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活著最大的謎應該是時間。一個很小的國家在某種意義上曾經統治過這個世界,就是瑞士。計時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表,在一段時間裏絕大部分是由瑞士這個小國家生產的。以至於手表這麽精密的機械在很多年裏成為一種藝術,也成為一種巨大的工業。但更重要的是,它是關於時間記錄器的工業。
我們通常怎麽感知時間的存在呢?現在大家都有表,從表盤上時針的移動可以感知時間。試想假如我們沒有計時器,真正要感知時間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如在一間沒有窗的黑屋子裏,很多人就會在時間上糊塗。當然會有智者一開始就怕會失去時間概念,於是不停地在牆上做刻度。但是前提是他必須知道天黑了又亮了,一次日出日落他便記錄一天。如果連窗子都沒有,人怎麽感知時間呢?可以摸心跳,還有通過自己進食、排泄來感知時間,因為人有自己的生物鍾。
時間終究是一個巨大的謎。我記得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剛被“地球人都知道”的時候,就有人設想:一個人在宇宙光速的飛船裏旅行很多年,再回地球的時候他的後代都比他老很多了。他的時間沒有過,而他後代的時間卻一直在過。現在科學發達了,人又有了新的假想,比如把人冷凍起來是否就可以讓他個人的時間停下來,若幹年以後再把他解凍,讓他複活。所有這些話題實際上說的都是時間。人不就是活一個時間嗎?不管你的一生是多少年,也許短命的十幾年,長命的百多年,活的都是一個時間。
人感知時間的方式有很多種,最重要的方式也就是我最關心的現象——位移。這是一個哲學命題,你可以不在乎它,但如果你在乎就會發現它有無窮的魅力。我剛才提到的,日出日落、脈搏跳動、進食排泄,這些過程我們看到的都是位移,從位移上才能真正感知時間。
談這麽多關於時間的話是因為接下來我想談博爾赫斯一部舉世公認的代表作《交叉小徑的花園》。我想可以叫它博爾赫斯的花園。
關於這篇小說博爾赫斯有個非常簡短的說明:《交叉小徑的花園》是偵探小說。讀者看到一樁罪行的實施過程和全部準備工作,在最後一段之前,對作案目的也許有所察覺,但不一定理解。這是一個最典型的博爾赫斯式的故事,線頭很多很紛繁。很多批評家說博爾赫斯是用一種數學的方式寫作,用詞都盡可能精確。我不懂外語,不能讀原文,所以我對博爾赫斯小說用詞的理解也隻能停留在譯文的層麵上。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叫餘琛的中國人。博爾赫斯很多小說都這樣,開始以讀史的方式進入,他拿大量記錄阿根廷、拉美、世界曆史的典籍說話。這個小說也是這樣,把《歐戰史》上的一個段落拿出來。故事的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涉及英軍和德軍,事情發生在法國。博爾赫斯從說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曆史開始,引用了《歐戰史》的一段原文,然後寫:“下麵這一段由餘琛博士口述,經過他複核並且簽名的聲明,卻給這個時間投上了一線值得懷疑的光芒。”接下來就都是餘琛的證詞。所以整個故事就是中國人餘琛博士的說辭。
我不知道博爾赫斯寫這個小說的時候對中國了解多少。據說他非常想來中國,很希望看看長城。據說他表示想看看長城的時候已經雙目失明,他的願望是用手“看看”長城。《交叉小徑的花園》寫得很早,它是博爾赫斯早年影響世界的最著名的幾篇小說中的一篇。
博爾赫斯於一八九九年出生,一九八六年去世,是個對沒得諾貝爾獎一生都耿耿於懷的老人。他何必呢?那麽多低能兒都得諾貝爾獎了,他得那獎還有什麽意思啊?所以他完全可以不必在意沒得諾貝爾獎。
餘琛的身份是德國間諜。這很奇特,對博爾赫斯稍微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對政治一點都不感興趣。但是他在小說裏居然寫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寫到了英德雙方。餘琛突然拿到了個軍事機密,說英軍有一支配備了一千四百門大炮的炮隊在某個地方駐紮,駐紮地點他知道了。這是一個極大的軍事機密,可能決定交戰雙方的成敗。但是當時他不能把消息通知德方,因為他給夥伴打電話時發現跟他通電話的人雖然是用德語,卻是一直在追蹤他的英軍上尉馬丁。他知道馬丁就要來抓他了,因為已經把他的夥伴解決了。當時餘琛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甚至一些哲學問題都跑到腦子裏去了。博爾赫斯筆下所有的人物都很哲學,就像莎士比亞筆下所有的人物都很詩意一樣。餘琛想到自己是在海豐(地名,在廣東省)一個整齊對稱的花園裏長大,想到世界上正在發生很多事情,怎麽厄運就突然降臨到頭上了?
