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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日本侵略中國的戰爭賠款的曆史真相

(2016-07-09 05:54:03) 下一個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8月28日聯合國軍開始進駐日本。參加的國家包括了大部分英聯邦國家和美國。而執行占領指導任務,以及戰犯逮捕,物資清 剿,資產接收的是由包括中華民國在內的11個戰勝國代表組成的“遠東委員會”。依據遠東委員會的決議,中方有權出動占領軍。

但是緊接著日本投降,共產黨立刻以在抗戰中獲得的合法身份,和國民黨爭奪日本人在中國留下的軍備,武裝,物資。國共的衝突密集發生,不可避免的內戰隨著抗日戰爭的結束一觸即發。

比如,在蘇聯方麵的支持下,共軍阻撓國軍在大連的登陸,由共軍在東北地區收繳大量日軍物資(當時的東北地區大部已經在蘇軍的控製之下)。由於在大連受阻,國軍轉向秦皇島登陸,隨即被設卡在此的共軍伏擊。

根據《波茨坦宣言》,日本有義務進行對被占領國的賠償。當時,雖然有受害程度較小的國家擇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但中華民國卻要求賠款。

有兩個原因使得向日本索賠擱置:一是賠款的具體數字因為戰後的混亂,日本本身窘迫的經濟狀況因而在當時無法確定。二是國民政府為了防備內戰,不能派出精銳部隊到日本進行占領收繳。

比如,由中共發起的國共上黨戰役,離中華民國參加日本占領隻有幾天。還發生了國民政府官員前往東北接受撫順煤礦,卻在路上被蘇軍搶劫並槍殺的事件。

日本的戰爭賠償,最終確定是通過簽署《舊金山和約》而實現的。和約簽署於1951年,並於1952年生效。但是中國國共雙方都沒有參加此次和約的簽署,因此並未得到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

中共沒有參加,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時並沒有被聯合國承認是合法國家,而台灣已經奄奄一息,根本沒有反攻的希望,美國基本將其遺棄。

而美國,為了抗拒中共政權,抗拒共產勢力,開始轉而扶持日本,不僅自己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還壓製台灣,不準台灣施行中國向日本索賠的權利。

台灣政府為了獲得美國的庇護,在早就實際失去了代表中國資格的前提下,被迫在1952年和日本簽訂了《中日和約》,和約中聲明放棄日本的戰爭賠償,並同時簽訂貿易和漁業協定。這個協議,是一個典型的烏龍協議,既沒有約束力,又沒有執行力。因為台灣政府根本不能代表占有中國領土99.999%的中國大陸,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才事實上具有戰爭賠償的追索權。

日本對華的戰爭賠款問題,一直拖到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複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

但是,因為毛澤東的“感謝日本”情結,執政後一直淡化日本侵略的罪行,誇大凸現國民黨的萬惡。進入聯合國後,就立刻向日本政府拋出橄欖枝,緩和中日關係。兩國在1972年9月19日簽署《中日聯合聲明》,其中第五條就是,“中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這個聲明,才是一個合法政府作出的最終決定,也隻有這個決定,才讓日本政府喘出一口大氣。至此,日本的戰爭賠償的對華部分就被中共代表中國人民,代表上千萬在戰爭中死難的百姓和戰士,輕易地放棄了!

二戰後,德國向蘇聯賠償百餘億美元,賠償英美80億美元、其他國家20多億美元, 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遭受日本侵略和參與對日作戰的國家大都從日本獲得戰爭賠償,連那些受戰爭破壞遠較中國為輕的東南亞國家都不同程度地 獲得了賠償,其中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所得賠款分別為2億美元、5.5億美元和2.23億美元,甚至連當時尚未統一的越南南方吳庭豔政權也獲得了賠款 3900萬美元。 但是,在抗日戰爭作出最大貢獻遭受最大損失的中國,軍民傷亡總計高達3500萬人、各種損失折合當時美元計達千億以上的中國,卻因為毛澤東對日本侵略感恩自動放棄,沒有得到一分錢日本應有的戰爭賠償。

