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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曉明: 楊改蘭滅門案中的數字ZT

(2016-09-20 08:32:49) 下一個

相對於許多凶殺案調查,康樂縣政府新聞辦發出的楊改蘭案調查通報相當迅速。全文題為《關於康樂縣景古鎮阿姑山村5人死亡刑事案件調查進展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情況通報》),其中,就數字統計而言,比很多媒體提供的信息更詳細。從中,我們可以得知更多有關楊改蘭生命軌跡的線索,從而去思考這場人倫慘劇的深層原因。在細讀了這些數字後,我覺得有一些問題,聯係媒體相關報道中的信息,提出來以供討論。

一、精算收入與漏算一個人

這個報告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有關家庭總收入和人均純收入可以達到如此精確的程度:到人民幣一元後麵的兩個小數點。例如:在楊改蘭家被取消低保的2013年12月份,入戶調查計算得出,其家庭總收入為36585.76元(76分錢的零頭來自農資補貼)。此後的三年裏:

2014年其家庭總收入為37741.87元,人均純收入為4717.7元
2015年其家庭總收入為38164.5元,人均純收入為4770.7元
2016年1-8月份家庭總收入20120元

看到這樣的精致算計,有一種貧困者唄脫光了再秤盤上裸估的感覺。中國無數的政府官員,沒有任何人的家庭總收入和人均純收入被捅幾刀一毛、一分錢的程度,從來沒有。如果與被曝光貪官的貪腐千萬的數字進行對比,這個家庭不吃不喝一千年,可以積累到接近四千萬人民幣;同樣數字到兩千五百年,才能達到上億。我這樣比較的確脫離現實,但顯示則是那些貪腐數千萬、數億、數十億的大老虎,全是掌握過楊改蘭命脈的同時代人!

康樂縣政府通報中如此列出楊家收入情況,想必是為了應對輿論質疑,否則不會把今年1-8月的家庭總收入算進去。這也是令人震撼的精算。這個家庭的兩位幸存老人,在這場斷子絕孫的慘案中驚魂未定,就要一一說明今年的收入來源和數目,以證明他們的確屬於脫貧戶。其家庭基本情況,甚至包括雞12隻;我開始都沒有看明白,列入雞12隻,是要說明這些雞屬於被贍養著呢,還是說明雞屎收入來源之一?後來才了解到,雞、羊、牛,都要算盡農民的家庭收入。

但在計算楊改蘭德家庭成員時,通報中出現了兩個數字,這裏產生了第一個問題。

有關2013年家庭總收入,兩個數字前後不統一。

第一個數字的通報的第五部分第一點:“關於楊滿堂家庭沒有納入低保的說明”。這裏指出:“2013年12月份在入戶調查中,其家庭總收入為36585.76元,”而在接下來的第二點:“關於楊滿堂家沒有納入貧困戶的情況”,2013年楊家的家庭總收入變成39915.76,比入戶調查數字增加了3330元。這個增加的收入來自哪裏呢?報告沒有說明。如果說這裏加上了該年度領取的低保金3240元的話,依然有90元來曆不明,不知是如何加上去的。

而這年楊家的人均純收入基於三萬六千多計算時5226.5元,基於三萬九千多計算卻變成4989.5元,為什麽不增反降了?用總收入“39915.76”這個數字(即增加了3330元)除以人均純收入,得出的結論是:前麵是按全家7人計算的平均收入,後麵則是按全家8人計算的。

而在2013年度,楊家的實際人口已經是八人,並無增減變化。楊改蘭的四個孩子,分別於2010年11月至2013年5月出生。所以可以說,一直到楊改蘭父親孩子滿門殞命之後,他們在2013年12月份未納入低保的人均純收入,都是基於錯誤估算。