博爾赫斯告訴我們,餘琛倒不是效忠於德國,他隻是想讓瞧不起他的德國人知道,一個中國人可以拯救德國軍隊,進而可以決定這場戰爭的勝敗。在這麽一種特殊的情形下,他腦子裏突然蹦出一個念頭,於是就開始實施。整個故事是他實施自己念頭的過程。首先,他在電話簿上查到了一個人的名字。然後他查火車時刻表,找到最早開出的一班火車。到火車站時還有六分鍾開車,他迅速地買好車票上了車。就在火車已經啟動並且越開越快,但是還沒駛出站台的時候,他遠遠地看到一個彪悍的軍官跑上站台,正是馬丁。盡管馬丁已經不可能趕上車了,餘琛還是嚇得縮成一團。
餘琛買票的時候多買了一站。比如我從濟南上車要到蘇州,我一下把票買到上海。這也是自作多情,為了迷惑馬丁。假如馬丁到售票口查問,他會以為我去上海,而不知道我去了蘇州。至少在這一點上我還能拖延時間。到預定的車站下車後,餘琛打聽一個叫艾爾伯特的人。當地的小孩子說,你隻要每見到一個十字路口都向左拐就能到他家了。餘琛是個中國人,他腦子裏馬上出現了中國迷宮的概念。對於迷宮中國人有很多說法,柳暗花明啊什麽的。但是在亞裏士多德思想影響下的西方人高度理性化,什麽都要分析透徹。西方人破解中國的迷宮,想到去迷宮中心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每次遇到岔口都往一個方向拐,轉到最後你就到了迷宮的中心。餘琛就發現小孩子告訴他去艾爾伯特家的方法就是走迷宮的方法,完全是一個哲學的方式。他就用這種方法找到了艾爾伯特。
艾爾伯特是一個儒雅的漢學家,見麵第一句話就問你是不是要來參觀一下花園?餘琛糊塗了,問什麽花園。艾爾伯特說交叉小徑的花園。餘琛馬上說,這是我祖先的花園。他的祖先是一個叫崔朋的人,曾任雲南總督。崔朋博學,富有,聰明。他在不同的場合說過兩句話——“我要寫一本比《紅樓夢》還要了不起的小說”和“我要建一個迷宮”。崔朋去世後,他的家人找到了他寫的書,是一堆混亂的手稿,茫無頭緒。經常是張三在第三章裏死了,在第五章裏又活過來了。這部手稿叫《交叉小徑的花園》。人們把他的產業全部找遍也沒找到迷宮。艾爾伯特請餘琛進去。《交叉小徑的花園》這部書成了他們的核心話題。
在上車之前餘琛就已經知道,下一班火車要在四十五分鍾之後開。也就是說,假如馬丁趕過來,會在四十五分鍾之後到這裏,他全部的時間隻有四十五分鍾。餘琛到底要做什麽?如博爾赫斯所說的,我們並不能明白。餘琛一直在跟艾爾伯特聊崔朋。餘琛突然看到在花園的盡頭出現一個魁梧的軍人,馬丁到了。故事到了最後。這時候餘琛迅速地拔出槍,把艾爾伯特當場擊斃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跡象可以看出餘琛要殺艾爾伯特,他為什麽要殺艾爾伯特就成了一個謎。
當然,餘琛被馬丁逮捕了。之後各種各樣的媒體都報道一個叫餘琛的中國博士在今天毫無緣由地殺死了素昧平生的著名漢學家艾爾伯特。
