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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非和解到東德審判——?六四問題解決方式之探討

(2017-07-25 01:45:04) 下一個

 

                   六四問題解決方式之探討

      ——從南非和解到東德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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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茉莉

 

 

 在六四屠殺過去20年的今天,國內外不少民主人權人士發出呼籲:以南非模式來解決中國六四問題。 盡管這種善意沒有得到中共當局的回應,但提倡南非的和解模式,對中國人來說有“勿忘六四”的重要意義。同時也促使我們去思考:圖圖主教的和解模式前提是什麽?南非與中國的情況有沒有可比性?對於中國的六四問題及其轉型正義,我們還有其它哪些模式可以借鑒?

 

  ◎ 南非成功前提在於統治者懷有良心


 呼籲南非和解模式的人們忽略了它最重要的前提:這個模式是在南非民主化之後才創立的。1994年黑人總統曼德拉經選舉上台後,委任圖圖主教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這是昔日的受害者掌權之後,為了尋求種族和平共存,而找到的一個建立在寬恕之上的解決方式,使南非人民———黑人與白人共同告別過去,從仇恨、壓迫走向相對穩定的民主社會。

 

 為什麽南非的受害者願意寬恕昔日的施害者?這是因為,南非的前統治者——白人政權也是信仰基督教的,他們對自己鎮壓黑人的種種不道德行為,在良心上感到不安。這樣,曼德拉等就可以訴諸於白人的良知,通過非暴力的方式,為黑人爭取到自由。早年印度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其成功的關鍵也在於:其抗爭的對象——英國殖民者是信仰基督教並擁有民主精神的。
 
 因此,盡管當年南非的種族隔離與鎮壓,與中共對人民的鎮壓同樣殘酷,但二者的背景卻缺乏可比性。中國人尚未為自己爭取到一個民主製度,民間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很難在專製高壓下建立。這樣,人們想要訴諸於統治者的人性,以南非的和解模式來解決六四問題,希望就很小,因為當今中共領導人是一群既無信仰也無道德底線的人,是以暴力起家並相信暴力鎮壓有效的人。另外一個不同是,南非過去的種族歧視,是在白人製訂的法律之下的歧視;而中共當局對六四的鎮壓,違背的卻是他們自己製訂的憲法。

 

  ◎ 中國的六四是全民族共同的傷口


 前麵提到,南非問題與中國六四問題有製度不同、領導人不同等區別,還有一個重要的區別是:南非問題是種族問題,它不僅僅涉及一個政權,還有一個與政權聯係在一起的白人種族。如果要追究,要複仇,就要將這個政權連同支持它的白人群體一起追究複仇。這是這個非洲國家承受不起的一個選擇。

 

 所以曼德拉隻能選擇這樣一條特殊的道路——以“真相與和解”的方式,來處理三十年間所有人所犯過的罪行,對誠心懺悔請求寬恕的人實行大赦,對受害者進行補償。曼德拉強調說,南非白人和黑人一樣是非洲這片土地的子民。圖圖主教說黑人和白人都是上帝的子女。在黑人長期的抗爭中也獲得不少白人的同情和支持,這些都是南非種族和解的基礎。

 

 而中國的六四卻大大不同。六四隻是涉及中共執政者的責任,並沒有涉及任何一個種族和群體。相反,除了少數下令開槍的執政者及其支持者之外,六四是全民族的一個共同的傷口。那麽六四問題的解決,隻需要由少數執政者來承擔責任,並沒有南非式種族大和解的需要。

 

 作為基督徒,圖圖主教提出的“和解”和中國文化裏的“和為貴”不同。基督教概念裏的“和解”有認罪、請求寬恕並獲得救贖的意思,它需要把罪人的罪責搞得清清楚楚,而不是中國式的“相逢一笑泯恩仇”,不能是無原則的一筆糊塗帳。

 

  ◎ 南韓為處理製度性犯罪製訂新法


 盡管中國尚未實行民主,但如果中國當局願意按照南非模式,主動承擔六四鎮壓的罪責,向受害者道歉、請求和解,還是值得歡迎的,是廣大中國人民願意看到的。但冷酷的現實卻是,中共從未顯示出這樣的善意。那麽,我們就隻能思考,在中國民主化之後,以怎樣的方式來處理六四鎮壓這種國家的“製度性犯罪”。

 

 與中國的六四事件最有可比性的,是南韓的光州事件。這個發生在1980年5月18日的流血事件,和中國六四一樣,是政府出動軍隊以武力鎮壓民主運動,造成大量平民和學生傷亡。八年後,政府開始允許公開談論光州事件,而後受害者獲得賠償,並一次又一次地起訴施害者——前總統全鬥煥以及一些軍人。

 