簡單地說,算少了一個人。

而這個錯誤,楊改蘭或許不曾發現,因為她沒有讀過書,不識字。從記者采訪顯示的情況來看,她的奶奶楊蘭芳、父親楊滿堂,也不了解具體是怎麽測評的。

二、人均純收入與可支配收入

換個角度來看,即使以人均純收入4989.6來計算(按全家八人算),楊改蘭家的收入情況,已經超過了當年三類低保人員的數額——三類低保是每人每月90元,全年合計1080元。

更簡單地說,楊改蘭這家在當地來說,已經屬於脫貧戶(低於人均2300為貧困戶),而且是加倍的脫貧(她家人均收入是脫貧翻番4600元,還高出389.5元)。取消低保,簡直是太有理由了。

對低保係統不熟悉的人,需要注意的是,所謂低保,並不是指每個家庭成員都有份。2013年楊家被取消的低保,實際是隻保證三位家庭成員。他們分別是:楊滿堂、楊改蘭和李克英夫婦,共三人。楊家奶奶楊蘭芳和楊改蘭德四個孩子,都未納入低保。

我們再按政府給出的這個雙倍脫貧戶2013年家庭年度純收入39915.76計算,每月的純收入為3326.31元,平均每人415.79元。全家老少省著用,應該挺富裕了吧?

問題在於,在對農民的純收入計算裏,所謂種植業方麵,通常是根據現金和實物兩方麵來計算的。如果賣掉了屬於現金收入,沒有賣掉留作自家食用者,則是根據實物估算得出。這裏估算常常會出現問題,統計人員可能高估收入,而農戶會認為這和實際收入不符。例如,根據楊改蘭家情況通報,2013年入戶調查的家庭總收入中,有五個分類:

總收入為36585.76元,其中
1 種植業收入8650元,
2 務工收入21000元,
3 能繁母豬收入5700元,
4 農資補貼976.76元,
5 其他收入259元,
(按七人計算,人均純收入為5226.5元。)

以上除第一項外,後麵都可以是現金收入,這裏隻觀察種植業收入。根據相關報道,楊改蘭家有十幾畝地(一說為十七畝),種有冬麥、土豆、豌豆等。網上有篇文章《寧縣農民一畝地可以得多少錢》(寧縣在甘肅省東部),結論是一畝地倒貼250元。種地的成本包括:請人犁田、除草、收割的人工費;買穀種、化肥、農藥的費用(其中還不包括農忙請人吃飯等費用)。

另據“農業助手”今年7月一篇網文《算算農民一年賺多少錢》,小麥、玉米、大豆、價格跳水,以玉米為例,去年價格1.4元,今年有些地方已經跌破0.7元。以全國大多數地區的折中數據來計算,農民日常打理完全不雇人的情況下,一畝地種小麥加玉米,剛性投入是1880元,理論上可以得到淨收入410元。而實際情況是大量地方農民的收入低於410元。這裏還不包括災害減產甚至顆粒無收的情況。

從上麵兩篇網文可以了解,農民的可支配收入與人均純收入中的實物收入是兩碼事。但按照人均純收入來計算,實物部分是會有很多伸縮度的。按人均純收入,地裏生產出來的所有東西都要算進去,連燒掉的麥秸稈也要算作收入。但是略有農村生活經驗的人都知道,隻要地裏的東西賣不出去,就沒有現錢;連買種子化肥的錢都要借貸。兩篇網文得出的種地不賺錢,即使一畝地一年賺到四百塊,也就是出門打工四天掙的錢。

所以說,2013年入戶調查裏,楊改蘭家種植業收入8650元,這個數字可能是根據實物估算,與實際情況有差距。

人均純收入不能準確反映農民收入情況,而在這份情況通報第三部分“三、楊滿堂(係楊改蘭父親)家庭基本情況”裏,此後的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都采用了人均純收入這個指數。問題在哪裏呢?