這件事的特殊意義博爾赫斯一直到結尾的時候才告訴我們——一個典型的偵探小說結構,結尾才揭開謎底。餘琛勝利了,第二天英軍駐紮的那個城市遭到德軍大規模的空襲,全軍覆沒。最後餘琛告訴我們,當時他沒有辦法把拿到的情報傳遞給雇用他的德方,時間來不及,空間不允許,可能性沒有。英軍炮隊駐紮在一個叫艾爾伯特的城市,德軍一直在等著他的情報,突然有一天在媒體上看到餘琛莫名其妙地殺死了一個叫艾爾伯特的人,德軍立刻就明白,他是通過這種特殊的方式告訴他們目標在艾爾伯特。之前餘琛在房間裏查電話簿的時候就想好了,一定要找一個著名的艾爾伯特,還要是個英國人。
博爾赫斯在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做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圈套,直到最後我們才知道餘琛殺艾爾伯特的全部目的是要讓殺死艾爾伯特成為一個事件被媒體公開報道。作案人是餘琛,隻有德軍知道他是德方的間諜,他是在發情報信息。
作為間諜,餘琛成功了,但是他內心有莫大的悲哀。小說的結尾是:我敢發誓,他是當場斃命的:就像一下雷擊。
其餘的都是不真實的,不足道的了。馬丁衝了進來,把我逮捕。我被判絞刑。可厭的是,我竟然勝利了。我已經把他們想要襲擊的城市名稱的這個秘密,通知了柏林。昨天,他們果然對它進行了轟炸。在同一天的報紙上,我看到博學的中國通史蒂芬·艾爾伯特,被一個來曆不明的叫餘琛的人所暗殺,這件事,對全體英國人來說,是一個謎。然而,我的首領已經釋破了這個謎。他知道,我的問題是如何(在戰爭的喧鬧聲中)指明那個城市的名稱就叫艾爾伯特。他知道我沒有別的辦法,隻好殺掉一個叫艾爾伯特的人。可是他不知道(誰也不可能知道)我的無窮的悔恨和厭煩。也就是說,作為間諜餘琛成功了,但是殺掉這個人卻讓他悔恨。前麵的證詞中他就說過:“我跟這個人隻認識了一個小時,但這個小時裏他對我來說就是歌德,他的智慧比起歌德一點都不遜色。”
艾爾伯特身上有什麽魔力會讓餘琛無限地悔恨呢?實際上這個才是博爾赫斯寫這個小說的重心,他是用偵探小說這個套子做了一個非常偉大的哲學命題。說它是哲學的,還不如說它是詩意的、藝術的。這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故事。這不是我看出來的,這完全是艾爾伯特借著告訴餘琛來告訴讀者、告訴我的。是一個關於時間的命題。
在他們的全部對話裏麵討論的是一個叫崔朋的人的花園,這個花園是一本書。博爾赫斯對書有一種特殊的理解,他曾經多次在小說裏說過,宇宙就是一個圖書館。他在《沙之書》這篇小說裏說宇宙就是一本大書,但是這本書像沙子一樣,無盡無休、排列無序。在《交叉小徑的花園》這篇小說的對話裏麵出現了一個叫崔朋的人,他在若幹年以前(大概在兩百年前)寫過一本書。這本書顛三倒四混亂不堪,崔朋的家人看這本書的時候覺得他肯定是瘋了。他寫這本書用了十三年,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著意的數字,博爾赫斯是個西方作家,十三這個數字在西方的特殊意義他不會不知道。這書稿有時候被叫成“書稿”,有時候被叫成“書”,有時候又被叫成“花園”——因為這本書名字就叫“花園”。漢學家艾爾伯特對餘琛說,這個世界真是很奇怪,你想過沒有,有沒有可能讓一部小說無限起來?
