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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和“救護傷者”自救-梁彼得案件的反思

(2016-02-27 12:01:51) 下一個

用“法律”和“救護傷者”自救
--梁彼得案件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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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理智地依法地完成了2.20大遊行之後,我們也要從梁彼得案件學會反思,學會在日常的重大生命事故中用“法律”和“救護傷者”來保護自已。我也希望大家把這些告訴教育我們的孩子,而不是隻教育我們的孩子學習鋼琴或者學校功課等,卻不知如何正確地處理日常的事故或者法律糾紛。

下麵我以如果你開車撞死人的重大車禍事故為例子,給大家通俗易懂地演示一下正確的處理方法,避免梁彼得因事故處置不當讓自己獲罪的悲劇再次發生在你自已的身上或者你孩子的身上。我以重大車禍事故為例,當然是以你沒有喝酒或者沒有吸毒為前提:1. 如果你的說法是:我注意到人了,我刹車了刹慢了,把人撞死了,可以是民事責任;如果你的說法是:我沒注意到人,直接把人撞死了,一定是刑事責任。2. 撞人後的反應:如果你在第一時間直接打911叫救護 ,即使受害人已經停止呼吸,救死人也是救自已;如果你第一時間先打電話給你爸或者保險公司谘詢如何脫罪或者哭訴,卻沒有打911叫救護,即使受害人已經停止呼吸,沒救死人就是害自已。3. 學會沉默:撞死人後,你應該學會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千萬不要把同車乘客、保險公司、911呼叫中心、或者趕到現場的警察當做親人,向他們哭訴你當時內心的膽怯和恐懼,向他們自責是你的過錯造成了不幸,因為你的哭訴自責和這些電話錄音都是對你不利的呈堂供證,而且同車乘客也是出賣你的汙點證人,你必須做到冷靜冷靜再冷靜,沉默沉默再沉默!等你自己冷靜下來自己考慮好了或者和律師商量好之後,你再給出你合法的事故經過描述和事故原因。在任何事故或者法律糾紛中,你要知道“法律第一,救人第一,沉默是金。”,你要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事故和危險。比如說,一個駕駛員應該用“看見了刹車了”的方法(即使你刹車慢了)來處理人命車禍;一個警員應該用“受到威脅而自衛”作為開槍的前提,絕不能像梁彼得那樣因為“膽怯恐懼槍走火”而誤傷無辜。此外,梁彼得看見受害人中槍流血倒在地上後沒有馬上呼叫911和救護,而是拉著同事離開了現場去哭訴,他因為自己不當的處置和哭訴讓自己在法庭上處於不利的地位,並因為是華人的因素,成了政治的犧牲品。通過對梁彼得案件的反思,請你永遠記住:法律第一,救人第一,沉默是金!沉默無罪,哭訴獲罪!

(歡迎大家轉發,謝謝您的關注。小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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