按照國家統計局改革部署,2014年開始,全國啟用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不再使用人均純收入指標;以便反映城鄉居民真實的生活狀況,也為推進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係。

而過去采用的指標則是城鄉區別對待,對城鎮居民用可支配收入指標,對農民用人均純收入指標。

查閱了一些文字,對這兩個指標的區別還是不容易幾句話就說清楚。大體上是這樣,農民的人均純收入遠沒有標誌出來的那麽高。楊改蘭家的年度人均純收入,無論是四千九還是五千二,實際都沒有那麽高。因為農民的這個收入要留作追加的生產費用資金——收了玉米土豆,還得留下賣出多餘的玉米土豆的錢,去買下一季的種子化肥農藥。而城市人的可支配收入無需投入到生產成本裏,可以全部用於安排日常生活。並且,城市人的可支配收入中還不包括城市居民在醫療、住房等方麵間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

閱讀楊改蘭悲劇的大量網民都是城市人,隻有那些真正來自貧困鄉村的人,才會理解,這個八口之家,全年種植業收入8650元意味著什麽。每個月評價720元,平均每人90元1毛錢,每人每天甚至不夠三塊錢,按365天計算,8口之家每天合集23元7毛錢。油鹽醬醋、種子化肥孩子上學前班等還必須靠楊改蘭丈夫打工奶奶養豬等收入。

三、楊改蘭及其家人的生死命價

若說楊改蘭這樣的家庭情況已經遠遠脫出了貧困戶水平,那麽我們看情況通報給出的另幾個數字則可以了解,楊家實際上沒有半點應付危機的經濟能力。

8月25日案發,8月27日楊家的四個孩子由公安部門進行屍檢,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這次費用理應由公安部門承擔(國家保障公安部門的辦案費用)。26日晚上楊改蘭先被送往縣醫院,當日按晚上送到蘭州的蘭大二院搶救。臨夏康樂縣距蘭州大約兩百公裏,從26日晚12點到29日淩晨零點5分死亡,曆時三天整。此後經曆了屍檢和火花,產生費用62698.28元,全部由鎮政府支付。

這裏產生了六萬多費用,應該是除去屍檢費用之外的交通、住宿(例如李克英和村幹部在蘭州的住宿)醫院搶救和火化費用,醫院搶救應該占支出的主要部分。通報裏沒有列出具體開支項目,我們大致估算下,雙人間三天住宿,開三個房間,按250一天的標準,月2250元,算六人吃飯,每人每天100元,合計1800元,支出4050元(實際上可能低於這個數)。再加上往返交通費,大概五千。目前火化標準各地不一。網上有一份蘭州殯儀館的服務收費項目,火化遺體最高800元,農戶減免百分之二十五。大體上,六千元一斤可以涵蓋醫療搶救之外的費用。

由此計算,用於楊改蘭搶救的費用大約在五萬六千左右。

五萬六千是什麽概念?楊改蘭全家從2013年到2016年的前八個月沒有任何一個年度其家庭總收入達到五萬六千,楊家的家庭總收入被估價最高的年度,也沒有達到四萬(而且其中約五分之一是玉米土豆之類全家口糧而不是現金)。通速地說,砸鍋賣鐵也住不起三天醫院。

假如當日楊改蘭不是自殺服毒二十被殺致重傷,或者被騙喝下農藥,又或者,楊改蘭家中任何一人突發惡疾,以他們出去土豆玉米實物之外不足三萬元的現金收入,沒有任何自救能力。這還是舉全家之力的情況下,即停止支付全家人出去自產玉米土豆小麥之外的所有開支,才可能拿出這不足三萬塊錢來。而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即使停下,種地的開支依然不能減免。實際上在被送上救護車時,楊改蘭的包裏隻有一千元,卡上有八百元。一千八百元,如果是自費入院急救,連半天都不夠,醫院第二天就會停藥,甚至根本不會接受這樣的病人。

