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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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7:亞伯拉罕和撒拉

(2017-05-07 10:10:11) 下一個

有一次和姐妹們查經,我問她們,如果有位先生為了保命,出賣太太,這人是個什麽樣的人, 她們告訴我說,這人是個“賤人”。我又接著問,如果這個太太還繼續尊重先生,稱他為“我主”,這太太又是怎麽回事, 她們說這太太是“犯賤”。如果同樣的段子在這對夫妻之間發生兩次,怎麽解釋,她們說,不可能!絕不會給自己這第二次機會!我再問下去,你看看自己的先生是否比這兩次賣老婆的人強點了?姐妹們一下子都看自家老公順眼多了。這對我們看不上眼,絕對不好用來當愛情故事素材的夫妻,就是亞伯拉罕和撒拉。這兩位不但活著糾纏,死後同葬,神還藉著這二位的身體,生下了祂所祝福,所應許的以撒。

看來神所用的人也真沒什麽可誇的,對了,神用的人也隻能誇神!

這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差了十歲。兩個人即便不算青梅竹馬,也算門當戶對,彼此了解。這婚姻基礎不錯,再加上兩口子帶著侄兒羅得一起去國離鄉,似乎也彼此同心,曾經深愛。經上還說撒拉極其美貌,看來亞伯拉罕福氣不小。也許是兩個人太熟悉了,加上兩人多年沒孩子,不知從何時開始亞伯拉罕不再把撒拉當寶了。一個巴掌拍不響,撒拉自身也可能有毛病,什麽毛病呢?聖經裏提到她美貌,也很強勢,敢對老公指手畫腳,絕非逆來順受之輩,大家去想想她的毛病,日光之下無新事,不是什麽燒腦問題。

這不,他們住的迦南地鬧饑荒,亞伯拉罕自以為活不下去了,他相信了自己的判斷,忘了神對他的應許,擅自拖家帶口下埃及。到了埃及,他怕人為了搶他美貌老婆殺了他,竟囑咐老婆,“求你說,你是我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這撒拉還真被法老收到宮裏麵了,人家法老也還算仗義,為了“妹子”厚待亞伯拉罕,給了他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仆婢。賣老婆發財了,第一桶金,從此邁入富戶檔次,不過不太光彩,好在人家不在乎。

神在乎,祂降大災給法老全家,迫法老平平安安地打發走了這兩口子,彩禮也沒要回去。冤了點了,從情理上法老沒啥錯呀!可是神有主權,祂要保護撒拉,讓她免受法老染指。可憐的撒拉,她被丈夫如此對待,什麽心情!既然丈夫那麽無情無義,呆在法老宮裏算了!地位啥的提高不少呢!就算出了宮,憑她的美貌也可以找到個好點兒的人。再說了,回去後兩個人怎麽麵對,還怎會有夫妻之情?換誰都受不了!可是這撒拉肯回到亞伯拉罕身邊,奇葩! 她的無奈,她的哀傷,經上沒記,我想一下都會心痛到喘不過氣,她的心也痛過的。她的這個哥哥,這幼年相配的丈夫,這個她從遙遠的故鄉一門心思跟過來的人,一個她以為可以托付終生的人,怎麽可以如此待她?愛得深也就恨得透。她的丈夫在多年後,她幾乎年老的時候,同樣的事對她又幹了一次,沒錯,又一次。真是讓人發瘋,無語。

可是這位受了奇恥大辱的撒拉,對亞伯拉罕好像還挺好,亞伯拉罕也挺自在。本該情斷義絕的兩個人,是什麽在維係他們的關係,還做得到彼此恩待。也許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走到婚姻盡頭的夫妻,如果記得是神為他們主婚,他們就不會再存彼此可以托付的幻想,他們不得不把自己先托付給神,讓神把他們彼此再捆綁一次。到了這種境界,他們隻能從神那裏充好電去愛對方了。肉體血氣之情愛死了,換來盟約相屬之恩愛的複活。他們為了對方的好處彼此相愛,為了順服神替彼此著想,“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計算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撒拉經曆的苦難讓她學了這個功課,她的苦沒白受,聖經讓做妻子的以她為榜樣,“你們作妻子的,....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神看她是至寶,後來也讓她的先生以她為寶,人做不到的事,神做起來不難。

神恩待他們這對磕磕絆絆走了那麽多年,一直不育的夫妻,在他們年老體衰,無望再育時,賜給他們以撒。亞伯拉罕和撒拉此時的愛情,是蒙神祝福的,不屬血氣的。以撒是愛中誕生的愛子。他讓父母“歡笑”。

亞伯拉罕在他後來的日子是深愛撒拉的,以撒的孕育,是他對撒拉深情的證明。她死後,他買了第一塊屬於他的土地用於安葬她,他死後,選擇和她同葬。盡管他在她死後又另娶妻並生下六子。但隻有那個他傷了又傷的幼年所娶之妻,是神給他的佳配。他倆唯一的獨子,是神所祝福的後裔,承受了他的家產。他憑血氣所生的所有其他子孫, 都與他的愛子之後成了世仇,他死之前把他們都打發走了,遠離愛子,以為可以免了禍患,他沒能如願,因為屬神的和屬世的,屬靈的和屬血氣的就是不共戴天,必須成仇!

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婚姻能從屢屢失敗走向圓滿,是神恩典的祝福,也是他們信靠順服的選擇。看了他們的故事,你要怎麽處理你婚姻中的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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