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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領導班子要實名製推薦幹部 “帶病提拔”要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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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領導班子要實名製推薦幹部 “帶病提拔”要追責

新京報政解2016-08-30 00:56

中辦國辦:領導班子要實名製推薦幹部  “帶病提拔”要追責

中辦國辦:領導班子要實名製推薦幹部  “帶病提拔”要追責

中央巡視查出人社部和國家信訪局存在幹部帶病提拔問題。資料圖片

新京報政解報道(記者沙璐)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探索領導班子員在動議環節實名推 薦幹部辦法、差額醞釀黨政正職崗位人選辦法。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堅決防止幹部 “帶病提拔”。

《意見》提出多渠道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幹部在重大事件、 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 同時,建立幹部監督信息檔案。 

據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馬慶鈺表示,利用信息網絡等建立專門的信息檔案,這意味著被監督官員的工作與生活的各種信息被監督起來,是一個全過程的約束,有利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

此外,要積極探索領導班子成員在動議環節實名推薦幹部辦法和差額醞釀黨政正職崗位人選辦法。

據馬慶鈺介紹,過去是“一推雙考”,先推薦後參加考試,但推薦並不要求實名。現在,很多部門單位都實行實名推薦。通過實名推薦,讓領導負起責任,防止全憑感情關係推薦

由於領導不力、把關不嚴、考察不準、核查不認真,甚至故意隱瞞、執意提拔,造成幹部“帶 病提拔”的,區別不同情況, 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幹部考察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凡因幹部“帶病提拔”造成惡劣影響的,連續出現或大麵積出現幹部“帶病提 拔”情況的,還要追究黨委 (黨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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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國家信訪局整改“帶病提拔”

近日,人社部黨組關於專項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2015年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原副司長騙取住房補貼16.5萬元, 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免職,違反規 定不到兩個月任命其為勞動保障報社副總編輯(副司級),工資待遇大幅提高,幹部群眾議論較多問題,經部黨組研究決定,免去其中國勞動保障報社副總編輯(副司級)職務,由勞動保障報社為其安排專項性工作, 執行五級職員相關工資待遇。

國家信訪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也提到了“帶病提拔”的問題。通過對局機關發生的腐敗案件中“帶病提拔”幹部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 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製度和工作程序,防止“帶病提拔” 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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