楊改蘭因2,4-滴丁醇中毒,她生命中的最後三天,未見記者采訪到見證人。醫護人員會對她表示最後的關愛嗎?或者,他們得悉其殺子之罪而相對冷漠?查網頁資料可見,用這種除草劑的服毒自盡的女性不乏其例,甚至年齡也都是二三十歲。常規救護包括洗胃導瀉,必要時建立人工氣道,呼吸機輔助呼吸,進行血液灌流,以清除毒素。我們也不知道,楊改蘭經曆了哪些搶救措施。無論如何,從意識清醒的她被抬上架子車到全身髒器衰竭,這三天她一定是飽受精神折磨和肉體痛苦。

情況通報裏,鎮上為李克英的安葬出資12615元。這個費用又是怎麽產生的呢?李克英死後兩天才被發現,不可能產生任何搶救開支,而李克英的棺材,據報道:棺材是他的弟弟李克清花三千塊買的,阿姑山村幹部說給他一千五,他一直沒收到。四個孩子下葬時,放在他哥哥李克英的嫁妝櫃裏,也沒有棺材。根據當地風俗,未成年孩子不隆重下葬。那麽我就再問一遍:這個12615的安葬資費,怎麽計算出來的?連他的棺材費村幹部隻許諾了一半,還有九千多元,開支依據何在?到了誰的手裏?

還有,如果李克英是正常死亡,一萬兩千多的安葬費是當地喪葬的正常開支;那麽可以說,楊家也沒有人死得起。因為它已經接近了全家全年總收入的三分之一,不是天價之死嗎?李克英本年度8個月的打工收入,在情況通報裏是6200元,死後的安葬費是其兩倍。活著命如螻蟻,死後一擲千金;這等生死命價,匪夷所思,沒有邏輯。

四、無戶籍者楊蘭芳

今天,9月16日,康樂縣發出最新通報,包括副縣長在內的六位縣、鎮、村級幹部受到黨內處分。而在教訓和反思方麵,排在首位的是對楊家家庭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主動不及時”,這就反映出地方政府領導已將這起凶殺案原因首先歸之於家庭的認識。

閱讀近期各媒體報道,楊家長輩楊蘭芳的“惡婆婆”形象,已經呼之欲出。例如有報道說,她曾經用鞋墊打腫李克英的眼睛。她不喜歡這個入贅孫女婿,打過他十幾次。還有網頁在轉發媒體報道文章時幹脆改標題為“73歲的楊蘭芳孩子一家人”。

如果這些報道屬實,可以說,楊蘭芳的確挾舊式家庭大家長的權利,對晚輩有家庭暴力行為。但與此同時還可以看到,楊蘭芳這個女性家長的權利,並非刻意任意揮灑,也同樣遭到了家族男性同輩的反製。他堂弟楊萬榮對媒體記者講述到打臉一事:“我正好去她家裏碰到了,我說你(楊蘭芳)不能這樣扇一個男人的臉,何況人家是上門的女婿。”楊萬榮稱,他由於氣憤當場對堂姐楊蘭芳扇了幾個耳光。這裏借助了男性尊嚴的名義,說明楊蘭芳的家長權利時受到性別限製的。

僅就楊蘭芳對孫女婿李克英的強勢態度,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分析。我認為,這裏的用強,恰恰有實際的弱勢而產生的不安和不甘願。表麵上,可以推論說,李克英入贅楊家,在象征意義上動搖了老少三代的家庭秩序。此前,楊蘭芳在權利上位於兒子、孫女之上。按照中國的孝文化,晚輩對家長必須孝順服從。而李克英加入之後,成為楊改蘭這個核心家庭的男性家長,這個小家不久就從奶奶的控製下分離出來,一鍋兩製,自灶自食。兒子/父親楊滿堂居中調停,可以在兩邊吃飯。

