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煙雨任平生

把吃變成一門藝術應當是每一個吃貨終生孜孜不倦追求的事業!
正文

不用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2015-04-27 10:58:45) 下一個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其實我是從不上聊天室的,那次上去純粹是因為一時的興起。我注冊了以後一直潛水,隻是看著其他人在上麵熱熱鬧鬧地聊著隻有他們自己才懂得的話題。不說話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插不進去話,而且作為一個後來者多多少少會有些被排斥的敏感,於是我也幹脆就樂得做個旁觀者存在。在聊天室裏說話的無非是一些插科打諢的話語,偶爾上去看個熱鬧消遣一下也不失有趣。

她是在我之前來的,我知道是因為剛注冊進來時我看過一遍名單。她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叫做‘一種煙波各自愁’。我也是喜歡納蘭容若的,所以對她便格外關注一些。

跟我一樣,她也從不說話。我好奇了很久,因為整個聊天室裏的人並不算很多,但隻有我們兩個人隱而不語。我對她好奇了很長時間,終於抱著試探的心情跟她打了招呼。

出乎意料的是她居然很快地回應了我。我們開始慢慢地私聊了起來,後來她斷斷續續地給我講了下麵的這個故事。

      他是我的同事。X市人。瘦瘦高高的,不屬於那種第一眼就能看上的。從外表來說,我更親近於陽光的類型,就是看著幹幹淨淨的那種。

可是他很內秀,很細心,有情趣,多才多藝,寫得一筆好字,唱歌也好聽。我對於聲音很敏感,我會因著一把好聲音而對人產生出無限依賴與遐想,更不要說那歌聲是為我而唱了。那種魅力真的很難抵禦。

年輕,就是不切實際。

        他從幾時開始對我產生興趣我並為有所察覺,但我知道起初自己對他並沒有太多的注意。有天晚上加班,他走過來坐在我旁邊,趁我閑暇與我聊天。我們聊到了時下的歌手與曲目。然後他開始為我唱「穿過你的黑發的我的手」,正巧有另外的同事走過來。我很有些不太自在,他卻並未停下來,仍舊繼續,毫不顧及那個同事看我倆時曖昧的眼神。

       那個同事應該是最早發現苗頭的人,我們之間的關係大約也就是從那首歌以後開始發生了轉折吧。原來愛情的起因居然可以如此簡單。我直到現在才發現這麽多年來自己一直未曾好好梳理過這段日子,一直任其囫圇一團地埋在心底。

       後來我開始注意到他在我旁邊出現得越來越頻繁,幫我打飯,買水,等我下班,送我回宿舍。他內在的許多特質也逐漸浮現在我眼前。

       知冷知熱的男人還是十分得人心的。

    我那時候跟之前的男友分手不久,對於他的殷勤既歡喜又有些抗拒。
 
   
    有天晚上我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他拉起我的手,指尖碰到我手上的戒指,便拿起端詳。他問我為什麽會戴在小指之上。我想了想告訴他說曾經為愛傷透了心。他於是攥住我的手一直未有放開。

       他的掌心是溫熱的,讓人感到十分踏實。我以為從此夜路不再漫漫,卻原來溫存依舊隻是驚鴻一瞥。

那陣子住宿舍,大家都是年輕人,每天下班一起吃喝玩樂喝酒唱歌,歡樂得完全沒有了任何理想與誌向。

        又有誰的青春沒有揮霍過呢?

       我們在一起玩兒的另外一個女孩子也特別喜歡他,她那時其實是有自己的男朋友的,可就是喜歡他,也不做特別的掩飾,但他始終與之保持著友善的距離,既不傷害她也不給她予希望。他是喜歡我的,大家都能看出來。我於是心底裏的歡喜掩蓋了些許的酸意,我跟那個女孩也蠻親近,其中不是沒有以勝利者姿態自居的。

       要麽說切莫過於得意,下雨的雲彩不知哪日便會飄到自己頭頂上來。

       我們一起大約三個月以後,他的態度忽然逐漸冷淡,人也疏離起來。不曉得為什麽,是真不知道。說起來真可笑,直到現在我也沒有搞清楚狀況。有天晚上,他導師出差來S市,我穿著藕色睡裙踱到陽台上刷牙的時候看到他倆坐在我樓下的草地上聊至深夜。不知道是否是我想多了,那以後他的態度即有所轉變。

