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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善良一些

(2019-02-17 05:49:30) 下一個

稍微善良一些

下班的路上,我在Dundas West右線行駛。在Scarlett路口,發現前麵的數量車已經停止,等待右轉彎。我需要直行。待左線後麵沒有來車的時候,我變線到左線,結果我車的右前部撞上了前麵車左後部。

我停下車,下來和車主交流了一下,我們都把車開到了路邊。我出示了駕駛證和保險證,他拍了照。他出示了駕駛證和車主證,我拍了照。然後互相拍了車的損壞部位。我們互換了email. 他說他會寄給我他的保險單。

目測看不出任何損壞。第一張照片是我的車。第二張是對方的車。

 

 

 

 

 

由於他並沒有寄給我保險單,我就沒有去報我的保險公司。同時,我認為他也不一定會去報保險公司。結果過了一個星期,我收到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對方已經報了。電話上核實了撞車的情況。

這事情就交保險公司處理了。

幾年前的一天,我有一次去Vaughan, 從400高速的某個出口下來,靠近路口時,車速已經很慢,然後停下來,看等待右轉的機會。這是後麵的車撞了我的車。下來看一下,沒有任何損壞痕跡。這事情就過去了。

現在想起來,我覺得自己做得依然很對。稍微善良一些有什麽不可?既然沒有什麽損壞,得理不饒人有什麽意思?

很難想象最近事故的對方報保險能得到什麽。在這天寒地凍的日子,把車開到車行,開一個不熟悉的替換車,把自己車上的一個沒有損壞的原裝bumper換成一個新做的bumper, 等待一個星期或者更長時間。所有這些都是耗用自己的時間。對自己有何益?

而我告訴保險公司我的車沒有損壞,盡管我有一次forgiveness。

對方是67歲的人,中外混血兒,住在滑鐵盧。如果在這個年齡,都不懂得稍微nice一些,都不懂得得繞人處且繞人,都會從損人不利己的行為中得到快感,我覺得是人生的失敗。

我的選擇是不同的,我為自己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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