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稿費
巴金是沒定級別不拿工資的作家,有網友問:“巴金隻靠稿費生活,那時的稿費夠維持一家的生活嗎?”
下麵是文革期間披露的一些作家文革前的稿酬(僅供參考):
巴金 《巴金文集》等 229,624元
茅盾 《茅盾文集》 192,266元
杜鵬程 《保衛延安》 107,400元
丁玲 《太陽照在桑幹河上》等 70,248元
艾青 《艾青詩選》等 58,636元
曲波 《林海雪原》 54,349元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等 49,326元
楊沫 《青春之歌》 43,400元
華君武 58-62年畫冊 43,022元
沙汀 《還鄉記》等 41,634元
周立波 《暴風驟雨》等 40,086元
吳強 《紅日》 40,000元
秦兆陽 《在田野上前進》 35,985元
梁斌 《播火記》等 30,061元
如果真有這些稿費,生活當無憂。
劉紹棠在1957年當“右派”前,出過四本書,得稿費18000元。他用2500元置買了一處與中南海相鄰的院子:“住房五間,廚房一間,廁所一間,堆房一間,並有五棵棗樹和五棵槐樹。” 當年還批他的“為三萬元稿費而奮鬥”口號。被劃為右派去農村後靠這些稿費生活,到1979年“右派”改正時尚有存款2300元。所以有稿費的一家的生活應該沒問題。
附圖是柯雲路《夜與晝》稿費計算(80年代),扣稅後實得:14605元。
茹誌娟的《百合花》重印稿酬才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