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亞特蘭大大部分地區,由於房源的的短缺,買房的人有增無減,一房多求的現象比比皆是。
搶房導致抬高買價。。。市場從買家的市場已經轉成了賣家的市場。在亞特蘭大很多地區都看到房價在不同程度的上漲。
於是新的問題出現了:成交價(Contract Price)和估價(Appraisal)不符。
1)什麽叫估價?(Appraisal Price)
先來看看買房的成交過程:
出價---》討價還價---》雙方達成協議---》購房合同生效(Binding)。
接著是檢查房屋,調查周圍環境(Due Diligence Period在這個環節,買家可以用任何原因反悔,沒有違約罰金)。。。
最後決定的確是要買了,合同Pending,(Pending以後買家不可以反悔,除非貸不下來款)。
開始啟動貸款。 因為貸款是放款公司用你的房屋來抵押來借給你錢,所以首先貸款的公司用指定估價師(Appraiser)來檢驗一下要用來抵押貸款的那個房子,並估一下房屋的價錢。估完價之後,做出一個估價單(Appraisal Report),貸款公司根據估價單估出的價(Appraisal Price)來決定貸款的額數。
如果房價估出來高於或等於購房合同的價錢,貸款就沒問題,貸款公司會根據你的情況貸給你可以貸到的數目,不過估的再高,貸款公司還是用合同的價位基數來貸款。 比如說前兩年有一棟我經手的房,是個銀行的房,要價36萬,比周遭的房價低了很多,結果來了十個人出價,我的客人作為買主,出了$40萬,比要價多出了$4萬!因為那棟房要的的確太低了,結果貸款公司派來的估價師,估出來的價是$47萬! 比我們合同價高出$7萬!!!不過貸款公司還是以合同的價Contract Price來貸款,而不是以估價多出7萬的$47萬Appraisal Price額數來放錢。
如果房價估出來低於購房合同的價格,貸款公司隻能以估出來的價貸給你款,而不是用合同價的數額。這時候買賣雙方又要討價了,如果賣家不肯讓價,那麽差額隻能是買家出了,如果買家也不肯出差價,合同隻能終止了。(一定要有文字的終止,雙方要簽字)。
例如:合同價是20萬,可是估出的價是18萬,有2 萬的差額,貸款公司是要用18萬為基數來貸給你款的,18萬和20 萬中間有2 萬的短缺,誰來補足這2萬呢?就有的爭了,要不就降2萬房價?要不買家出?50%-50%?。。。如果談不攏,中斷合同。
總而言之,貸款公司在決定貸款的數字時的參考價格是以購房成交價(合同價,Contract Price)和估價(Appraisal Price)中的最低的價格算,而不是用最高的數字。那個低用那個。
今年的市場上出現了不少估價估不上去的現象,由於房價漲起來,可是估價是按照過去的成交價來衡量,有時間差,所以很難一下子估的很高。再加上貸款公司現在比較保守,能估低不估高,大家要警惕了。
2)賣房(Seller):
對於今年要賣房的人來講,你可以要比去年你們社區的平均價高出15到20%的價,以現在的市場不太愁賣不出去,(隻要房況不錯,地點不是很差,房子沒有硬傷:例如,高壓線旁,車道太陡,積水,大門口第一間。。。)但是你也要有思想準備,如果是貸款的買家,很有可能估不到你想要的價。(如果對於現金的買家,隻要買家願意,沒有什麽問題。)
3)買房(Buyer):
做好準備,搶到了房,出的可能比要價還高,很有可能估不上價。賣家會有可能不讓價!
如果是銀行的房,隻要估價單出來低於合同價,銀行一定讓價。我今年就遇到一次,6個人出價,我們出的高,拿到了,結果估價差一萬美金!那是個Fannie Mae 的房,二話沒說,馬上降到合同價。買家很是慶幸!!
注意了,如果是Short Sale (Short Sale 定義: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0554/201602/637161.html)債主不考慮估價單,他們是用他們最終批的價來賣房的,比如說你在等一個Short Sale,等了兩個月終於批了,但是當你去貸款時,貸款公司派來的估價師沒有估到那個買主欠貸款公司最後批的價,被欠貸款的公司是不會妥協的,他們隻算自己的帳不管估的價。我曾經經曆過,差了3萬,買家還是想要那房,結果買家多拿出了那3萬美金。
如果是個人賣的房,不是銀行的房,也是這樣,假如賣主就是不讓,那就看你怎麽分析了,放眼看前景還不錯,那就掏錢補足差額吧。我今年就遇到過,差價是買主出的,而且差的不少,不過買得還是不錯的房,買家和我都對那房有信心,和周遭的房比,將來一定不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