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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暉:“陽謀”背後的權謀——以親身經曆剖析整風反右運動 / 二. 對大鳴大放階段的曆史評價

(2015-10-26 08:24:43) 下一個

二. 對大鳴大放階段的曆史評價

 

     對整風反右,我認為需要分兩個階段和兩類對象來分析。

  所謂兩個階段,是指鳴放階段和反右階段;兩種對象:一是民主黨派中所謂“右翼”人士,二是知識分子中的民主派精英。這兩階段和兩種對象是應加區別看待的。

  (一)“大鳴大放”是一場人民民主的憲政運動

  從人民民主的憲政立場來審視和評價,單就群眾幫黨整風、大鳴大放階段而言,應當說是人民行使對執政黨的監督權和言論自由、批評建議權利的一次群眾性民主運動,是新中國建國以來在土改、鎮反、三反五反、教師思想改造、批胡風、機關學校內部肅反等運動中受到冤屈、歧視或不公正待遇,而在一部分人士中積累的不滿的一次大爆發,也是多年受到黨權至上、輿論一律、官僚主義、宗派主義的壓抑人們的初次思想解放的嚐試。

  據官方統計,5 月2日至5 月12日,全國各地召開28250多次各類會議,向黨中央、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提出了372345條意見、建議。意見也越來越直擊要害。

  清華大學師生鳴放的內容

  前麵提到的建築係學生蔣維泓上書黨中央(1956年9月16日給黨的“八大”的信),認為“我們黨組織強調領導,強調集中,強調計劃,是軍事時期過時的管理方法”,認為這種“過時的東西”妨礙著人民創造性地發揮。他要求在公有製度下實行公產民辦企業,在計劃經濟製度下發展自由競爭;在文學藝術領域內提倡個性自由,在藝術作品中“把人民的自發的好強提高到首位”;在組織上機構上把統一的組織機構化為許多性情相投的人結合起來的小單位,在人事分配上可以自由選擇自行推薦,不要統一分配。他認為目前是和平時期,軍事機構不應占有優越的地位。在黨的建設問題上,要求黨“擴大民主”和“團結性”,要求用自報公議的方法來挑選黨的積極分子。(轉引自《清華大學反右大事記》)。現在不難評斷,蔣維泓的這些意見是切中了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轉為執政黨後日益彰顯的弊病。

  到1957年5、6月間整風鳴放期間,清華學生中提出的主要是針對學校領導的方針政策和工作作風問題,如批評1952年學蘇搞院係調整,使清華淪為單純工科大學,要求實行“理工合校”;對黨的幹部作風不滿,貼大字報要求團委書記;反對黨委領導幹部享有特權,要求取消對他們的“優待證”,……等等。屬於政治性的則有 “庶民社”及其係列大字報《庶民報》,批評在學生中搞肅反,侵犯人權,其中有雲:“清華黨委是如此找敵人,殘忍呀殘忍,沒有人權,沒有憲法,沒有常倫,必須以法律製裁肅反中的真正罪人”;其雜文《神、鬼、人》中說:“人之所以敬神(隱喻共產黨)是因為神能給人帶來吉祥。……畏鬼情有可原,但畏神卻令人費解!”表示“願:人裏不再出‘神’,而‘神’永在人間。則庶民萬幸!祖國萬幸!”還有的大字報要求“還政於民” 、為胡風翻案;……等等。這些言論當時被認為大逆不道,實則都是公民言論自由,而且反映了人民的民主要求。

  在教授中,經反複動員鳴放,所提出的批評建議,大多是教育方針和體製、黨群關係問題。如無線電係教授常迵(他此前還是靠攏黨的進步教授)說,黨群之間有道牆,雖不是銅牆鐵壁,卻是籬笆牆,隔籬相望,就是走不到一塊。牆的築成,主要是黨的宗派主義、教條主義和官僚主義。宗派主義表現在隻信任黨員,不信任非黨員。(清華大學校刊《新清華》1957年5月22日第184期) 物理係一位教授何成鈞批評校領導,說“毛主席的太陽沒有照到清華園”。至於政治方麵,則多集中在肅反中的侵犯人權問題,物理教研組被錯批鬥的教師訴說肅反中 “完全失去人權,把喝水的杯子、香煙全拿走了,不能受到人的待遇。我隻能忍氣吞聲。我曾準備跳樓自殺,但我想,要死隻需要幾秒鍾的勇氣,而活下去要更大的勇氣。我要活下去,看他們是否代表真理。” 他們批評校黨委主持的肅反是違反憲法,肅反案件應該交法院審理。他們還舉出1954憲法第8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於國務院所屬各部門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檢察權。”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為自己和他人在肅反中所受冤屈辯護。(見1957年6月3日第190期《新清華》報道。) 這表明當時教師具備相當的憲法意識和人權觀念。而黨中央及基層幹部則為了搞所謂的階級鬥爭,而不顧剛通過才3年的憲法。

