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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統購統銷中的極端做法 作者:趙宗禮 zt

(2016-06-03 09:39:02) 下一個

糧食統購統銷中的極端做法 作者:趙宗禮【炎黃春秋2016年第五期】

2016-05-14 22:31
河南省南陽專區1957年5月到1958年2月,分別搞了兩次“整風反右”運動,在“鳴放言論”中約有40%都是批評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統購統銷政策是當時曆史的產物,但在“批判保護農民的思想”的主導下,地、縣兩級“顧上不顧下”的“左”的做法駭人聽聞,給這項政策蒙上了陰影。審視當年有的人的惡行,可以發現地方黨政幹部的“民本意識”已經淡薄到了不可思議的程度。
 
必要的宏觀調控措施
統購統銷措施,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為保障城市居民用糧和社會穩定,是必要的,起了大的作用。建國初年,我國的糧食產量普遍很低,小麥大致畝產在100斤到150斤,而人口的增長率為0.6%左右,特別是城鎮人口急劇增加,糧食需求越來越來大。但此時的糧食供銷主要掌控在由私人開設的糧行手裏。其中一些人見利忘義,買空賣空,壟斷糧食市場,人為地造成恐慌和混亂。以南陽專區為例,1953年4月11日淩晨,南陽專區內普遍發生了嚴重的霜災,給正在打苞的小麥造成了毀滅性影響。災後由於南陽地方黨組織和政府部門過分地強調了“反麻痹情緒”,對災情的宣傳過重,更對霜災以後必然會引起的糧食市場的波動和急劇變化估計不足,在糧食極度緊張的情況下,又不適當地采取了供應麵過窄的配售辦法,增加了群眾的恐慌。以至於部分地方的農民由埋怨情緒,迅速發展為群體性的騷亂事件。從4月19日泌陽縣宣莊區太山廟鄉以祈雨為由騷亂和南陽縣石 橋鎮上一些群眾逼迫政府幹部開倉售糧開始,到4月27日至4月30日期間形成高潮為止,全區圍繞糧食問題共發生大小群體性騷亂事件42起,參與的群眾共約1.47萬人,被毆打的區、鄉幹部56人,脅迫威逼當地政府領導讓糧食部門開倉售糧事件12起。唐河縣城關騷亂中脅迫政府部門售糧的群眾達千人以上,甚至連縣銀行行長都無端遭到毒打。有人包圍國家倉庫,威逼縣長當場立即售糧;鎮平縣賈宋鎮上騷亂的群眾分別來自鄧縣、內鄉與鎮平接界的3縣邊緣地方的23個鄉,騷亂高峰期圍聚的群眾多達3000人以上,一直到政府派部隊趕到才平息了下來。為了嚴懲騷亂者,挽回黨和政府的麵子,僅鎮平縣就逮捕了52人(摘自1953年5月14日南陽地委報河南省委《關於霜災後連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的綜合報告》)。“霜災以後,鄧縣、南陽縣、南召、方城、唐河、鎮平的賈宋等處鬧糧荒,日排隊購糧人數達10萬人之多,日銷糧百萬公斤,並發生農民包圍糧倉,毆打幹部,脅迫開倉銷糧事件,僅45天就銷糧9000多萬公斤;庫存糧殆盡;急電請從四川、東北等地調入糧食4000多萬公斤,才平息了緊急購糧事件,穩住了市場。”(《南陽地區糧食誌》第276頁)
