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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犯糊塗 朝解救100名人質的英雄開槍(圖) ZT

(2018-02-27 16:56:42) 下一個

美國警察犯糊塗 朝解救100名人質的英雄開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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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電(妮思娜) 據英國《每日郵報》26日報道,美國得克薩斯警方日前槍擊了一名試圖解救100名人質的英雄。

據了解,2月14日當天,35歲的嫌疑人約書亞·瓊斯闖入阿馬裏洛的一間教堂內並掏出一支槍。托尼·格雷斯當時正在教堂內,他在爭鬥過程中成功奪走了瓊斯手中的武器,但當警察抵達時卻向格雷斯開了槍。

事件發生時,教堂內正在舉行禮拜活動,約有100名教友和教會工作人員成為人質。在等待警察到來的同時,教堂工作人員和與會者設法控製了瓊斯,在爭鬥中,格雷斯奪走了武器。

警察到來時,格雷斯告訴警察他拿到了槍,然後警察命令他把槍扔到地板上,但是他猶豫了一下,因為他擔心如果這樣做的話,槍可能會走火。

他說:“我不希望任何人受傷。然而警察卻開始朝我開槍。我倒了下去,流了一灘血。我以為我要死了。”格雷斯頸部中槍,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

犯罪嫌疑人瓊斯在現場被捕,並被指控一級重罪加綁架罪。
 

筆名已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是不是英雄,那是小編的事。
警察隻認你手上有沒有槍。
筆名已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警察接到槍擊報案趕到現場
可不就是誰有槍誰倒黴嗎
這不是警察犯糊塗
而是人之常情
踏雪無痕加拿大 發表評論於 
Stupide police E.-U.
zzbb-bzbz 發表評論於 
美國警察沒有保護公民的責任,但保護刑事罪犯不受侵犯是美國警察心照不宣的義務
大刀隊 發表評論於 
警察說了:隻能我有權開槍,不服就修憲啊!
深海水手 發表評論於 
既然在警察麵前有槍就會被擊斃,那說好的有槍就能推翻暴政呢?咋整?
是我大爺 發表評論於 
警察叔叔看到民眾有槍,猶如驚弓之鳥。習慣性的條件反射。警察首先就是槍支泛濫的受害者。
弟兄 發表評論於 
看起來像墨西哥人,可能沒聽懂警察的話,悲劇
wx3000 發表評論於 
警察和子彈一樣不長眼睛。
淡定哥 發表評論於 
警察已成驚弓之鳥
st.paul 發表評論於 
JC來時, 不能有槍在手上, 消有遲疑就會先被打幾個窟窿
POTUS 發表評論於 
看來隻要有武器在手,無論是否有威脅警察的行為,都會被槍斃。

隻是警察槍法不好,短距離行刑都不能擊中頭部,這個人命真大。
路邊的蒲公英 發表評論於 
嗬嗬
閑聊幾句 發表評論於 
所以有槍也不要逞能,警察根本不分好人壞人,隻分有槍的和沒槍的,有槍的就打,打死了也沒責任。
londonmist 發表評論於 
不是警察犯迷糊,這個就是警察的標準規範。
輕鬆輕鬆 發表評論於 
命大,少有活在警察槍下的。
renscrape17 發表評論於 
不控槍就是你活我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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