  此外,物理係一位剛“海歸”的教授徐璋本,不諳中國“國情”和政局,誤認為中國有像美國一樣的言論自由,大膽提出不能把馬克思主義作為全民的指導思想,要實行多黨製民主,這種思想言論在國內頭腦“正常”的人看來,實屬大逆不道,反右初即被作為“反革命”予以逮捕,關入監獄。

  北大、人大學生的鳴放在民主覺悟和政治思想水平上比清華要高很多。已有許多文章專題論述,這裏不贅。

  法學界法律界的鳴放。

  這是值得特別加以反思的。我在1998年主編了一本《中國當代法學爭鳴實錄》(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其中一部分是以訪談錄的方式請被打成“右派”的教授、學者回憶當年的情況。使我得出兩點感慨:一是在反右中,法律界、法學界是一個重災區,是對法文化和法學者的一次大掃蕩;二是政法界法學界的“右派言論” 實際上是針對執政黨輕視和踐踏人權、民主和法製而發出的法治呼籲和啟蒙,可是卻因“早說了40年”而橫遭摧殘。

  政法幹部與法學者中被打成右派的比例是驚人的。司法界、法學界幾乎一半以上打成右派,律師幾乎全軍覆沒。象上海第二中級法院民庭20人中,劃為右派的有8人,占40%。有的學校法律係的老教授幾乎“一網打盡”。象錢端升、王鐵崖、韓德培、梅汝敖等堪稱中國“法學泰鬥”的老一輩法學家,幾乎無一幸免。當年還是年輕教師、現在是我國的資深法學教授,如沈宗靈、江平、吳家麟、馬克昌……等許多人,也難逃劫難。其實,法學界受批判的“右派言論”,大都是近現代法治的一些基本常識性的原則、規則、觀點、概念,乃至通用的法學名詞,有的還是三年前剛為我國憲法所確認的基本原則。如“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也被批判為“敵我不分”。“法院獨立審判”被批判為“同黨鬧獨立”。主張法有繼承性,則是“為反動法律招魂”。主張尊重法律的科學性,就是“反對法律為革命的政治服務”。主張完善人大製度,就是“吹捧資產階級議會製度”。主張實行法治,不能以黨代政,反對“以政策代法律”,竟然被批為“企圖篡奪黨對國家的領導”。著名的老法學家楊兆龍教授因為提出要“及時立法”,製定法典,也被斥之為“舊法觀點”或國民黨的“立法觀點”,是“企圖把那些象他自己一樣的‘老法學家’,拉進立法部門,從而篡奪黨在立法工作中的領導權,以便從根本上推翻人民法製,而使資本主義在中國複辟”。(見前引“實錄”第99頁)。他主張法律應當體現社會正義,要實行“罪刑法定主義”和“無罪推定”原則,也被質問:這些所謂的正義“究竟是便利誰,對付誰?是什麽用心?”這位曾經是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柏林大學博士後,解放前擔任過多所著名大學教授、法學院長,並曾在上海擔任過上訴法院法官、律師和審判日本戰犯的罪證調查室主任的正派老專家學者,在肅反中就因他曾在國民黨司法界任要職,解放後留在大陸不走,竟懷疑他是“潛伏特務” !反右中他因上述言論被打成右派。1963年又以莫須有的反革命罪逮捕入獄。1971年判處無期徒刑,終於冤死獄中。另一位政法界的名家、救國會“七君子”之一王造時教授,1957年在上海市政協會上提出了必須“進一步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主法治秩序”的目標,指出“社會主義民主是法製的指導原則,而社會主義法製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體現與內容。我們要擴大民主,就必須健全法製。”這是最早最完整地闡明了民主與法製的辯證關係,與現今的提法幾乎完全一致,卻被誣指為“大肆宣揚資本主義民主和法治,實際上就是企圖用資本主義製度來代替社會主義製度,從而達到複辟資本主義的陰謀。”結果被劃為右派。文革中又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也病死獄中,彌留之際還在喊著:“毛主席救救我!”(見“實錄”第83-84頁)