可以說,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實行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即在糧食問題上實行統購統銷是當時唯一可行的政策。然而,這項糧食調控政策實行長達半個世紀之久,這隻能說明我們在糧食“蛋糕”做大方麵走了大彎路。
 
統購變成了“逼購”
大量的事實表明,是“左”的隻顧上不顧下的極端做法,把統購變成了“逼購”,以至於逼死了許多人命。1954年1月14日,南陽地委在給轄區縣委下達的《關於統購中連續發生死人事件的通報》中說:“全區購糧運動中因強迫命令,違法亂紀造成自殺的52人,其中1月2日前自殺10人,1月2日後自殺42人。如鄧縣16人,淅川縣8人,鎮平縣7人,唐河縣6人等,12個縣多少不等都發生有因逼售糧而自殺的事情。”
具體的案例是:鄧縣張莊區李湖鄉雇農李三,小組評議時核定他應賣餘糧9鬥,他勉強接受了。但由於在統購開始前他已經把這些餘糧借給了自己的一個近親的地主家,因怕被扣一頂“包庇地主,反對共產黨”的政治帽子,便於1954年元月10 日自殺身亡;鎮平縣蘆醫廟區中長寺鄉貧農李萬有,群眾評議他應賣糧100斤,他開始隻答應售糧40斤,後來勉強增加到80斤,群眾代表和鄉幹部還是堅決不同意。李萬友妻子見狀在自己家門口把群眾代表大罵一通。鄉農會主席知道後又把李萬有訓斥了一頓,還強調必須按100斤的數目賣糧,李萬有於1月9日上吊自殺;唐河縣湖陽區李店鄉青年農民吳桂芝,共青團員,其丈夫在會上自報賣餘糧100斤,群眾代表評議他家應賣餘糧400斤,還批評吳桂芝不帶頭賣餘糧,吳桂芝想不開,便在鄉裏組織糧食入庫的當日在自家裏上吊身亡;淅川縣馬蹬鄉召開的一次動員賣餘糧的會議上,組織會議的區幹部采取“熬鷹”的辦法對購糧對象進行“苦熬”。會議從當日的早飯後開始,一直開到當日的深夜,因為沒有達到預定的購糧數目,誰也不得回家吃飯和睡覺。不僅如此,這位區幹部還在會議上反複威脅說:“完不成征購任務誰也別想離開這裏,誰要是私自離會的話,完不成征購任務的責任由他來負!”在這樣的威逼恐嚇下,有兩人當場自殺身亡;鎮平縣賈宋區蔣劉凹鄉富農郭德修,區幹部讓他賣餘糧1200斤,他隻答應賣1000斤,郭被迫勉強接受被放回後,回家路上便跳河自殺了;南陽縣劉太營鄉大餘糧戶胡王氏在鄉裏開統購會議時,統購積極分子在會上威逼她說:“誰不完成賣餘糧任務也不行,今天交不出公糧者就把他推到雪地裏狠凍她。”當時正值臘月,室外溫度到零下14°左右。會上給胡王氏分配的售糧任務是3000斤,又叫她當場具結畫了押。胡王氏因怕完不成任務被“罰凍”,便假借外出大小便的機會,吊死在鄉政府大門口;唐河縣白秋區張店鄉農民李振玉、李振田兄弟二人,統購統銷前曾用糧放過高利貸,借出了一些餘糧,這次完不成統購任務於1月8日在自己屋裏一起上吊自殺。
其中,鄧縣羅莊區肖營鄉還發生了農民王明金一家三口集體投井自殺的事件。南陽地委在寫給省委的報告中說,在第一次動員會上,王明金自報售糧50斤,群眾代表和區、鄉幹部都認為他報得太少,沒有通過。經過反複動員(其中有強迫行為),添增到200斤。王明金感到壓力很大,回到家裏便對老婆說:“你還是回娘家住吧,咱倆從今日起各過各的,下一步說不定我是死還是活哩!”這話被正在這裏催賣餘糧的區幹部劉百秀聽到後,即在當天的征購大會上說:“王明金花樣子多,竟用死的辦法來威逼幹部。