下附具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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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索賠的第一階段耽擱於國共內戰。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 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即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用來賠償。以美英蘇中為首的同盟國在日本投降後成立了一個賠償委員 會,專門協商日本賠償問題。1945年11月5日,該委員會一致認為,為了剝奪日本進行戰爭的產業能力,防止軍國主義複活,應把日本工業設備的一大半拆遷 給各戰爭受害國作為賠償。為此,指示各國分頭調查、統計戰爭期間的損失,以便具體確定賠償的方案。同盟各國向日本提出了總計540億美元的索賠要求,但對 日本賠償的分配比例意見不一,僅英國要求的25%、美國要求的34%、蘇聯要求的14%、法國要的12%、澳大利亞要占的28%相加就超過了100%,這 裏還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國要求的40%,各方隻同意中國占30%。在各方爭執不休問題一拖再拖的情形下,美國倚仗其對日本的實際軍事占領的地位,於 1947年4月4日采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隻計劃將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 作為日本的賠償物資,而其中中國隻能得15%。中國國民政府仍然堅持應有索賠份額,也對先期拆遷可獲物資采取了一定的行動。

但是,由於一觸即發的內戰,果品政府無暇顧及對日索賠拆遷的實施,更重要的是未能把原定的駐日占領軍投送到日本,而是把這支精銳部隊投放到內戰戰場, 使得中國在對日索賠的執行上缺乏實際的有力手段,在美國主導的“誰有實力誰就拆”“誰拿走的就是誰的”這種實力索賠的實際態勢下,中國以微弱的力量隻拆運 回來很少一部分設備,不過2250萬美元,隻占國民政府賠償委員會保守估計的620億美元的政府戰時損的有力手段,在美國主導的“誰有實力誰就拆”“誰拿 走的就是誰的”這種實力索賠的實際態勢下,中國以微弱的力量隻拆運回來很少一部分設備,不過2250萬美元,隻占國民政府賠償委員會保守估計的620億美 元的政府戰時損失的萬分之三。中國應得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日本吳港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和200噸 碼頭式起重機一具,這些設備為各方矚目眼紅,中方即派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 “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實際執行已被美國腰斬。

在這一階段中,國民政府雖然堅決主張對日索賠, 但因為發動內戰而沒有實施索賠的行動力,錯過了寶貴時機。到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的1949年,美國已經看到東亞將出現社會主義中國和蘇聯結盟的情 景,為了扼製新中國和蘇聯,美國不惜扶持日本作為遠東反共基地,為此悍然中止了中國的對日索賠進程。

中國國家對日索賠的第二階段膠著於國家的未統一狀態。

1948 年1月6日,美國陸軍部長亞羅爾在一次演講中公開宣布:“今後對日占領政策是扶植強有力的日本政府,……以便起到可以防禦今後在遠東方麵發生新的共產主義 威脅的堡壘作用。”這標誌著美國對日政策來了個180度的大轉變——由戰後初期的抑日變為扶日。此後,美國走上了重新武裝日本的道路。 1949年下半 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 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此時,台灣方麵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以及為了在對日和談中取得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 表的地位,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采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首次表示對日索賠可酌情核 減或全部放棄。

