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講故事

享受生命恩典,體會聖經故事
正文

創世記:前言

(2017-01-10 21:07:09) 下一個

親愛的朋友,我為了神帶著你來讀我寫的故事而感恩。你讀了後有何感想,我不可能一一知曉,雖然很想知道。我為你祈求,求神借著這些故事祝福你,祈求你也必蒙福。 

我覺得聖經可以比做一幅畫,掛在牆上,向觀眾展示。觀眾的視角不同,每個人看見的都不同。你如果換個角度,又會看出新的東西。更因為你的生命不斷更新,你每天的領受不可能一模一樣。

但是,這觀眾必須在聖靈的帶領下,才會明白創作者的心意。我寫的故事是否完全是當時發生的事,特別是人物的心理推測是否完全就是當事人的想法,我不敢完全確定。但我可以明白地說,神喜歡你默想祂的話,從中得亮光,做你每天早上的靈糧。

聖經的主角隻有一位,我們救主耶穌。聖經的主題是救恩。讀任何一段聖經都要看主角幹了什麽,配角怎麽配合,救恩故事怎麽發展,你要做何回應。不能看熱鬧。

我寫故事時,拒絕原創,全是經文默想。神知道我的處境,知道我的挑戰,祂守約施慈愛,按時賜靈糧。感謝神的信實。

我寫這些故事,主要目的不是幫神講故事,祂早就講完了,還早早地寫成書了,祂不需要任何人幫忙。

我寫這些故事是為神的正版故事做廣告,這是神對我的呼召。我用講故事的形式寫出了廣告詞,為的是引起大家讀經查經的濃厚興趣,越讀越愛讀,忍不住也想做廣告,你的廣告肯定和我的不一樣。

即然是廣告,必然和產品緊密相關,但絕對不是產品。也很難自誇,因為廣告的目的是誇產品,不是誇自己。再好的廣告宣傳,如果推銷不出產品,就是失敗的。判斷廣告的好壞標準隻能靠產品銷售業績。

我的故事如果讓你覺得有幫助,有疑惑,有反感,都沒關係,你隻要願意去查考聖經,我就自認成功了。我的廣告推銷了產品! 如果你看了我的故事,還沒想到看聖經,那看來我的廣告詞還沒打動你,我需要再接再厲,繼續想招。

我的故事不可能把神的故事說的完美,完善。我做不到,你也不可能做到。神自己說的最完善,你一定要好好聽祂怎麽說。祂的故事我越讀越覺得妙不可言,智慧無比。你如果立定心誌好好讀經,順服神,祂一定賜福與你,你也一定想廣告一把。我祝福你的廣告比我的有效,我為你欣喜!

如果我已經做出的廣告不完美,沒關係,我不需要改,我要把我的殘缺讓人看到,因為我本來就是殘缺之人,而且神要用我的殘缺來彰顯祂的完美。因為要看清我的殘缺,你必須查考祂的話語。

但是,我喜歡聽你們的建議,不管我是否認同,我都會在主麵前好好思考,不是為了修改以前的廣告,是為了把以後的廣告做得更好更吸引人。我求更好,不求完美,完美是神所獨有的,我不奢望,不敢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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