告訴你王明金!誰的餘糧不賣夠數就是反對共產黨,就是想叫天下大亂,就是現行反革命分子!”並在當天晚上將王明金叫到鄉幹部王富朝家裏,指責王明金報售的糧太少,強迫他重新報糧。鄉裏統購積極分子肖德有、肖長林對王明金開導說:“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你家裏有的是餘糧,至少得賣餘糧1200斤。”王明金分辯說:“我哪有那麽多的糧食?”肖等人即質問道:“你前段放高利貸,放的是糧食吧?最近你又從湖北套購回不少糧食吧?”這樣七扣八算決定王明金至少要售餘糧800斤。王明金被逼無奈,隻好勉強接受。10號,鄉裏組織售糧戶按接受的任務入庫時,王明金向王福朝懇求說:“我屋裏確實沒有那麽多的糧食,我分兩批入庫中不中?”王福朝讓他第一批入庫時必須保證賣小麥100斤以上(王明金賣了101斤);賣玉米等秋糧500斤以上,王明金賣了530多斤。售完第一批餘糧後,王明金即到他的嶽父家找糧,以便完成所欠部分。結果未借來1斤糧食,區幹劉百秀認為他是搪塞拖延,便於12日早飯後當眾打了王明金幾個耳光。又把王明金的老婆扣上手銬,關押到鄉政府一天。當天晚上,又將王明金夫妻二人拉到鄉幹部王福朝家裏,由區、鄉幹部和積極分子分開進行審問。這當中積極分子們用推來推去,變相打人的辦法進行威逼,還使用了互相套話,敲詐欺哄的辦法,逼其完成征購任務。在對王明金捆吊起來亂打一陣子後,王明金的老婆答應再賣餘糧5鬥(約225斤),而後又改稱再賣2石(約900斤)。在此情況下經人作保,才將王明金夫婦二人放回。次日,王明金夫婦經保人替他倆請了假,他們帶著十來歲的孩子到王的嶽父家找糧,還是未借來糧食,14 日一家三口從嶽父家返回途經周坡村東頭時,全部投井而死。“打的多,站雪窩;交不完,跪碾盤;沒糧弄,去投井”,便是對統購中暴力逼購做法的民間概括。
整體性的逼購在南陽有兩個例子。一是鎮平縣楊營區付莊鄉:“全鄉不應該售糧的152戶,占總售糧戶的33.5%,多征糧食16,121斤,為統購任務的15.7%”;“售糧透底116戶,占總售糧戶的36.5%,多賣糧食16,462斤,為完成征購糧總數的1602%”。“全鄉統銷總數427戶,為全鄉總戶數的73.1%,實際供應糧58,988斤,為實缺糧數的58.6%。”調查結論:“部分區鄉幹部確實存在著‘單純任務觀點’,因而在統購工作中偏激情緒很大。其普遍規律是,在第一批餘糧入庫後,便由開始的堅持說服教育耐心發動,改為不擇手段,隻講命令,隻講法紀。如楊營區幹部夏星芳在動員售糧的群眾代表會上說,統購賣餘糧是愛國表現,有餘糧不賣就是不愛國,就是違犯政務院的命令,也就是犯了國法,強行逼賣餘糧,造成了極壞影響。付莊鄉社幹魏明魁說,隻要上級有命令,對大餘糧戶就敢采取措施,誰完不成任務,叫他吃不成飯,睡不成覺!”(摘自《南陽地委1954年6月5日“關於鎮平楊營區付莊鄉統購統銷的調查報告》)。另一個例子是方城縣古莊店鄉:“1954年12月8日到11日的4天之中,古莊店鄉7個行政村範圍內的幹部們為逼迫農民賣糧,以捆綁、吊打、站雪窩等非法手段體罰農民161人,其中,貧農103人,中農36人,地主22人”,以至於後來發生了幾百農民圍堵縣區鄉幹部的“古莊店事件”。(見《中國共產黨方城縣曆史·第二卷》第90頁》)
 
用“法繩”強購