  以上隻是法律界、法學界在1957年所遭摧殘之一斑,也可略見當時主其事者對法治是多麽無知和蒙瞳;更反映了法學界人士在鳴放中的民主與正義呼聲。在我主編那本《中國當代法學爭鳴實錄》時,讀到當年的受難者與知情人一篇篇用血和淚寫出的文字,不能不為之唏噓歎息!一位資深的憲法學家吳家麟教授在寄來思憶文稿時,還附上1957 年6月《人民日報》發表他的所謂“右派”言論全文的複印件。我從頭至尾讀了一遍,若不是上麵印有該報當年出版日期,完全可以誤認為是40年後的今天寫的。字字璣珠,可圈可點,在現今已是法律常識,但早說了40年卻是反動言論!曆史的“誤會”竟致如此!難怪有的年輕人讀了當年由法律出版社作為反麵教材出版的《法學界右派言論集》,覺得要是當年共產黨認真聽取了這些“右派”言論,我們早已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了。可以說,不待文化大革命的到來,1957年的反右運動早已革了“法文化”的命。這也是為什麽會發生文化大革命那樣無法無天局麵的一個重要原因。

  3.民主黨派人士的鳴放。他們的民主訴求更高於一般知識分子。批評“黨天下”, 認為“外行不能領導內行”、“小知識分子不能領導大知識分子” ,甚至要求“輪流坐莊” 等等挑戰毛澤東及共產黨的領導權威的言論都出來了,這種不以毛澤東的個人意誌為轉移的、出乎他的意外的態勢,大大刺激毛的神經。正如章伯鈞在一次鳴放會上的發言說的:“這次整風運動,要黨外的人提意見,其後果我想毛公是估計到的。民主黨派提意見向來是客客氣氣的,但估計不足,沒有估計到黨會犯這樣多的錯誤。現在出的問題大大超過了估計,真是‘超額完成了任務’,弄得進退失措,收不好,放也不好。”(見1957年7月14日人民日報)此時毛澤東在《情況匯總》上作了批示:“一放,各階級就會表現出來,原形也畢露。共產黨執政還不到八年,就有三十多萬條意見、錯誤、罪狀,那共產黨是不是該下台?那我姓毛的不是要重返井岡山!”毛澤東感到如此意外,但作為“馬克思加秦始皇”和中國曆史上最有權謀的策略大師,並不像章伯鈞預料的那樣“進退失措”,而是來一個緊急刹車,和180度大轉盤,不惜背棄“言者無罪”的諾言,號召“打退資產階級右派的進攻” !

  反右是毛澤東恐懼和鎮壓民主派知識分子的繼續。毛出身農民,他領導的實質上也是一場農民革命。因而不排除他潛意識中存在“李自成情結”:一有李自成的前車之鑒,怕幹部腐敗而失去江山,故而要整風;二怕知識分子造反,被奪走江山,所以要反右。他說過:秦始皇坑儒四百人,吃了虧,張良、陳平,沒有整倒,漢高祖用了,是“鎮反不徹底” 。所以,反右導致傷害55萬無辜知識分子,在他看來是理所當然的。反右也是毛澤東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開端,即他在1957年7月所撰《一九五七年夏季形勢》中所提出的:“在政治戰線思想戰線上的偉大的社會主義革命。”(毛選第5卷第461頁)

  (二)如何評價人民群眾參與整風鳴放的曆史意義

  1957年的整風,是由黨中央和毛澤東發動,卻轉而反右、走向其原初願望的反麵的政治運動。從人民立場和民主的憲政思想來審視和評價,1957年的大鳴大放,實際上是知識分子精英的一次民主憲政的訴求,一次違反其發動者初衷的人民自發性民主運動。群眾幫黨整風,大鳴大放,應當說是人民行使對執政黨的監督權和言論自由、批評建議權利的一次群眾性民主運動,是知識分子的企圖擺脫臣民依附地位,走向公民意識的覺醒。大鳴大放中群眾對基層黨委或僅僅是對黨支部和黨員個人的批評,固然屬於公民對執政黨正常的監督權利;即使涉及黨的領導權的某些過激言論,由於並非煽動暴力,更未見諸實際動員和組織的行動,從法治原則而言,屬於非“立時和現實危險” 的言論,在真正民主的國家是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應當言者無罪。