大家知道,音樂是可以達到無限的。有的音樂可以無限循環地演奏下去。而在小說裏要這樣卻很難。但是無獨有偶,中國有一個著名的段子:從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廟,廟裏有個老和尚講故事。講的是,從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廟……
博爾赫斯在他的小說裏麵沒用這個例證,他的種族地域背景跟我們不同,他舉的例子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裏有一個故事就是講一個人在講故事。
博爾赫斯讓艾爾伯特和餘琛討論一個話題——崔朋在寫這部小說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讓他特別著迷的話題,就是怎樣可以讓小說無限起來。他發現最好的方式是循環。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國有一本帶點啟蒙性質的哲學書《一條永恒的金帶》。裏麵有艾舍爾的版畫。畫家讓空間在畫麵裏麵無限起來,讓水從高處往低處流,流到後來竟然又上去了,循環起來,但看上去卻總是在向下的。
西方的畫是立體的三維的,而中國的畫是二維的。在二維裏確實也可以把空間延伸到極遠。這方麵成就最大的是傅抱石大師。他早年一幅《平沙落雁》,那畫讓你覺得可以看出一百裏遠。傅老晚期的一幅巨著,現在懸掛在人民大會堂,是三個人合作完成的:傅抱石主筆,另一個是嶺南派的大師關山月做他的助手。第三個人題跋,就是偉大的毛澤東。畫意就是毛澤東的“江山如此多嬌”。傅抱石讓你在一幅二維平麵的畫作中看出千裏萬裏遠。
崔朋的家人看了他的書之後覺得他瘋了,決定把書稿毀掉。當時有一個智者,不清楚是和尚還是道士(是博爾赫斯沒搞清楚)說不行,一定要出版。崔朋的後人都說這道士多此一舉。艾爾伯特說他們這麽看是錯的,其實崔朋是在這部小說裏麵探討無限,他希望小說可以無限。而且所有的史料都記載:崔朋說過晚年要做的另外一件事情是造一座迷宮。那迷宮不是沒有,迷宮就是這個花園,這本書不就是一座迷宮嗎?他說的迷宮不一定是指建築,更何況小說本身就是建築。實際上博爾赫斯在這裏跟我們玩語言的遊戲——花園是建築,小說的名字叫花園,而小說本身就是建築藝術。我一直認為小說是與建築最為接近的藝術。如果說小說離散文的距離是一公裏,那麽它離建築的距離隻有一層紙,一捅就破。
艾爾伯特又說,我翻遍他所有的手稿,裏麵談論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是唯獨不談論時間。接著艾爾伯特問餘琛,一個謎底是棋的謎語裏什麽不能出現?餘琛說不能出現的是棋。艾爾伯特說,所以崔朋的這部小說主題不是哪個人哪件事,而是時間。如果說這部書是一個迷宮、一個大的謎語,那麽它的謎底就是時間,所以謎麵上才絕對沒有時間,於是他把這部書稱之為“時間的迷宮”。這個“交叉小徑的花園”是在時間的意義上交叉,而不是在空間的意義上。
艾爾伯特說他有一個依據證明自己的論點,是崔朋留下來的一封殘破的信,隻剩一個斷片。上麵寫著“將《交叉小徑的花園》留給不同的未來”(另一個譯本是“遺給某些後世而不是全部”)。這句話很抽象,艾爾伯特對它的解釋是:所謂不同的未來就是時間意義上的不同,而不是我們慣常意義上所說的那種空間的不同。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人們都不再認為某些東西有多高級有多神秘。但是在一百年以前,某些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東西看起來確實是高深莫測。比如一個故事可能有三種結尾,把這三種結尾都想出來,一百年前如果以這個方式講完一個故事將是一個創舉。就像我們今天看到了這麽多的燈,但是愛迪生看到的第一個燈泡不同於現在的所有燈泡。
二十世紀上半葉的美國有一個大詩人弗洛斯特,他有一首非常著名的小詩《林中的兩條路》,其中幾句(大意):