1955年夏以後,由於合作化後糧食產量越來越低,各家各戶糧食的存儲量也就越來越少,這就造成完不成統購任務的農民越來越多,糧食統購的難度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南陽用“法繩”來對付完不成統購任務的農民。請看下列的幾個報告——
1955年9月11日泌陽縣委寫給南陽地委的報告中說:“泌陽縣春水區和樓鄉1955年8月17日以來,以鄉長為主的鄉幹部在購糧運動中帶頭捆群眾16人,吊打群眾3人,扣押完不成任務的農民18人。”
1955年7月23日,鄧縣縣委《關於彭橋區王崗鄉1955年夏征幹部違法亂紀的情況報告》中說:“該區3個區幹和部分鄉支書、鄉長、鄉財糧、鄉婦聯主任等人在今年夏征過城中,毆打群眾21戶,計52人。”其中60歲以上老人和婦女12人。罰群眾遊街示眾4人,僅完成征購任務的5個村子中有的1個人就先後被遊街示眾6次。”“罰群眾許久站立的20人,罰允許積極分子們到逃避征購的人家扒吃東西的2戶。如農民唐慶雲因逃避統購售糧離家後,統購積極分子和民兵們闖到他們的家裏,從屋裏扒出油和白麵烙油餅吃,還把該戶屋裏僅有的16個雞蛋給煎吃了。因為征餘糧,王崗鄉21個自然村中有11個村都發生了征糧幹部亂打人,亂罰遊街等違法亂紀,強迫售糧事件。僅鄉支書、鄉長直接打人的事件就在5起以上。因躲避征購。該鄉外逃22戶,計90多人。”
“1955年8月26日,鎮平縣大榆樹區大湖鄉農民陳寧奎因拒不接受區、鄉幹部分給他的270斤征購任務,經5次動員後還是1斤未交,區幹陳希臣、鄉幹張福才即召開群眾大會,讓民兵立即把陳寧奎五花大綁捆了起來,宣布予以逮捕。陳希臣還用手槍搗著陳寧奎的頭說:‘你給我老老實實地站著!’一直讓其站到會議結束。”(摘自南陽地委1955年8月25日至當年12月20日與鎮平、內鄉、淅川、新野、鄧縣等縣委關於糧食征購、生產救災的來往文書)。
因為強迫售糧,1955年夏征開始至1956年春期間,內鄉縣赤眉區四坪鄉農民王秀玲(女)、下館區農民何有慶、師崗區黃棟樹窟鄉農民溫玉章、鄧縣王集區肖莊鄉農民劉正富和腰店鄉農民張孔氏、唐河縣大河屯區李樓鄉董坡村農民尚立群等十幾個農民,被違法亂紀的幹部所欺而自殺身亡。
對此,南陽地委有沒有責任呢?1957年6月6日南陽專署司法科長王威(相當於現在的南陽市司法局局長)在“鳴放發言”中是這樣指出的:“南陽1955年夏季的征購工作中,地委通知,對曆年來不賣餘糧,屢教不改的分子可以法辦,各區都可以成立臨時的法庭,區長可以代理審判……由於區區都有法庭,都可以因征購問題隨便抓人審判,僅1955年夏季各縣委呈報的破壞統購案件中,初步審理就發現冤案85件,占此類案件的32%。”
1955年8月25日至1955年12月20日期間,南陽地委與轄區各縣委《關於糧食征購等來往文書》,見證了王威的說法。如:1955年9月11日,鎮平縣委請求批準逮捕大榆樹區鍾其營鄉梁窪自然村農民劉青滿,這是因為,1953年底第一次征購時,鄉裏分給劉青滿400斤賣餘糧的任務,他隻完成250斤;1954年夏季,鄉裏分給劉青滿240斤售糧任務,他隻售100斤;1954年秋,鄉裏分給劉青滿240斤售糧任務,他隻售100斤。對此,南陽地委當晚即對鎮平縣委的報告做出答複:“同意縣委意見,立即將劉青滿法辦。”1955年9月16日,南陽地委還批複了方城、鄧縣、南陽縣、新野縣、西峽縣等12縣“關於對罪犯胡學忠、陳有功、魏光興等”;“對唐河縣委關於對拒不完成征購的黃明江、高明海、郭德龍逮捕法辦的報告”。
 