在這種情況下,孫女的家庭在壯大,奶奶的中心位置被邊緣化;她成為被剝離出來的個體,被還原為一個單身母親。聯係我們可以實際觀察到的生活經驗,在大量農村家庭裏,身為長輩的老年婦女實際上隻能扮演一種角色,那就是為兒子/晚輩家庭成員鞠躬盡瘁,無償勞作。這種無條件的付出並不求回報,可以讓她們中的一些人在大家庭裏享有親情和得到尊重,老年婦女失去了可資交換的生產/生育資本;她進不了勞動力市場,同時也漸失去田間勞作能力。她由家庭中不可缺少的傳宗接代者/養育者蛻變為多餘的人:沒有穩定收入,沒有社會保障,最後甚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照顧者將要和正在變成需要照顧的對象,她事實上變成家庭中的弱勢。晚輩對她的服從隻是靠著傳統的孝文化勉強維係著。從楊蘭芳在家中的生活狀況,已經顯示出這種趨勢。

可以說,楊蘭芳對待女婿的咄咄逼人,跟她正在失去對家庭的控製力有關係。這種外強中幹的狀態,又特別投射了農村老年婦女缺乏安全感的心理。親情和家庭成員的孝順,可以略微緩解她的心理危機,但不能根本改變其實際生活的困境。若說楊蘭芳生活上需要依靠子女,還不如說她與那頭能繁母豬相依為命來得實際。賣8個豬仔,收入六千元,這使楊蘭芳可以暫時保持經濟獨立,不依靠子女。

楊蘭芳在家庭中的實際弱勢,尤其顯著卻被忽視的是,她從未給家庭帶來低保收入。楊家納入到農村三類低保時,在2010年和2011年兩年間,全家6人裏有5人得到低保,惟楊蘭芳被排除在外。此後楊家老人去世,楊改蘭妹妹出嫁,低保3人,楊蘭芳也不在其內。原因是“楊蘭芳戶籍不在康樂縣”。

問題就在這裏了,綜合各家媒體報道,楊蘭芳並未外嫁,無其他婚史。楊蘭芳的母親都拿到了低保,楊蘭芳也是丈夫入贅婚姻,未曾離開過阿姑山村,她的戶籍為什麽會不在康樂縣?何時、
因何原因遷到外地?如從未遷出,為什麽會康樂縣無戶籍?如果是因為人口登記等環節遺漏,為什麽沒有補入?楊改蘭的四個孩子都因民警協調而得到戶籍,為什麽楊蘭芳這位在本地結婚的老人竟然在康樂縣無戶籍,未遷回或者未補錄?就因為她已經步入老年,關係到她能否享有低保的戶籍竟然從未提到議事日程嗎?

根據楊蘭芳的年齡來推測她的生活史,楊蘭芳自述今年73歲,那應該是出生於1943年或稍後。大約在19歲結婚,20歲生下楊滿堂(今年53歲,應是出生於1963年)。楊滿堂出生那年,中國農村剛剛度過慘絕人寰的三年大饑荒,在那幾年,甘肅臨夏很多育齡婦女都絕經不育。王天定先生引述過原甘肅省婦聯主席李磊在回憶錄《悠悠歲月》中寫道當時臨夏的悲慘景象:

(臨夏)全市1959年、1960年兩年來共死亡41381人,占總人口8.7%。……有的生產隊和小隊人口死亡達到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以上。紅台小溝門生產隊共有人口1267人,死去414人,占人口32%。癿藏錦光九小隊106人,死67人,占63%。有的滅門絕戶死亡一空。……紅台公社陽窪李家貧農馬有卜全家10口人,全死在坑上,屍體腐爛了無人埋。有的婦女死亡,小孩還爬在母親屍體上吃奶。……

駭人聽聞的是,不少地方發生了人吃人的悲慘事件。全市10個公社,41個生產大隊,588人吃掉了337具屍體,其中僅紅台公社就有170人,吃掉屍體125具,活人5名。小溝門生產隊8個作業隊,有6個隊發生人吃人,23戶吃掉57人,有的父子、母女、夫妻、兒女、姐妹互相殘食。有吃剛死的人,有吃埋了7天的人,甚至埋了一個月的也吃了。錦光生產隊,馬希順因吃了病人屍體,全家11口人全部死掉。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e8700102vlls.html