  這個運動以具有社會良知、追求民主自由的知識分子為主體,以執政黨的 “三害”(官僚主義、宗派主義、主觀主義)為批評監督的客體和有此“三害”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為對象。

  它是新中國建國初期曆次政治運動中受到冤屈、歧視或不公正待遇而積累的社會不滿的一次大爆發,也是多年受到黨權至上、輿論一律、官僚主義、宗派主義的壓抑人們的一次公然抗爭;是在蘇共和國際共運批判斯大林的黨專政影響下,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毛澤東稱他們是“民主個人主義” ,在建國初期就為文大加批判)為掙脫執政黨教條主義思想控製的一次嚐試。在鳴放中群眾創造的大字報形式,也是繼承了解放前學生運動的民主傳統,是公民參與政治、突破官方封鎖、反對官僚主義統治的一種民主手段。(隻是後來在反右和文革中被官方禦用勢力接過去,變為打擊進步勢力的專政工具。)

  如魯迅所說:“ 我們從古以來 ,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 魯 迅 : 《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 , 《魯迅全集》1956年版, 第6卷 第118頁 。) 對於那些為在中國實現民主憲政的誌士仁人,那些具有“獨立精神、自由思想”的知識精英來說,在鳴放中挺 身 而 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 ,勇敢地站出來發表對國是的主張和對執政黨的批評,而淪為“俎上肉”,被打成“右派” 而遭罪,可以視為爭取民主自由而付出的“必要的”代價。他們雖然受到鎮壓而失敗,但曆史對他們還是公正的。他們高揚的民主自由旗幟和特立獨行的崇高精神,是值得後人景仰的。人們不必以“上當受騙”來替他們抱屈。即使鳴放是毛澤東設下的陷阱,他們以“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氣概,堅持真理、趕為民先的精神,出了像林昭、林希翎等民主鬥士,她(他)們代表了這場民主鬥爭驚天地、泣鬼神的氣概。是應當“留取丹青照汗青”的。

  所以,對於當年的“反右”,我認為不應當隻是當作一樁曆史“冤案”來看待;對被劃為“右派”的人士和青年學生,也不能隻停留在把他們作為無辜受冤者給以同情;而應當從曆史高度上加以評價:這是中國人民百多年來追求民主與自由的憲政運動的一個高峰和一次挫折。

  當然,對大多數本來是擁護現行體製的黨內外積極分子和普通公民,也因響應黨的號召而蒙難的,才真是“上當受騙”,是一場悲劇。

  反之,作為反右鬥爭的“勝利者”的毛澤東,通過反右,重新成功恢複了個人在黨內外的絕對權威,並把它推向“一個人說了算” 的高峰;但從曆史長河看,正是反右的“偉大勝利”,使他更驕橫專斷,大行“馬克思(實質上是斯大林)加秦始皇”之道,導致“大躍進”的大失敗和文革大革命的大災難,其被神化的“英明正確” 絕對權威實際上也走向反麵。這也許可說是他個人的悲劇。

  (三)如何區分“左右”

  “右派”一詞,本是指黨派內部或黨派之間相對於“左派”的一個派別,一般都屬於內部不同政見的群體。在外國,也有稱之為鷹派和鴿派、激進派和保守派的。毛澤東曾說:“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毛選5卷428頁)其實,敵對陣營中也可以分左中右。1957年6月反右以前,毛澤東也講過多次右派問題,那時還是作為人民內部政治思想上的一個落後派別,或黨內相對於教條主義的“修正主義”的思想派別來對待。即使他在反右前夕寫的《事情正在起變化》一文中,也還是把批判“有反共情緒的右派”當作“意識形態上的鋤毒草”,“不到某人‘嚴重違法亂紀’是不會受整的。”可是不到20天,右派被稱為“反動分子”(見《組織力量反擊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毛選5卷431頁)。再過一個月,進而定性為“反共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資產階級反動派”了。(見《文匯報的資產階級方向應當批判》)到處理右派時,不少人更成了“極右”亦即反革命分子,被“充軍”邊疆或投入監獄。1958年初在“處理右派” 階段還有所謂“推一推就過去了;拉一拉就過來了。”劃右派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而是決定於執政黨的“一推一拉”之間,豈非兒戲? 可見,“右派”這頂帽子是可以任由主其事者出入其罪的。

