的根本原因麽!

走什麽路,不隻是信仰、理論問題。對於那些毫無政治操守官僚、政客,誰指望他們能夠堅持信仰,堅持馬克思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列寧說:“如果幾何定理觸犯了人類的利益,也會被推翻的”。“集體所有製”、“公有製”觸犯了某些當權派的利益,堵死了他們“先富”、“暴富”,“封妻蔭子”的路。這注定了“道路”之爭不可避免。他們要改變,於是,就改變了。對於他們,難道還需要“理由”嗎?難道還發愁找不到“理由”嗎?至於把“分田到戶”包裝為“承包製”,指其為已經被瓦解、解散,不存在的“集體”的“集體所有製經濟”,簡直比“指鹿為馬”還荒謬!忽悠誰呢?忽悠的了誰呢?誰把民眾當傻瓜,民眾一定把誰當騙子。

重要的是,事實上,小崗村在“分田到戶”二十多年之後,到2004年沈浩到小崗村擔任黨委書記之前,實施的時間超過“人民公社”時期,並沒有富起來。小崗村的實踐再一次證明,農業的“個體化”不可能讓農民“共同富裕”起來。這是顛撲不滅的真理。

小崗村既然成為了中國農村“改革”第一村,本應該出幹部,到各地現身說法,介紹“分田到戶”之後走向“共同富裕”的巨大變化。不但沒有,上級不得不選派得力的、高學曆的在職的縣級大幹部到小崗村擔任黨支部書記。這在中國共產黨的曆史上可有過?為保這個“典型”,真讓上上下下的頭頭腦腦操了不少心。這是新中國農村中的先進“典型”中出現的怪現象。

小崗村的“實踐”證明,“分田到戶”不是農村“改革”的方向。“分田到戶”又一次被實踐證明不能使農民富裕,就不要說“共同富裕”了。

隨著“分田到戶”,農村集體經的瓦解,農業成了僅僅是解決農民個人吃飯的產業,饑一頓飽一頓,任憑市場和老天爺擺布。特別是集體經濟濟吸納剩餘勞動力的功能徹底喪失。為了生存,甚至撂荒土地,造成了數以億計的青壯年勞動力背井離鄉,流入城市,成為“農民工”——廉價勞動力的代名詞。農業,甚至成了留守老人和婦女的產業。老家的表嫂,年愈七十還要參加農業勞動。其實,他們也不指望靠那點地的收入過活。這在“人民公社” 時期見所未見的事。

農業由“集體化”到“個體化”,不可置疑。是無法忽悠的農村農業生產方式的改變。“個體化”的農民不是先進生產關係的代表,這同樣是不可置疑的。他們是沒有前途、沒有出路的。他們的出路,除了極少數人富起來的人轉化為地主、富農,一般人維持不死不活的生活,許多人就是破產,另覓他途。

隻要共產黨在,中國的農業就不可能停滯在“個體化”。根本的原因在於,“個體”農業,隻能解決農民個人的吃糧、穿衣。不可能促使農業全麵發展,不可能促進與農業相關的工業的發展,不可能適應國家工業化的發展,是社會主義農業發展的死路。

從《安徽日報》得知, 時下的小崗村,已經由一百多人發展到四千多人。由18個黨員的黨支部,發展到不知道有多少共產黨員的黨委。黨委書記,肯定不是小崗村人,仍然是外派。這種變化,是靠行政命令就可以做到。

當然改變的不隻是這些。在習總書記考察小崗村不到一年,2017年2月9日,“小崗村集體資產股份經濟合作社分紅大會在大包幹紀念館前舉行。當天,在村集體資產股份經濟合作社分紅大會上,小崗村4288位村民作為股東首次每人領到350元的分紅款”。

這說明,小崗村的生產方式正在“個體”向“集體”的轉化。由於“集體”了,才有“分紅”。記得初級社時,土地是入股分紅的。

小崗村轉了近四十年,轉了一個大大的圓圈,終究認識到還是應該走合作化、集體化的道路。形勢變了,怎麽走,許多鄉村走出了適合自己“特點”的集體化道路。

四十年,彈指一揮間。認識,回頭不晚。農村的深化改革,引導農民走集體化道路應該是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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