楊蘭芳,正是那場大饑荒的親曆人和幸存者。有媒體報道說:現在的房子,還是52年前,楊蘭芳的父親蓋的,為了給她招上門女婿。也就是大饑荒災難過去,農民生活略有緩解時,從楊蘭芳的兒子楊滿堂的年齡來計算,楊家的這座土坯房,至少要比他年長一歲。

半個多世紀過去,這座土坯房裏的長大的孫女兒,以不同形式上演了人吃人的慘劇;卻不是在饑荒年代而是歌舞盛世。假如這件事首先要怪罪到“惡婆婆”,那麽,婆婆又是如何落入到連戶籍也沒有的處境的?沒有戶籍,全家老少中惟一得不到低保的家庭成員,除了個性的強勢,她還能靠什麽立足?是的,她還有能繁母豬一頭,但是母豬能繁就能彌補戶籍缺失導致的一係列權利缺失嗎?一個社會成員的人性和對尊嚴的心理需求,又豈能靠母豬的繁殖能力去維護的?如果她沒有得到過社會尊重與愛護,你怎麽要求她愛護兒女?

結語

這篇文章已經寫得太長了,它源於楊改蘭慘劇給我帶來的心理衝擊。我最初擬定的題目是《凝望楊改蘭》,我覺得,楊改蘭像一道深淵,你不得不去凝望,卻又怯於凝望。不得不,是因為楊改蘭的行為突破了人倫底線,它太詭異,令人無法理解;而這個社會陷入貧窮和各種危機的人群又是如此巨大,楊改蘭突如其來的殺人和自毀,你想象不到何時就會在自己身邊發生。恐怖分子可以在紐約或巴黎展開仇殺,楊改蘭會將刀斧一一砸向親生兒女。這些孩子,就像巴黎音樂廳被綁架的人質一樣,無法反抗,生生被擊斃。

我想要“凝望”,是想透視到楊改蘭德犯罪動機。如此,我們的恐懼感才可能得到開釋,才能對症下藥,有所應對。

恐怖主義尚有動機,襲擊者高喊為了敘利亞和伊拉克。楊改蘭軾子找不到動機,她沒有對輿論中“惡婆婆”或者任何人發出指控。她還對奶奶說了歉意的話——今後不能照顧阿大和阿奶了。她並且叮囑親人,以後有好吃的端給阿奶。她含糊地說到自己遭到逼迫,全村的人告了她。但警方證明,村民並未有舉報或揭發她的事實。

楊改蘭實施的凶殺既突如其來,又蓄謀已久。她準備了斧頭和農藥,手起斧落,將所有孩子置於死地。楊改蘭在那一刻,一改平時的溫良恭儉讓。她殘暴且冷靜,不驚慌,不掙紮,不求救,不解釋。

若說楊改蘭可能真的有精神病,各種恐怖幻象早已在她心靈作祟;或者在夢中受到邪靈感召,必須在某日處決孩子踏上征途;那依然不能說明,為什麽她丈夫幾天後也隨她而去?也並沒有證據表明,他們夫妻雙方都受到某種宗教異端的蠱惑。

楊改蘭德殺子動機,成為無解之謎;而她留下的那句話“你不理解”,也是我所說的深淵本身。我感到無力和焦慮,因為我們都像楊改蘭的奶奶一樣,是楊改蘭心目中無可言喻,無能理解的人;我們就是她的深淵。我們喝楊改蘭,正如楊改蘭和她的孩子、奶奶,分別站在各自的深淵邊上,說不清楚誰會失足跌入萬劫不複之地。