  更可悲的是,以憲法和民主運動的視角辨析,左與右恰恰是被顛倒了。人民群眾或公民個人要求民主,反對專製,要求革新政治,維護公民權利,實現言論自由,批評監督執政黨和政府,是完全正當的,合法的。即使某些民主黨派人士提出的主張屬於所謂“資產階級民主” 範疇,但相對於毛澤東自詡的“馬克思加秦始皇”的封建專製主義,相對於壓製和侵犯人權和公民憲法權利而言,真正的右派倒應是後者;而當時所劃的“右派” 則應當屬於民主派、激進派、自由主義者,或者是真正的左派。

  對此,在1957年反右之前和初始階段,本人就曾同清華一位黨委常委委員辯論過。他硬說那些主張民主的人士是“右派”;我則認為他們應當屬於民主派、左派(不打引號的) 。後來在反右中就以此批判我是“頑固站在右派立場,連左右都分不清!” (其實這個批評應當還給批判者自己)。在開除我的黨籍的決定中,也沒有忘了加給我一條罪狀:“在黨委內部以‘民主派’‘左派’自居,而誣蔑堅持中央鳴放方針的同誌是‘右派’‘有顧慮’、‘不虛心’”。(按:清華黨委對我的劃右決定中羅織我的主要罪狀,一是“堅決抗拒暴露右派的方針”,這是指我在兼任校刊《新清華》總編輯時抗拒 “陽謀”, 抵製發表設置陷阱、故入人罪的報道,認為“這樣做,有失共產黨員的良心” ;二是“在反右前夕,蔣南翔同誌同其他五位黨委副書記一起,找他談了近四小時,說明中央關於鳴放的方針,而郭卻堅持自己的觀點,頑固地站在與黨委對立的立場。反右初期,情緒抵觸”。(見《新清華》1958年2月11日《開除黨內右派分子郭道暉黨籍》的報道和“決定”的油印文本)這是指我在談話中反對把群眾幫黨整風、大鳴大放定性為 “階級鬥爭” ,對開展“反右” 鬥爭和要劃錢偉長、何成鈞等清華教授為右派,明確聲明“保留意見”,認為他們是愛國的。) 我的這類觀點和立場,究竟是“右”還是比較中肯呢?

  (四)區別兩類對象

  反右的鋒芒是針對兩類人:一類是民主黨派(特別是民盟;一類是廣大知識分子中的民主主義精英。在剖析毛澤東的“陽謀” 提出的時間和針對性時,應當對二者略加區別。

  根據我親曆的曆史事實和知悉的有關資料,我認為,對於民盟的所謂“右翼”,毛澤東倒的確早就謀算加以清掃了。有兩個事實可以為證:

  1.據現今公開的蘇聯檔案,早在1947年11月30日,毛澤東在致斯大林的一份電報中,就明確提出:“在中國革命取得徹底勝利的時期,要像蘇聯和南斯拉夫那樣,所有政黨,除中共之外,都應該離開政治舞台,這樣做會大大鞏固中國革命”。但斯大林不讚成毛的這個意見,他在1948年4月20日的複電中說, 中國各在野政黨,代表著中國居民中的中間階層,並且反對國民黨集團,所以應該長期存在,中國共產黨將不得不同它們合作反對中國的反動派和帝國主義列強,同時保持自己的領導權,即保持自己的領導地位。可能還需要這些政黨的某些代表參加中國人民民主政府,而政府本身也要宣布為聯合政府。遵從斯大林的指示,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初期是這樣做的,但毛澤東一直不忘要削弱民主黨派的勢力和影響力。(邱路:《斯大林特使密訪西柏坡——來自俄國檔案的秘密》一文,見《百年潮》1998年第1期。根據蘇聯解體之後前蘇聯公開的秘密檔案。)

