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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這幫人水太深,考拉們長點心!

(2016-08-07 18:15:28) 下一個

 

自去年7月北京警方宣布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周世峰等人采取強製措施以來,時間過去了一年。在案件審理期間,一些西方媒體放任歐美惡性槍擊案等熱點反而對中國的這批“死磕律師”“嚴重關切”不斷。

前幾日,涉案人之一、擔任“死磕律師”李和平助理的女孩趙威(網名“考拉”)的一封公開信引發熱議,今天,曾在微博叱吒風雲一時的“死磕律師”周世峰以及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被天津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起公訴,“死磕律師”再次成為輿論漩渦的中心。

我們不妨就來談談這批自詡為“死磕律師”的人到底走的哪種“套路”。

人都要穿衣吃飯,這就得用錢,這是常識,律師也不例外。在網絡上活躍的律師總喜歡把自己打扮成正義的守護者和法治的推動者,但卻很少老老實實的告訴網友,律師作為一個職業,首先是他們這些人的飯碗。那麽,這些熱衷於參與各種公共事件,甚至自掏機票到事發地實際參與,一個自然而然的問題是,他們這種自帶幹糧幫別人維權的行動,錢從哪兒來?

要說那些動輒趕赴現場參與的所謂公民調查團、律師團之類,都是自己掏錢,顯然不符合一般人的常識。畢竟,誰掙錢都不容易,要說在網上為別人發幾條微博、寫幾段話維權,這屬於舉手之勞,可以順手為之,但是要自掏腰包買機票趕赴事發地現場,煽動當事人、家屬,聯絡媒體,這都得用錢,就不太可能順手為之了。就算有人熱血,一兩次也可以理解,但要長期、頻繁參與這種事,錢從哪兒來的問題顯然得優先考慮。

近日,當時被作為同案犯逮捕的該所律師助理趙威(網名“考拉”)被保釋,並現身說法,以自己的親身經曆說明,所謂死磕律師背後背後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這下算是真相大白了。老話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這種所謂自帶幹糧幫別人維權的行動,顯然並不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是他們的生財之道。也就是說,他們在網絡上突然關注和推動某個公共事件,並主動製造和傳播某些所謂的“內幕”信息,並不隻是為了維護正義和推動法治,而是為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周世峰這幫人的典型套路是,某個地方出現惡性案件後,這些律師們就馬上趕赴當地,煽動和組織當事人家屬鬧事,擴大事態,然後他們通過網絡擴大輿論,同時聯絡媒體進行采訪和報道,這樣就可以迫使事發地政府陷入被動應對輿論風暴的處境,從而幹預案件本身的調查和處理。一些所謂的“維權人士”與死磕律師異曲同工,套路也相似。

按照警方已經公布的信息,2015年5月下旬突然爆發的黑龍江慶安事件中,就是一次典型的這種方式的操作。案發後,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幾位律師立刻趕往當地,聯絡家屬,獲取信息,然後添油加醋,再交給當時專門負責為鋒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周世鋒維護微博賬號的趙威發布,再主動聯絡其他律師和大V轉發,製造輿論壓力。當地幹部到現場處置時,他們又拍下當事幹部的照片,上傳到網絡,發動網友進行人肉搜索,進一步擴大事態。

曾有人說,雖然十年不將軍,不可一日不拱卒。自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網絡的興起和普及,網絡成為信息傳播的主要渠道,也是輿論主戰場。經過長期實踐和磨合,基本形成了律師、媒體與網絡大V聯動推動司法個案發展成為公共輿論危機事件的模式。從多年前的孫誌剛案到鄧玉嬌案、唐慧案、錢雲會案、李天一案、宜黃事件直到最近發生的雷洋案等,無一不是這種“模式”。

通過對這種司法個案的持續炒作,從而在對基層政府和幹部、城管、警察、醫生、教師等,幾乎凡是能夠和政府掛鉤的單位和個人,幾乎都被妖魔化了,隻要出現在公共輿論危機中,就會被認定為壞人。長此以往,甚至影響到了社會風氣和基本道德素質,如通過對彭宇案的反複炒作,連老人摔倒了扶不扶都成了問題。

正因為這種“模式”日益發展成熟,從而讓某些境外勢力覺得有機可趁,利用這種“模式”來達到他們的目的,於是他們就主動參與進來,進而形成了一個通過利用個案製造輿論危機的利益鏈條。在這個鏈條上,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不幸事件,就成了這些所謂的死磕律師的撈取不義之財的機會。用一個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說法,當然就是吃別人的人血饅頭。年輕的考拉從河南到北京之後,就不幸落入了這個鏈條,成為他們的走卒。按照考拉的自述,在類似慶安事件這樣的公共事件中,很顯然,考拉也曾經參與過吃人血饅頭。

考拉大概沒想到的是,她自己因為被別人利用而被警方逮捕後,她自己終於也變成了其他人的人血饅頭。重獲自由後,她才發現,律師任全牛在網上以“考拉被捕後遭到人身侮辱”為名,試圖在網絡上製造輿論壓力。據媒體報道,7月14日,趙威已在鄭州市對任全牛提起名譽侵權訴訟。

考拉自述說,她當初也是熱血青年,為了國家更好,才被這些人欺騙,掉進了陷阱。年輕人有熱血,這是好事,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些所謂的死磕律師嘴裏的守護正義、追尋真相、推動法治,不過是騙人的說辭,真正的目的是以這種方式賺錢,賺眼球,甚至有更加不可告人的目的,卻被年輕的考拉信以為真。

考拉沒有明白,推動法治隻能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像所謂死磕律師這樣,通過造謠傳謠製造輿論壓力,或者是哄鬧法庭、蔑視法律來推動法治進步。那種所謂“謠言倒逼真相”不過都是造謠傳謠的遮羞布,真相從來不是謠言倒逼出來的,而是通過司法機關的調查獲得的。雖然從來沒有人反對輿論監督,但輿論監督同樣不應該被濫用,尤其是不應該用輿論監督來為造謠傳謠遮羞。

和考拉有同樣想法的年輕人應該明白,蔑視法律與推動法治背道而馳,而造謠隻能破壞,從來都是法治的敵人,而不是推動力。那些所謂的死磕律師也從來都不是法治的建設者和推動者,而是破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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