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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失蹤”事件的始末

(2016-01-19 18:55:46) 下一個
     近日,香港銅牆鑼灣書店股東“失蹤”一事突然傳出,四方猜測叢生,謠言蜂起,以致香港還曝出將以此為主題的遊行活動。其實,仔細梳理這次事件不難發現,在信息時代,及時公開信息十分必要。不信,請看:
    2015年12月30日,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的家人對媒體宣稱:他(指李波)最後一個電話從深圳打來,稱自己“正協助調查”。而香港方麵沒有他的出境記錄,他的回鄉證也在家中。於是,李波的太太蔡嘉蘋便於2016年1月1日到北角警署報案。三日後,即1月4日下午,蔡嘉蘋(即李波太太)接到由李波的親筆信件,信中提到“我目前情況很好,一切正常,書店事麻煩你多費心了。十分感謝!”該信的落款時間是一月三日。有鑒於此,蔡女士遂在北角警署銷案。
     2016年1月9日,據《星島日報》與《頭條日報》報道:蔡女士收到了一段李波寄來的視頻短片和一封附有李波簽名並署有“一月九日”的信件。視頻中,李波坐在沙發上,麵向鏡頭獨白,表示返回內地是他的個人行為,目的是要解決一些個人事情,與他人無關。對於次日,有港人將就銅鑼灣書店事件發起遊行,李波在信中表示“十分困惑和不解”。
     1月17日,蔡女士第三次收到李波報平安的信件。據星島頭條網報道,這封信是由李波親書,信中提到目前他的生活及健康狀況良好,又稱自願配合調查以來,進展順利。隻是,最近才知道銅鑼灣書店老板桂敏海的背景複雜,且涉及其他犯罪,認為桂敏海於品德上極要不得,自己被其所累。於是,由此牽扯出桂敏海的陳年舊案。
    據政府公開資料顯示,桂敏海生於1964年5月,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他在寧波醉駕,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並致其死亡。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同年11月,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邊境,一直潛逃在外。針對桂敏海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2015年6月,桂敏海的父親病逝,而一直潛逃在外的他失去了見其父親最後一麵機會。同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由於桂敏海是香港銅鑼灣的老板,而李波係其書店的股東,這便有了一些關聯,因此,李波及其店內的幾名店員會被中國政府有關方麵要求配合調查桂敏海。這時,因為李波配合相關方麵調查的時間過久,而他自身似乎持有“英籍護照”,所以英國政府就開始想借此機會介入幹預此事。
    不過,據香港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所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中國《國籍法》在香港適用的解釋,凡有中國血統的人都是中國人;而在香港出生、藉香港成為中國籍的人,透過香港居英權獲得的英籍、英屬土居民、英國國民的身份,中國是不承認的。換句話說,李波是中國人,他有義務配合中國政府的相關調查,而英國政府試圖介入此事,顯然是十分不合適的。
無須諱言,桂敏海投案自首本來是一件十分普通的事情,隻因李波協助中國政府的相關調查,而他似乎具有雙重國籍,這便導致了上述事件的發生。如果我們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處理此類事件時,能夠工作做得更細一點,信息公開更及時一點,此類小事,自然不會演變成沸沸揚揚的社會事件。但願我們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能引此為鑒,這才能杜絕別有用心的人借機造謠生事。
 (文/莆網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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