  2.另一件事是我親身經曆的。即1951-52年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我當時還是畢業班的學生,任清華大學黨委委員兼宣傳部副部長,被黨委抽調去教師學習委員會擔任學習組組長,提前畢業。我當時負責教務工作,還請中宣部黎澍同誌擔任清華學委會的顧問,我常去向他匯報請示。起初是正規地平靜地學社會發展史等理論,還請了艾思奇“三進清華園” ,給全校師生講大課,受到熱烈歡迎。但當他批判形式邏輯是“唯心主義” 時,哲學係的金嶽霖等老教授還同他辯論,說“你今天的演講句句都是合乎形式邏輯的!”氣氛相當和諧民主。可是到11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在學校中進行思想改造和組織清理工作的指示》,1952年5月又發出《關於在高等學校中進行批判資產階級思想運動和準備進行清理中層工作的指示》,教師的理論學習就轉變為“思想改造”。凡從舊社會過來的教授,人人“洗澡”,即作自我檢討,清理舊思想。在清華,這一運動名義上是由三反運動中成立的 “節約檢查委員會”主持(行政負責人即原學委會主任周培源教授),實際上是由學校黨委和各係黨總支具體領導。我被派負責聯係文、法、理學院的工作。當時各係動員、組織年輕教師和高年級學生去“幫助”教授“洗澡”。學生拋棄了“尊師重道”的古訓,對老師開展群眾性的嚴厲批評,教授們反映:“洗澡水是滾燙的”。

  多數教師被迫或半自願地作了檢查,順利過關。但對社會係教授潘光旦先生,則扭住不放。他是費孝通的老師,是搞社會學的,在解放前是民主人士,政治上是進步的。但因為他和羅隆基等人都是英美派的,因而被視為是資產階級的,把他們當異己的勢力。當時潘光旦是民盟中央常委會的委員和清華民盟支部的主任委員。清華“洗澡”重點是潘光旦,由市委統戰部直接領導、掌握。潘先生在社會係和全院大會上先後做了3次檢討,還過不了關,說他是“鐵心皮球”(外圓滑內頑固)。當時我腦子裏想,為什麽把他搞的那麽突出,3次還不讓過關?而馮友蘭,他曾給蔣介石講過課,那時被說成是“太師爺”, 他不算民主人士(在學問方麵是個大師),卻一次檢討就過了關(可能他懂得“與時俱進”吧)。

  這種對潘光旦教授的特殊對待,並非清華黨委的自作主張,而是根據北京市委指示行事。我到市委統戰部長李樂光同誌(他也是清華大學的老校友)家裏匯報。我說潘光旦已經在係裏和文法學院檢討了三次,還不讓他過關,是什麽原因?李樂光說了一句:“這個你就別管了。” 當時統戰部幹部吳維成直接聯係我。他後來說,這是中央直接掌握的,中央就是要敲打一下民盟的右翼,擔心他們挑戰共產黨的領導權。當時唯一能和共產黨爭奪領導權的就是民盟。民盟有政治資本,他們反國民黨是有功的。我們黨中央也擔心這股勢力強大了,成為一個對立麵,所以解放初就說要對他們敲打敲打。思想改造運動中是借批潘光旦,敲打羅隆基,是給民盟“右翼”一個警告。後來潘光旦第四次在全校大會上檢討,才勉強通過。為此市委還先後布置清華黨委宣傳部編印了《批判潘光旦先生的反動思想》和《歡迎潘光旦先生開始的進步》兩期專刊,在校內外( 特別是民盟中央 )散發。

  現在看來,這實際上為後來1957年反右派鬥爭中整民盟“右翼”留下了伏筆,這是中央和毛澤東的一個決策。如果說,反右早有預謀,以上毛澤東對待民主黨派、特別是民盟的謀算和整潘的做法,就是可說是“陽謀”的序幕。

  毛澤東“陽謀”首要對象是民盟,這一點,還可以從反右開始時他在6月8日和6月10日寫的兩份黨內秘密指示看出來。其中他認為,民主黨派中,民革、民建、民進和九三學社頗好,民盟、農工最壞;說章伯鈞、羅隆基在拚命做顛覆活動,野性很大,黨(指民主黨派)要擴大,政要平權(指同共產黨的政權“平起平坐” ),等等。(見《組織力量反擊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和《中共中央關於反擊右派分子的鬥爭步驟、策略問題的指示》。)他在1957年7月1日發表的《文匯報的資產階級方向應當批判》社論中,主要矛頭也是對著民盟和所謂“章羅聯盟” 的。

  至於對黨內外一般知識分子中的民主派,從本文前述毛澤東和鄧小平、彭真、陸定一等人的一些講話看來,在5月15日毛澤東決定反右 “陽謀”以前,是並未當作整肅的對象看待,而隻是要求教育、改造他們,爭取他們靠攏黨,甚至要吸收他們中有些人入黨(如梁思成及錢偉長)。隻是由於發動群眾大鳴大放,“放”出了一些大出他意外的批評毛澤東和共產黨的言論,感到危及其絕對權威地位與“輿論一律”的思想政治統治,才大打出手,使反右“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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