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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之事世界大事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網上那些自認非凡別大言不慚,喧喧嚷嚷的學者們,試問上網的有幾個所謂精英,還不是一些流民鬥士借著不懂裝懂,開口閉口就說別人是小市民,自己還不是一樣,在幾個懂政治的還想談國家大事,自古以來曆朝曆代一朝天子一朝臣,沒有可大驚小怪的,那朝那代當政者也想臣民有好日子過,搞得不好遲早要下台的,網上那些所謂的精英們就別對政府指手劃腳了,他們真的懂政治?無知所謂的精英們隻不過在網上發發嘮叨罷了,談政治說國家大事還不如聊聊自己說說見聞實在得多。
說我賣水晶之事,攤位市場賣水晶兼從國內寄些其它東西賣,和攤位市場簽了九個月合同賣手鏈,攤位租金按周交,每周五交租一次,做了一個多月生意不好決定不做,提前把貨物搬走,貸物斷斷續續一天搬一點搬了幾天基本搬完,星期三被攤位管理人發現,他估計到我們不想租,星期三我們收市離開後管理員當晚提前把攤位門鎖換掉,星期四我們回來進不去和他們交涉,問管理處為何把我們攤位換鎖,搞到去警察局也解決不了,堅決不讓我們進攤位,由於攤位貨品所剩不多,隻剩下一些零碎物品和枱枱櫃櫃,我們本來就打算不做了也沒什麽損失也就算了,所以不了了之。
時間慢慢過去以為沒事,誰知過了三、四個月,接到法院傳票攤主把我告上法院,要我賠償所欠租金,限某時某日交完所欠租金不交就上法院,所以我們找律師商量,因為我們交了租攤位還是我們的,他們非法提前鎖門使我們無法進去營業,店內有多少貨物任由我們說,和律師商量後律師發信問他們合同期內為何換鎖要他們解釋,後來攤主撤訴,理由是1、合同期內非法把門鎖換掉,理虧,2、合同簽明可轉賣其它貨物,我就是不賣水晶,也說轉賣其它物品,我又沒說關門不做,還是理虧,3、最大問題攤主應對不了的之。店內還有多少東西任我們說,我們要求賠償店內貨品。
我們接到法院傳票即時找律師,我對律師說店內有幾千鎊貨品,要求賠償,律師信一到他們那裏首先賠償貨品失損,貨品我們說多少就多少,我們不在換門鎖貨物不見他們負責,法律一件一件來,賠完貨物損失,再談所久租金,我又沒說關門不做,合同簽明可賣其它貨品,你把門鎖換掉我們沒法開門營業損失誰負,租期還是我們的,理在我們這邊,他們敢不撤訴?上到法院他們都必輸無疑,他們目的是嚇唬你,你怕就交餘下幾個月租金,有理就不怕和他們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