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和教會的弟兄姐妹彼特、琳達夫婦你來我往,每次見麵彼此都提及經年往事。彼特是廣州人,當年的黑五類子女。下鄉十年之久,好不容易熬到改革開放後高考返城。回憶起知青生活,彼特印象頗深的一件事就是夥同其他知青偷雞。沒有吃的尤其沒有肉吃,餓得慌。他們一共偷過農民三次雞,第三次被民兵抓住了個正著。證據確鑿,難以抵賴,當眾亮相的彼特正在尷尬痛悔中熬煎,卻不料,被偷的農婦,那位60歲左右的大娘站出來說:“不是他偷的,是我自己給他的。”這一句話,救了彼特的命。大娘也是知恩圖報的人,因她平時患眼疾,彼特曾給她點過青黴素眼藥水。一報還一報啊。這不是一滴眼藥水和一隻雞之間的交換,這是愛和仁慈的鏈接。
農民大娘的善舉,讓我想起《基督山伯爵》裏的米裏埃爾主教。冉阿讓從監獄中逃脫之後,偷了米裏埃爾的銀器,但當警察抓捕他時,主教謊稱銀器是冉阿讓借走的,並主動送他一對銀燭台,這件事成為冉阿讓成為好人的人生轉折。
半個世紀前為彼特遮蓋偷雞之罪的農婦,沒有讀過《基督山伯爵》,甚至目不識丁,然而她卻是一個沒有文化的文化人,善良的種子在她寬厚的胸懷裏開花結果,然後,影響了彼特一生。
90年代初彼特遠渡重洋到美國留學,學成後安家立業,在教會受浸,成為基督徒。有一年,彼特帶著十幾歲的女兒回中國大陸,去了杭州旅行。一天早上,父女倆剛走出酒店,迎麵來了一位討錢的乞丐,彼特為了培養女兒樂善好施的品行,將一些零錢交給小女去施舍。可誰知,周邊好幾個乞丐忽地圍了上來,伸手向小姑娘要錢,嚇得她大喊:“救命啊!救命……”酒店保安聞訊跑了出來,舉起手中的棍子劈頭蓋臉打了下去。在這混亂無錯的關鍵時刻,彼特喊道:”不要打!是我自己給他們的。”一句話,救了幾個乞丐。事後,其中一位年輕乞丐對彼特千恩萬謝,說自己的弟弟妹妹讀書沒錢交學費,他迫不得已出來當討錢……
事後,彼特反思,自己為何在關鍵時刻喊出那句話來?瞬間,20多年前自己淪為一名偷雞賊被人捉住,被偷的大娘慷慨相助的情形浮現眼前。驀地,他想起《聖經》傳道書(1:9-10):“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我們以前的時代,早已有了。”其實,這裏蘊含了潛意識的傳承,也滲透著報應相向。大娘賜予彼特良善的種子,他用開出的花,結出的果來回報大娘。
彼特講的故事,讓我聯想到另一件事。那時我的一位好友立的親身經曆。
很多年前,立在重慶市北溫泉附近的一所中學任職。一個陰雨綿綿的下午,她路過學校門口的公交站,兩位南京遊客(中年婦女)向她打聽路線,她看見她們沒帶雨具,就取來雨傘送給她們,她們很不好意思地說:“這怎麽行,我們以後怎麽還給你呢?”“一把雨傘還什麽?不用還了。”這件小事,在立的記憶力很快就消失了。過了若幹年,立遷徙珠海,她到了新的工作單位珠海機場報到沒多久,遇見了一位看上去十分眼熟的阿姨,對方也認出她來了。這位張姓阿姨,原來就是當年她借雨傘的南京路遊客當中的一位。茫茫人海萍水相逢,本以為擦肩而過,誰曾料到,上帝又安排她們再次相遇,而且成為了終身的忘年交。
張阿姨是一名退休教師,她的工程師丈夫受聘於珠海機場,所以,他們從南京飛來長期落戶,Li是機場的全職職工,當時,她的女兒才兩三歲,孩子的父親常駐外地,雖然立的父母也在珠海,但他們要替立的妹妹帶孩子,所以,立一個人裏裏外外一把手,特別辛苦。張阿姨的出現,讓立生活發生了重大變化,她對於立來說,不是親娘,勝似親娘,她們之間很快建立起穩定的類似母女的關係。每當立需要的時候,張阿姨總是不辭勞苦主動替她帶小孩,小家夥習慣親熱地稱呼兩位老人是爺爺奶奶,善良厚道的立對兩位老人常常問寒問暖,關懷備至。這種關係延續了很多年,直到張阿姨夫婦到了垂暮之年返回故鄉南京後,他們之間依然保持親人般的來往。
這個故事讓我唏噓不已。世界真小,轉來轉去,你總會遇見你該遇見的人;太陽永遠都是新的,但日光之下發生的事情,沒有一件不是舊的;有的時候,看似惡人橫行霸道,卻得著用不完的好處,可實際上是上帝手中那根善惡報應的指揮棒從來都沒有放下。也許正因為如此,立才會歸順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