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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教授論文《春秋戰國〈王於口戈〉銘考釋》

(2016-08-23 08:33:52) 下一個

《春秋戰國〈王於口〉銘考釋》

 

【拓片】

【模寫】

【器名】《王於戈》。

【斷代】吳器。

【著錄】《學術研究》1962年第3期、《商承祚學術文集》P300。

【釋文】王於 [1]之用[2]戈。

【注釋】

[1]此銘為鳥篆。“”字,人名。商承祚《王於戈考及其它》:“先有‘於’而後有‘’,早期的於字作,見甲骨文、金文。言其形,象氣通過多次障礙而屈曲申展,故《說文》以‘於也’,‘舒於’來形容。商周時,因此字氣形的偏旁曲折,書寫時較難安排,乃省去蟠繞的氣形而作於,後來感覺筆劃過簡而意義隱晦不顯,遂增加‘欠’旁代替氣形的意符,而以‘於’為聲符,由會意字轉變為形聲字。”張頷首先主張王於即吳王僚。《史記•吳太伯世家》:“乃立王於昧之子僚為王。”商承祚上文中考證:“‘王於’的‘’字從欠、於聲,讀若虛,為人名。即吳王僚之字,是書作‘州於’。《左傳•昭公》二十年,‘員如吳,言伐楚之利於州於’。杜注:‘州於,吳子僚也。’”對於“乃立王於昧之子僚為王”之事,闔廬不服. 此事根據《春秋公羊傳》記載,他認為:“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悉得為君乎?”於是,他“使專諸刺僚。”

[2]用,專用。《說文解字》:“用,可施行也。”於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卷下:“用字的初文作,本象有柄之甬。其演化的規律是:由。周代金文由用分化成甬字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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