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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什麽樣的經紀賣房?

(2015-07-26 07:11:28) 下一個

 

/ Phillip

(皇家地產經紀 416 802 8128 )

人在北美,最強烈的感受,莫過於鋪天蓋地的地產經紀廣告.它給人一個印象,似乎地產經紀是北美最容易賺錢、賺錢最多的行業。這便促使向來以頭腦靈活、在各類考場上毫無懼色、遊刃有餘的華人、越來越多的華人湧入這個行業.

由於從業人數甚眾,銷售隊伍龐大,令即將出售自己物業的賣家常常不知所措,究竟應該相信哪一位,選擇哪一位?

選 熟人,唯恐其業務不精,又礙於麵子,涉及傭金敏感議題,實在不便討價還價;找那些人雲亦雲的大牌,又恐其業務太忙,左衝右突、疲於應付,從而顧此失彼.至 於那些隔三差五主動上門、態度極為熱情的經紀,又不敢憑其自我推銷而貿然予以信任,畢竟此事非同小可,試不得,也不能試啊!

其實,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標準和規則.依筆者愚見,選擇賣房經紀,主要應考量下列方麵:

一.人品好. 雖然買賣物業對於客戶來說,是一件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會有一次的大事,但對於受委托的經紀來講,不過是一筆生意.這就要求委任的經紀務要忠誠可 靠,盡職盡責,把客戶的事,當成自己的事,而不是單單衝傭金而來、而做.大家知道,有的物業掛盤當天就猝然出手,這對賣家自然不是件壞事,但對於忠誠盡責 的經紀,不會建議物主輕易出手,而是會幫助賣家,牢牢掌握銷售主動權,盡可能多地吸引買主來下"Offer",以求賣個好價錢. 這即是說,人品好的經紀, 首先顧及的是物主的利益.

二.業務精.近年來,由於房源供不應求,在華人社區,似乎搶Offer已經成了規範,不搶Offer的物業,反倒會被認為是遭到市場"冷落",一定存在著某些問題.然而,有經驗的經紀則是根據物業本身特點,選擇不同的銷售策略.客戶群廣泛,市場需求暢旺的物業,應釆取"搶 Offer "、 即低開高走策略;反之,價值較高、結構、功能呱呱叫的物業,或價值一般,結構、功能差強人意的物業,則應采取"高開高走"或"高開低走"策略.聽起來像是 一加一那麽簡單,實際上在詭譎多變的市場,若想明瞭眾多買家心理,把握好銷售機遇,非得下功夫研究並有一定的實戰經驗和造詣不可."知己知彼",方能取 勝.

三.懂裝修.地產經紀有學習房屋結構的專門課程,但最實用的知識,莫過於裝修的學問.一般在售屋之前,賣家都會或多或少把即將"上轎"的"物業"打扮、裝飾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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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庫翻新;廚房、洗手間布置;鋪地板、貼磁磚、壁磚,采用什麽材料;粉刷牆壁選擇何種顏色;門窗是否更換;家用電器使用情況;配電盤線路有無 毛病;暖爐工作是否正常;熱水鍋爐水溫能否達標;一氧化碳氣、煙火報警器的測試;房前屋後地磚用料的取舍等等,都是學問.作為一名掛牌經紀, 在物主對裝修外行的情況下, 應主動地為物主規劃籌謀, 力求節省人力物力,確保每一分錢都能給物業帶來增值. 去年,我在掛盤出售士嘉堡大中華超市後的物業,物主起先要把土庫已隔成的一個房間拆除,但在本人的一再堅持下才予以保留. 後來又請人裝了天花板,做了地麵,把房間粉刷一新,使物業增色不少.這裏有必要提到一件事,就是筆者帶客戶看房,曾幾次發現有些物主竟將小小的壁櫃改為兩件衛生間,結果反倒弄巧成拙,導致物業減值.

對於一名掛牌經紀,上盤前要對物業進行全麵、細致地檢查,甚至在必要時不惜爬上房頂、閣樓察看,一旦發現有令物業價值"減分"、亦即破損、髒亂地方,務要及早一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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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標價近一百萬的房子,地基的裂縫顯而易見)

四.會布置.如果說裝修物業,事事處處是在給物業做"加分"預備,那麽,在對屋業內外環境、格局、外貌布置(Staging)時,則首先要想到"減分",亦即把多餘、畫蛇添足的東西統統清理出去,避免給人一個壅塞的印象.盡量讓廚房、廳、臥室、走廊處處顯得開闊、敞亮.在此基礎上,再進行"錦上添花",添加各種裝飾、擺設.我一般在上盤前,除了向物主推薦有關Staging方麵的網站,和把從前積累的各種裝飾樣板照片發給客戶供他們參考之外,還會帶他們參觀學習附近一些布置得十分到位的物業,以幫助他們由外行變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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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物業裝扮得更精致更漂亮,更能迎合多數買家的胃口.若有客戶希冀更高審美要求,我則建議其聘請專業Staging公司,大致費用為$2,000-3,000/月(不包括臥室). 朋友們可千萬不要輕看這一步驟. 依筆者的經驗,一個精心布置,充滿溫馨優雅的物業, 要比徒牆四壁的房子,雖然其它方麵互為伯仲,但在銷售價格上, 一定會有很大差別!

五.留心眼.雖然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之說,但畢竟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大凡朋友、熟人,平時似乎關係密切,非到關鍵時刻、遇見大事,不能有更深入了解.所 以,為避免朋友間因利益不清而有傷和氣,一旦形成代理與被代理關係,便應依照生意場規則辦事.我在帶客人看房的過程中,常遇到一個奇怪現象,即掛牌經紀不 知所售物業的確切麵積,或是不曉得附近的學區.其實,網上查麵積付費不足十元錢,查學區也不過是區區幾分鍾時間.作為賣家,應對所委托的經紀是否準備了相 關信息,心中有數,並提出要求.

此外,在交易中,賣家應盡量防止經紀把自己的物業以較低的價格轉手給他/她的朋友.更要注意,掛牌經紀一手托兩家(即同時代理買方)時,銷售價格是否合理.

總而言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對於首次共事,不了解的合作夥伴,更應如此.買賣物業是好事,總要圓圓滿滿,皆大歡喜才對.

在此,誠摯地希望各位同仁,切不可忘記"錢"能載舟,也能覆舟的古訓.我們做地產經紀的,應當經得起金錢的誘惑,一方麵要對得起客戶的重托,另一方麵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成交"不見得是硬道理,每一次合作心情愉快,留下溫馨、美好回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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