既然找不到可能驅使楊改蘭性別裂變,成為殺人惡魔的心理因素,我們隻能麵對她所處的艱難、無望的鄉村現實。前麵我用了書生氣的核算去穿越政府案件通報中的數字,而揭開這些數字的麵紗,我們看見楊改蘭,背負了沉重的枷鎖,哪一重枷鎖都代表了平凡的現實。

和如今所有留守鄉村的女性一樣,與丈夫長期分居,獨立撫養兒女。如果再1995年都交不起學費,我們不難推測,她也許從未在經期用過衛生巾。如果沒文化,缺乏生育知識,她也可能不知道如何有效避孕。她有從3歲到6歲的四個孩子,意味著她從20歲開始,連續8年時間都在懷孕、生育和哺乳和喂養嬰幼兒。與此同時,她是家中十幾畝地的主要勞動力。白天除下地幹活,一日兩餐或三頓洗菜做飯還是要由她來打理。粗略估算一下這額外的工作量吧,就算四個孩子每餐八碗,一日兩頓也是十六碗,加上她和父親各自兩碗,一天要打理六個人二十碗飯。夜晚,土坑上橫陳四個娃兒,黑洞洞的十米小屋子,沒有分擔交流夫妻敦倫,更沒有娛樂休假。如今城裏女性當媽媽照顧一個嬰幼兒,還請有月嫂或護工幫忙。而楊改蘭德照顧責任,一眼望不到盡頭。她才不過28歲。

直到今天,我才看到網上披露的楊改蘭證件照:模樣壯碩,眼神堅定,雙頰留有兩塊紅印,似是黃土高原上陽光的印記。由此聯想到媒體報道裏的幾個細節,楊改蘭在帶領四個孩子走向死亡之路,特意脫下舊有的黃色線衣,換上紅色運動衣。這使鄉民和家人從未見過她穿過的衣服。她種過十幾畝地的雙臂舉起斧頭,內心中被束縛的生命能量噴薄而出。穿紅衣的楊改蘭以她新的外表一舉顛覆命運,徹底粉碎了做母親、妻子、女兒、孫女和農夫的角色重負。她的頭發,如她妹妹所述,在家染成太陽紅,一種強烈的、改變了原有形態的顏色。

我覺得,楊改蘭已經是一個符號,是貧窮的犧牲和無以名之的滅門者。她以殺子行為完成了對這個權貴盛世的複仇。在我們普通人,什麽G20、奧運之類的不過是過眼煙雲,而楊改蘭殺子滅門卻是我們的無法承受之痛,直到我們有辦法造成改變。那改變之途不應該是盛世螻蟻一文中所說的,固話目前的社會分層,僅僅是再拿出一點浮財為貧民兜底。而隻能是根本的製度性的改變,是人們實質性地擁有政治權利。沒有政治權利,人們無法參與到政治活動中來,從而確保權力不被濫用,並以擴大自己的自由來實現發展的可能。詳細的理論闡述,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的著作。

八月中秋,楊改蘭一家六口能在陰間團聚並解開凶殺之謎嗎?陽世裏,孩子們躺在楊家後山的小樹林,孩子們的父親下葬時,楊家奶奶持刀守門,阻止棺材進入楊家門,隻能與孩子永遠隔離。楊改蘭,據說火化後骨灰被拋到了河裏。不知她是否回到了故鄉,那個被叫做“康樂”這美好名字的縣城裏。如果她是在蘭州火化,骨灰拋到了黃河裏嗎?這條被稱作母親河的黃河,如果承載了楊改蘭德凶靈,必定是一個民族的不祥之兆。我不是迷信,我說真的,在無法擺脫的物質貧困和持續的權利缺失中,楊改蘭們,注定會如古希臘複仇女神一樣,無休無止地追拿那些剝奪了她的行凶者。而我們,如果不去為無數活著的楊改蘭們爭取權益和人性的對待,又怎能救出無辜的孩子並證明自己不是幫凶?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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