美國為了早日實現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國作為主要戰勝國的權益於不顧,借口盟國對中國政府的認同有分歧而單方決定不邀請中國 代表出席1951舊金山和會,主張中國應在會外與日本單獨締結和約,對於將由中國哪一方與日本締約,美國強調“應由日本去決定”。這種把中國排除在對日和 約談判之外並且給予日本選擇締約對象權利的做法,使中國在對日和約問題上失去了主動地位。中國海峽兩岸對美國無視中國權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強烈的反對,8月 15日,周恩來外長代表新中國政府對此提出了抗議,指出將於9月在舊金山召開的對日和約會議背棄了國際義務,中國不予承認。然而,美國當局不顧中國的強烈 抗議一意孤行,於9月4日-8日召開了有52個國家出席的舊金山會議並操縱通過了舊金山和約。舊金山和約是很不公正的條約,它把對日作戰的起始時間定為 1941年12月7日,從而抹殺了中國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別是1937年7月7日起的單獨抗擊日寇的曆史。同時,和約在賠償問題上極力放縱 日本,僅泛泛地規定:“日本國對戰爭中造成的損害及痛苦,將向盟國支付賠償。”對具體賠償數額絕口不提,卻對戰勝國的索賠要求作出限製:隻能“利用日本人 民在製造上、打撈上及對各該盟國的貢獻的其他服務上的技能與勞作,作為協定賠償各國修複其所受損失的費用”,而且必須在“日本可以維持生存的經濟範圍內進 行”。這種以日本人的勞務取代日本戰爭賠償的作法等於釋解了日本的應有戰爭賠償,遭到了亞洲、歐洲正義國家的反對。除了中國、朝鮮、越南未被邀請赴會外, 緬甸和印度拒絕出席會議,而出席會議的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會後拒絕簽字。世界上半數人口是不承認舊金山和約。9月18日,周恩來外長代表新中國政府 嚴厲譴責了舊金山和約,指斥它是“一個複活日本軍國主義,敵視中蘇,威脅亞洲,準備新的侵略戰爭的條約”。同時聲明,“舊金山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加準備、擬製和簽訂,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然而,退踞台灣的國民黨當局為了爭得與日本締約的所謂“正統地位”, 竟轉而承認舊金山和約,1951年9月12日,台灣當局外長葉公超發表聲明表示:願意以舊金山和約為藍本與日本簽訂雙邊和約。

舊金山和約極大地改善了日本戰後所處的不利地位,給了日本利用中國分裂狀態實質取消戰爭賠償的玩弄伎倆的機會。1951年10月底,吉田在日本參議院的演 講時公開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後三年內能夠接受舊金山和約,日本政府自然願意與之談判並締約,絲毫不會提出反對。”日本政要玩弄的伎倆使台灣方麵如坐針 氈,為了保住所謂的正統地位,台灣提出的和約草案對日作出重大讓步,規定:中國“承認日本國如欲維持足以生存之經濟,則其資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賠償 所有此類損失及災難,同時並承擔其他義務”,因此,隻要求“利用日本國民為中華民國從事生產打撈及其他工作,以作為補償。除此以外,中華民國放棄一切賠償 要求,放棄該國及其國民因日本國及日本國民在作戰過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動而產生之其他要求。”這就在實質上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償。日本方麵卻如中山狼一般步 步緊逼,進一步提出連勞務補償也不給了,蠻不講理地堅持台灣可以根據舊金山和約沒收日本在華財產和資產作為補償,不應再提勞務補償的要求。不僅如此,日本 仿佛把戰敗國的身份忘在了腦後,竟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和約草案,氣焰囂張至極。台灣代表雖然還想力爭,但美國人突然在背後又捅了一刀:1952年3月20 日美國國會批準了舊金山和約並於4月16日宣布舊金山和約將於4月28日生效。和約正式生效將使日本解脫戰敗國束縛恢複主權,在對華締約問題上將更為主 動,限定的生效時間對台灣的談判更為不利。美國的背後一刀逼迫台灣方麵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達成和約,為此被迫在賠償問題上作出全麵讓步,於3月25 日沉痛決定放棄全部賠償。

1952年5月5日即和約簽字一周後,周恩來總理代表中國政府嚴正聲明:“對於美國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單獨對日和約,是絕對不能承認的;對於公開侮辱並敵視中國人民的吉田蔣介石和約,是堅決反對的”。

至 此我們可以看出,各方承認的《波茨坦公告》確定了日本以戰後所餘物資設備賠償的原則,新中國政府無法超越這個原則,但能夠實施實物賠償的時機被國民黨政府 發動的內戰和所導致的國家分裂耽擱,美國一手主導的舊金山和約在極大損害中國權益的情形下過早賦予日本主權國家地位,日本恢複主權後,再以其後來擁有的設 備物資作為戰爭賠償的可能已微乎其微。

中國國家對日索賠的第三階段中止於共產黨合法政府。

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中國政府於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中宣布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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