 用什麽法律來起訴製造光州血案的前統治者?南韓的經驗是:由於政權變更,過去的法律無法用來處罰新體製的主體,因此,韓國國會特別為此通過新的法律——“五一八”特別法。這個特別法為審判兩個前總統提供了法律依據,全鬥煥因“叛亂、內亂首惡罪”被判死刑,後減刑無期徒刑;盧泰愚則因“叛亂、內亂主要任務從事罪”被判監禁22年半。後來,兩個人都被赦免釋放。

 

 像這樣製訂新法來懲罰前政權的“製度性犯罪”,不隻南韓一例,西班牙就以“曆史記憶法”來清算前獨裁者佛朗哥,該法明文規定:佛朗哥執政時期的政治法庭及其判決均屬違法。智利也是一個特例,前軍政府領導人皮諾切特統治智利的17年間實行政治高壓,有3 000多人遭殺害或者失蹤。皮諾切特下台後被起訴300多次。由於早年的憲法規定他可以擁有司法豁免權,為了進行審判,智利法院首先裁定剝奪他的豁免權。因為年老病重,皮諾切特在未被判時決就去世了。但皮諾切特比鄧小平要多一點懺悔意識,他在臨終前表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所有政治責任。

 

 之所以要製訂新法,是因為舊法不能適用。新法使正義在體製內得以實現,它必須符合國際法或國內法所公認的原則。民主國家麵對舊政權違法和不正義行為,以法律清算的方式來追究施害者的犯罪行為,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維護社會穩定,並教育後代不至重蹈覆轍。


  
      ◎ 東德為何能以舊法審判共產黨?

 


 在所有實現轉型正義的國家中,東德是最有意思的一個例子。從1991年開始,東德就開始對迫害人民的共產黨人進行審判。此時東西德已經統一,但德國人卻根據已經被廢棄的前東德法律進行追究。這是因為兩德在統一前簽訂了《合並協議》,其中規定:“依照行為地的法律(即東德),審理東德境內所發生之不法事宜。”

 

 由於前東德法律是共產黨製訂的,毫無疑問,它缺乏足夠的保障人權、懲罰製度性犯罪的條款,但德國人仍然能夠適用舊法,懲罰共產黨的犯罪行為,還社會及受害者以正義。為什麽德國能夠“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是因為,這個法律具有一定的特點,給審判共產黨自己提供了基礎。

 

 首先是法理基礎。前東德法律充滿馬克思主義的教條,盡管這種意識形態在現實中失敗了,但在理論上,它也有社會主義尊重人權、保障平等和公正等內容。其次是憲法倫理基礎。前東德的憲法總綱繼承了法國大革命的基本價值,例如結社自由,選舉自由,一切權利來自人民,人民有參與國家事務的權利。這些都白紙黑字地擺在那裏。

 

 再次是大陸法係傳統的基礎。大陸法係國家的一個優越之處,就是擁有條例清晰、概念明確的成文法典。按照成文法,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都允許,這樣就突破了黨文件的禁忌。東德共產黨所下達的一些法律之外的政策文件,如禁止和平示威等,在審判中一律不予承認。最後是國際法基礎。當時的東德加入歐安會、聯合國的框架,簽訂了一係列國際條約,這樣,在審判時就可以適用國際人權法規,可以援引國際法來懲治製度性犯罪。

 

 由於上述四個基礎,對前東德共產黨人的審判就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公正的。這與當年被稱為“勝利者的審判”的紐倫堡審判不同,也與南非的“真相與和解”模式不同,這是由於前東德法律的特殊性決定的。

 


  ◎ 追究中共違憲,永不放棄言說


 當年東德走向民主改革,與中國的六四事件也息息相關。由於中共出動軍隊血腥鎮壓之舉震驚了世界,前東歐國家的共產黨人為了避免屠殺,都不得不對本國人民讓步。今天,我們也可以從東歐的經驗學習轉型正義的一課。

 

 中國自清末修律以來,基本仿效大陸法係,尤其是德國法來建立自己的新法體係。後來中共仿效蘇聯建立起的法律體係,仍屬大陸法係。前麵所說的東德法律的幾個基礎,在中國法律裏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那麽,我們將來審判中共,就可以援引中國現有的法律和國際法。

 

 1989年的六四鎮壓明顯地違背共產黨自己製訂的憲法。例如,憲法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然而學生運動這樣在全國轟轟烈烈的大事,卻沒有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處理,也沒有聽取人民的意願,就由共產黨一黨強行鎮壓了。現在中共官員不願意搞民主,卻願意搞法治,那麽,追究自己的違憲罪責,是走向法治的第一步。

 

 上述多個模式都有自己的特點,南非是社會種族和解的模式,南韓模式是政治與社會相結合,而東德模式更具法律意義。不管是適用共產黨的舊法,還是另製新法,都是我們在解決六四問題時可以考慮的選項。二十年來我們一直紀念六四,一直提出追究中共的罪行。看起來希望似乎很渺茫,但我們永不放棄希望,永遠堅持言說,直到曆史在人民的正義麵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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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香港《爭鳴》雜誌2009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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