雙岔道自樺樹林中分出,
遺憾我不能同時走兩條路,
我選擇人跡較少的一條,
自此麵對截然不同的前途。
這首帶點哲思意味的小詩讓弗洛斯特在很多年裏一直為全世界讀者所喜愛。他是美國人,美國人很難在英國得“桂冠詩人”這個稱謂,但是他得了。
現在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電影把故事的兩種或三種不同的結尾都放出來了,這成了一個看上去比較新穎的結構。這種情形被一用再用,所以大家已經不感到特別新奇了,它變成了一個常用的手法。但是在艾爾伯特那個時代不是這樣,所以他說一個人可以這樣講故事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他專門舉了書裏麵的一個例子:他緩慢地正確地把這部史詩作品中同一章的兩種不同的寫法都念了一遍。在第一種寫法裏,“一支軍隊,行軍經過荒涼的山地,出發去打仗。嶙峋的怪石,陰沉的山穀,使他們覺得生命毫無意義,於是他們輕而易舉地取得了勝利”。在第二種寫法裏,“同一支軍隊行軍經過一座宮殿,裏麵正在舉行宴會。這場光輝的戰鬥,在他們看來,仿佛就是盛會的繼續,於是他們取得了勝利”。艾爾伯特給餘琛讀崔朋的小說,多麽奇妙的一個場景。他說崔朋在講同一支軍隊做同一件事情的時候用兩種方式去講。這跟《林中的兩條路》所說的一樣。豬八戒當初撞入的是高老莊,他娶到的是高老莊的小姐。如果他去的是鄭家莊,娶的可能就是鄭家莊的寡婦。高小姐和鄭寡婦合起來成為豬八戒後半生的一種因素,而豬八戒也會因為他當時走進的是高老莊或是鄭家莊而變得不同。我們在小說、電影裏麵經常可以看到,當人生麵臨重大選擇的時候,有一個方法是擲硬幣,因為我們真的無從選擇。我特別喜歡的布魯斯·威利斯在《最後戰士》裏麵有一句非常有意思的台詞,當他要打人的時候他會問:“頭還是肚子?”實際上是沒選擇的,打頭痛,打肚子就不痛嗎?所以走在林中的岔路口時,選擇已經失去意義。
崔朋的小說把這個概念歸得更大,人類的方方麵麵都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哪怕是一支軍隊,它的使命就是作戰,它也許是在缺吃少穿的山地裏作戰,也許是到一個宮殿裏作戰。所以艾爾伯特的例子,實際上是整個人類所麵對的那種渺茫。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前麵是什麽,誰也不知道是不是出門就被車撞死。我們現在有各種彩票,難說哪天就砸到誰頭上,幾十萬幾百萬元一下子能把人的頭砸暈。也許這個人剛剛可能還在學生食堂裏,捏著幾毛錢盤算應該吃什麽。
故事講到這兒的時候,這個小說早就不是那個偵探故事了。偵探故事隻是這個小說的表,談話的這部分內容也是表,但它除了是這故事的表還是這故事的裏。前麵提到的《另一個博爾赫斯》裏麵的思路實際上來源於這一篇小說,來源於這個玄想。博爾赫斯讓艾爾伯特和餘琛討論一個話題,艾爾伯特說假如你現在到這棟房子裏來了,而在另一個時間裏你也許是我的敵人,在另一個時間裏你也許看到我死在這裏。這個故事最有趣的部分實際已經到了。想想看,餘琛是崔朋的後代。餘琛解讀自己祖先的著作的時候是通過一個英國的漢學家艾爾伯特。但是他來到這裏是為了一項間諜任務。他選中艾爾伯特這個名字是因為它剛好是任務需要的名字。他選中的這個艾爾伯特剛好是一個研究他祖先崔朋的漢學家,這個漢學家讀崔朋的小說和裏麵的哲學預言了餘琛將來到這裏,也預言了自己的死。餘琛按照自己的既定方針完成了任務,而他的行為又恰好印證了艾爾伯特關於自己死亡的預言。
小說看到最後,你們會發現以為自己看明白了,事實上卻更糊塗了。到底是我在窗內看風景,或者我才是窗內的風景呢?完全顛倒了,模糊了。也是在這個意義上,偉大的博爾赫斯給我們演示了一下時間對我們這種無窮無盡的可能性,演示了時間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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