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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編輯嬰兒之父”賀建奎被判三年的喜與憂

(2019-12-30 12:17:08) 下一個

一年前,默默無聞的學者賀建奎一夜間揚名世界,透露自己製作的兩個基因編輯嬰兒在深圳出生,世界為之嘩然。他還未來得享受“基因編輯嬰兒之父”的稱號,旋即被禁錮銷聲匿跡。今日再有消息時,則是他的三年判刑。

另一隻靴子終於落地了。他也罪有應得,學得了知識技能,不等於為所欲為。你能做,不等於你可以做。從他高調宣布自己這項科研成果那時起,就注定他以反麵典型載入史冊。正所謂要麽名揚青史,要麽臭名昭著,可惜他成為後者。

對他的懲罰意料之中,他得罪了科學界,也惹怒了中國政府。科學家們對人的幹細胞,胚胎改造,克隆人等觸及人類倫理的技術慎之又慎,深恐一個老鼠壞鍋湯,失去大眾的信任,但賀建奎奮不顧身踩響了這顆地雷。

中國正努力樹立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賀建奎背道而馳,竟然神不知鬼不覺地組建團隊,招募病人,不僅操作了胚胎,而且兩個活生生的嬰兒在毫無監管的情況下來到人世。政府是可忍孰不可忍,殺一儆百是意料之中的結果。

賀建奎踐踏科學家倫理道德的底線,對影響後代的技術魯莽行事,自然遭到了國際社會的譴責,懲罰是躲不掉的。

但罪歸罪,罰歸罰,憤怒之下也要依法而施刑。從新聞報道了解,賀建奎判刑依據是“非法行醫罪”,判處三年監禁,罰款三百萬元。本人不是法律專家,無法弄清“非法行醫罪”適用範圍。我設想賀建奎不會瘋狂到親手給嬰兒的母親動外科手術植入胚胎的地步,那麽非法行醫是否指他操作胚胎改造基因?若如此,似乎是量身裁衣定罪了。

隻希望懲罰賀建奎的法律依據嚴肅適當,不是長官意誌草菅人命。

此事對整個社會是個警鍾。與賀建奎同時被判的還有兩位,張仁禮和覃金洲,據說這兩位都是醫療機構人員。如果賀建奎被夢想“基因編輯嬰兒之父”的頭銜衝昏了頭腦,那麽這兩位同犯又是為何願意舍身上賊船呢?如果不是金錢的誘惑,可能是無知?講義氣?若如此,可惜法律觀念太淡薄了。

還要提一提嬰兒的父母,有病亂求醫也是常見,但此事的後果是出生的孩子,萬一有什麽不測,則是終生的遺憾和責任,如此糊塗令人無語。

但願對賀建奎的懲罰適當,是法治而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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