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頭山

無意邀眾賞,一心追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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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理性的而是悲情的ZT

(2016-05-31 20:00:25) 下一個

這是我們最怕遇到的事情之一。我們會竭力避免。然而結局還是一樣:我們選錯了結婚對象。

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當我們試圖接近另一個人時,會有一係列令人暈頭轉向的問題出現。我們看上去挺正常,但那隻是因為別人不太了解我們。如果生活在一個比現在更明智、更自知的社會,任何交往初期的晚餐約會上都應該問一個標準問題:“你有什麽毛病?”

我們也許有一種被人反駁時會發怒的潛在傾向,或者隻有在二人交往順利時才能放鬆;也許我們難於接受性事之後的親密接觸,或在受辱時會選擇沉默。誰都不完美。問題在於,我們在婚前很少去探究我們複雜的一麵。在關係尚不穩定時,每當我們的缺陷有暴露的危險,我們就會把錯推到對方身上,分手了事。至於我們的朋友,他們不會在意到願花大力氣去點醒我們的地步。因此,獨立生活的其中一項好處就是,我們真心認為我們是很好相處的人。

我們的伴侶也不見得比你更有自知之明。我們理所當然會去試圖理解他們。我們去他們的家中拜訪。我們看他們的照片,我們見他們大學時的朋友。這些都讓我們感覺,我們是做了功課的。但我們沒有。到頭來,婚姻是兩個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對方的人,開始一場充滿希望的、寬宏的、無比親切的賭博,把自己和一個他們無從想象的未來捆綁在一起,並且他們還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去探究那個未來。

有曆史記載以來,人多數時候是出於一些理性的原因結婚的:因為她家的土地和你的相鄰,他家的生意非常紅火,她父親是本地的執法官,有一座世襲的城堡,或者兩家的父母同屬一個宗教派別。通過這些有理有據的婚姻,人們得到的是孤獨、偷情、虐待、冷酷和從兒童房傳出的尖叫。如今我們看到,理性的婚姻根本就不合情理;它往往是權宜的、狹隘的、勢利的,是為了榨取好處。這也就是為什麽,取代了它的情感婚姻,基本上不需要為自己做出解釋。

在情感婚姻中,重要的是兩個人在一種強大的本能驅使下走到一起,他們心裏清楚這是個正確的決定。的確,一場婚姻看上去越是草率(也許兩人才認識六個月;其中一個人沒有工作,或兩個人都才勉強算成年人),感覺就越是牢靠。理性這種痛苦的催化劑,這種對精打細算的需求,犯下了種種錯誤,而魯莽被用來平衡這些錯誤。對本能的推崇,是千百年來不合理的理性造成的創傷性反應。

我們相信自己是在婚姻中追尋幸福,然而並不是那麽簡單。我們真正在追尋的是親密——而這一點完全可以是我們尋找幸福的計劃的一道障礙。我們希望在成人關係中重建兒時熟悉的感受。我們在早年品嚐到的愛,往往會和另一些更具毀滅性的作用力混為一談:想要去幫助一個失控的成年人的感覺、被剝奪父母關愛或害怕父母憤怒的感覺、因缺乏安全感而不願表達個人意願的感覺。那麽,當作為成年人的我們拒絕一個婚姻對象的理由不是他們錯了,而是他們太正確——太均衡、成熟、善解人意和可靠——那又是何其合乎情理啊。畢竟在我們心裏,這種正確是種陌生的感覺。我們和錯誤的人結婚是因為,我們不把被愛和幸福感聯係起來。

孤獨的感覺也會讓我們犯錯。當我們無法忍受一個人的生活時,誰也無法用最佳的心態去選擇伴侶。要想保持適度的挑剔,我們必須徹底接受一個現實:接下來的多年可能要一個人過;否則,我們就有可能是為了擺脫單身而選擇,而不是因為我們愛上了一個讓我們逃脫孤獨命運的伴侶。

最後,我們結婚是為了將一種美好的感受固化。我們設想婚姻可以把我們初次產生求婚念頭那一刻的喜悅之情保存起來:也許我們是在威尼斯,在瀉湖上,乘著一艘摩托艇,落日餘暉在水麵上泛起粼粼波光,我們聊著自己的靈魂中似乎從未有人觸碰過的某個角落,過一會兒可能還要去一個主打意大利燴飯的館子共進晚餐。我們結婚,是為了讓這些美好感受成為永恒,但是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些感受和婚姻製度之間並不存在切實的關聯。

事實上婚姻往往把我們推向另一個截然不同的、更具經營色彩的層麵,它可能是在一座郊區房子裏展開的,上班的地方很遠,孩子能把人氣死,這些會扼殺當初讓他們產生結婚念頭的激情。這其中唯一不變的一個成分就是伴侶。而我們選擇的這個成分可能是錯的。

好消息是,如果發現我們跟不適合的人結了婚也不要緊。

我們一定不能放棄他或她,要放棄的隻是內心深處的浪漫想法,即世界上存在能滿足我們所有需求和向往的完美伴侶。過去250年間,西方對婚姻的理解一直以此為基礎。

上述浪漫想法需要讓位給一種帶有悲劇色彩(有時也帶有喜劇色彩)的觀點:每個人都會讓我們感到困擾、憤怒、煩惱、發狂、失望——而我們也會對他們做同樣的事。我們可能會有無盡的空虛感和不完整感。但這不是什麽不尋常的事,也不是離婚的理由。選擇向哪個人奉上一生的承諾,隻關乎我們最願意做出哪些犧牲,忍受哪些特定的痛苦。

這種悲觀的理念有助於處理婚姻中的許多煩惱和躁動。聽起來或許有些奇怪,但悲觀主義的確可以舒緩我們的浪漫文化加於婚姻之上的那種過於不切實際的壓力。某個特定的伴侶無法讓我們擺脫悲傷和憂鬱,不能被當成否定那個人的理由,也不意味著一場婚姻注定要失敗,必須轉而尋找更好的。

最適合我們的人並不是與我們誌趣完全相投的人(這樣的他或她並不存在),而是能夠就不同的誌趣聰明地進行協商的人,是善於求同存異的人。一個“不算太不適合”的人的真正標誌,不是隻存在於想象中的完美互補,而是有能力包容差異。契合是愛的成就,千萬不要把它當成愛的前提。

浪漫主義對我們一直沒有幫助,它是一種嚴苛的理念。它讓我們在婚姻中經曆的許多事情顯得異常而惡劣。它讓我們感到孤獨,讓我們相信我們的不完美婚姻並不“正常”。我們應該學著包容所謂的“不正常”,盡可能以更寬容、幽默、充滿善意的眼光來看待自己以及伴侶身上的種種“不正常”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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