做過頭,犯眾怒
任何事情隻要做過了頭,都必然要激起眾怒。在南陽,最先“攻擊”統購統銷的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如“內鄉縣城關區城崗鄉農民王子均,男,41歲,貧農,他不僅從1954年夏季到1955年秋季一直沒有完成鄉裏分給他的賣餘糧任務,還謾罵毛主席說:‘秦始皇無道修邊牆,毛主席心狠要餘糧’;攻擊統購運動說:‘統購統銷,餓的心焦’等”。(見《1955年9月16日內鄉縣委寫給南陽地委的報告》)1956年12月20日,南陽縣何廟中心鄉(現社旗縣城郊鄉何廟行政村)“受饑餓的農民”(寫匿名信的是一位叫範偉正的複員軍人)寫給劉少奇委員長的信中說:“今年我縣秋季陰雨連綿,大部分晚秋作物淹瞎了,有些高地崗坡地多少能見點糧食,但也不夠農民們自食。然而,今年的公糧仍按豐收年繳納,還逼著‘賣餘糧’,也叫‘增產糧’,硬把群眾屋裏的糧食都給購走了。我們這一帶的農民隻好吃紅薯飯,喝紅薯麵湯,家家多天吃不起饃。我們也是中國人,而且還是生產糧食的人哪!為什麽不讓我們吃糧食呢?”1957年4月12日,唐河縣桂章鄉李漢章高級社(現社旗縣興隆鎮李漢章行政村)共產黨員、轉業少尉軍醫張培養也給黨中央寫了一封這樣的信。1957年5月13日,河南省委辦公廳把張培養的信批轉給南陽地委時說,像這樣的信件“入春以來方城、唐河等縣就有數十件,僅5月3日就收到4件”。
1957年5月到1958年2月的整風鳴放中,南陽專區的廣大幹部和中小學教師,對農民口糧嚴重不足找原因,統購統銷成了眾矢之的。如南師教師李占雲、張雨民寫的《年三十祭灶》就很尖刻:“一棵白菜一棵蔥,打發你老上天空。你老要對玉皇說,就說農民過不成。統購征得糧食淨,餓人的王法最為凶。”(見《南陽右派言論集.反對統購統銷篇》)
南陽專署秘書主任(相當於現在的市政府秘書長)葛清軒1957年6月6日在地委科局長會上,一番屬於“揭秘”性質的批評比較有力:“地委、專署在統購工作中就高不就低思想確實相當的嚴重,在這種隻顧上不顧下的思想支配下,近幾年來南陽專區每年自定的糧食征購任務一直就偏高偏重。省裏給各專區分配下達任務是對的,問題在於,當任務與政策發生矛盾時,任務就必須服從政策,因為這是關係到農民們吃飯和社會安定的大事情。地委有些負責同誌認為農民每人每月13斤或15斤留量標準就夠了,這是極端錯誤的。照此說法,那中央、國務院規定的農民們每人每年360斤的免購點標準,就可以收回成命了?所以我認為,360斤的留量標準是原則性問題,是一個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的標準。可是去年統購時地委孫電如副書記就在會上講‘不要按360斤的口糧標準對農民算留量,要按每月十幾斤的口糧標準計算農民們的免購點’,以致於造成南陽有不少地方農民的口糧標準都達不到中央、國務院規定的360斤的口糧標準,不少地方僅280斤、260斤,甚至更低。可是主管糧食統購和同時負責安排農民生活的副專員楊祝三知道這一情況後,既不向上反映實情,又不解決農民留糧不夠的問題。在統銷工作中,全吃統銷糧的地方的農民每月隻統銷十幾斤原糧。我們下邊是原本應堅決落實中央、國務院規定的黨政機關,為什麽帶頭打折扣?”
1957年6月15日下午地委召開的座談會上,專署公安處民警大隊隊長薛淑璧的鳴放發言說:“民警大隊警察90%以上都是貧農出身,根紅苗正,可是他們從農村返回機關後,普遍反映農民糧食嚴重不夠吃。我們如實上報到處裏後,處領導批評我們說,‘你們代表的是地主、富農們的意見吧?’;“合作化前,搞統購時有不少人被逼跳井身亡。合作化後還是今天統購,明天統購,群眾被統購的米無麵淨,還翻箱倒櫃,又通過開大會自報賣糧多少,原來是上麵下達指標,硬逼著群眾們報的”。專署衛生科幹部張順勤的批評用的是對比的手法:“陝西省農民平均每年的吃糧指標是420斤,我們是多少?今年夏季我區麥子平均估產140斤,實際僅有80——100斤,這怎不造成高征購?方城縣農民外出逃荒要飯的人那麽多,就是糧食高征購造成的。”
專署民政科科長林中清(相當於現在的南陽市民政局局長)結合自身的工作有感而發:“我區的生產自救工作每年都很嚴重,去年春和今春每年外出逃荒的人數都在6萬人以上。這在政治上造成了極壞影響,群眾說,這難道就是社會主義生活?去年底,各縣上報說,1956年高級社後平均增產20%,既然增了產,為什麽逃荒要飯的那麽多?增產的表現就是大量勞動力外逃,就是大量牲畜死亡?”專署手工業處副處長何文軒說:“去年我在方城搞統購時,就聽到有人總結說,實行統購統銷後,農民的肥牛變成了瘦牛,大牛變成了小牛,活牛變成了死牛。泌陽縣太山廟一社去冬今春就死大牲口100多頭。1954年地委召開的統購會議上,因征購任務達不到地委要求,就延長幾天會議,專門批判‘片麵的群眾觀點’,這樣批來批去是完成了征購任務,可群眾們的口糧卻給擠走了。”可見,在統購透底問題上,南陽專區上下實際上是看法一致的,還發生了地委機關的全體黨員聯名給黨中央、毛主席發電報要求減少征購任務的群體事件。
 
大饑荒與高征購
就河南來說,從1959年底到1961年間的大饑荒是多種原因造成的,但1958年和1959年連續兩年的高征購是造成大饑荒的重要原因之一。1957年8月5日至13日河南省委擴大會議上,第二書記、省長吳芝圃率領省委常委中多數人,對在糧食問題上維護了農民利益的省委第一書記的潘複生發難。這主要是因為,潘複生力主河南省委通過的發展農業經濟的《宣傳要點》《風雨春秋:293麵.1993年10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河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和河南省黨校黨史研究室合編》一書中,將原來實行的農民自留糧部分的“紅薯折糧由過去的4斤折1斤原糧”,改為“5斤折1斤原糧”的辦法,還按照上邊政策決定給農民們一定數量的自留地,這原本是想叫河南的農民們少吃點“空頭糧”和多產點救命糧,竟被吳芝圃批判為“過多地照顧了農民的利益,違背了以豐補歉,少吃建國的方針”(見《風雨春秋》第309頁),並以此為突破口,把潘複生趕下台。吳芝圃主政河南後,為了讓河南的農民們“少吃建國”,“1958年征購糧食80.8億斤,占當年實際產量的28.7%;1959年征購72億斤,加上公社自籌糧和周轉糧,仍為80.8億斤,占當年實際產量的37.14%。兩年中全省多征購了60多億斤,大量購了透底糧,不少地方把種子、飼料糧、口糧都上交了。在嚴重缺糧的情況下,省委對此不僅沒有重視,反而錯誤地認為,這是富裕中農帶頭瞞產私分,得出‘糧食問題是兩條道路鬥爭的焦點’的結論。於是從1959年初到1960年春,在全省不少地方大搞‘反瞞產’,挨家挨戶搜查,有的拆屋掘地,找不出糧食就認為是階級敵人破壞。並把‘反瞞產’和‘反右傾’結合起來,對幹部和群眾動輒就搞批鬥。有的地區不僅搜走了群眾賴以生存的糧食,還不準群眾家裏‘冒煙’(即起火做飯),不準挖野菜,不準逃荒,不準上訪告狀,認為這是階級敵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故意給社會主義抹黑。”(同上,第322頁)
高征購加上吃食堂、人民公社化等大折騰的結果,使河南從1959年底到1961年底期間餓死了500萬人(見《劉建勳陳舜英畫傳》第44頁.中國展望出版社2013年7月出版):“王庭棟回憶說,1962年8月我平反後,曾當麵問吳芝圃,死了多少人?吳芝圃考慮一會兒說:“現在都有個四五百萬人了。”這話由責任人口中講出,應該不假。所以,現今河南老一代的人每當想起大饑荒和統購統銷,便不寒而栗。
(作者為南陽日報社退休記者)
(責任編輯 王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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