       我曾懷疑過他的行為是否跟他的導師來訪有關,但又說不上來,按說我們毫無交集,即便有說,導師的意見或建議總是依據在他的言辭描述上吧?終究還是他自身對這段關係尚存疑問與不確定。他家在外省,一人漂泊在外,心下總難免總會有些許的動蕩。

        雖然我倆隻在一起很短的時間,可是我越來越覺得我們的性格很像,愛好也一致,有時候甚至可以說是心有靈犀。

        有一次他從遠處悄然過來,我正伏案寫作,他喊了一句:接著。同時隔著我麵前半截的玻璃隔牆扔過來一枚硬幣。那真是一瞬間的事情,根本不容反應。可我本能地一伸手就接住了。他臉上驚訝的表情我至今仍然記憶猶新。

       可能是太相似的兩個人不容易在一起相處吧。就象鏡子裏外的兩個,太熟悉了反而沒有了趣味。

       後來呢,就沒有了後來。

       我隻記得最後那次聚會,下班後大家一起去K歌。那個時候最流行的娛樂活動也就是這個了。他唱了一首「讓我歡喜讓我憂」,其他同時都用曖昧的眼神看著我,但我並不確定他唱這首歌的意義何在,是唱給我聽麽?

       這首歌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無法再聽。

       我心裏很清楚我們之間出了問題,那次聚會之前他已經開始有意無意地躲著我了。可我不知道為什麽,我最痛恨不清不楚的關係。我心裏很不爽,拿起啤酒喝。他從台上下來的時候我起身離開。大家都此刻看出了問題,以為我們隻是鬧了別扭,都跟他說還不趕緊追啊。他終究還是趕了上來,帶著一副很不情願的表情。

        那天晚上的月色很好,我一直記得。

        我們回宿舍一路無話。進院後他說你別喝了,女孩子喝酒不好。我沒說話,但是放下了手裏的罐子。我在草地上坐下,他躺了下去,雙手抱頭,仰望著天空,喃喃說著些什麽。我聽不大清楚,許是他的一些感想吧,也許那時候就已經說明了原因,是我沒有聽見。大約總是一些這樣那樣的不合適的借口吧,我也沒好意思開口再問。現在想想沒問也對,既然人家心意已決,清楚與不清楚又有什麽區別?

        後來我嚐試著當他為友,他似乎不甚樂意,很怕我纏了不放的樣子,我也就罷了,何苦跌了尊嚴。

        可我當時很不甘心。事情怎麽就變成這樣了呢?問題出現在哪裏?我有其他同事與他是大學校友,我就忍不住去問我同事他在學校時的情況。

       他跟我說過他大學時有一個女朋友,對他很好,甚至常常為他洗衣服,畢業後就分手了。大學時期談的朋友大部分總會因為各奔東西而不能長久。我說我不在乎你以前有過女朋友,我也有過男朋友,誰還沒有個過去。

       人往往總是會一廂情願地認為別人抓不住的東西自己未必就抓不住。其實不是自己的怎麽都抓不住。

        有一點我大約是聽明白了的。他說他自己剛來S市,沒有身份沒有資本,尚需要打拚,此時談女朋友似乎為時過早。

       我知道這樣的人是有的。他自己性格上總有自卑,好麵子吧。

       可是跟我分手以後不出一個月他轉頭就去追了另外一個女孩兒。那個女孩兒也是S市的人,是我外部門同事的高中同學,在隔壁公司上班。可見,他跟我說的是一個多麽諷刺的借口啊。

       剛開始那個女孩沒搭理他,大約難以得到的總是珍貴的吧,他於是追得更緊,自己胃痛到抽筋尚自不顧,也要跑去給人家送午餐呢。不難猜測,最終是抱得美人歸。

       大家都以為兩個有情人從此就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不不,事實卻並非如此。所謂無巧不成書,可人生往往比書還要狗血。

       他倆在一起大約兩年的樣子,公司要分房子,女孩那時候其實還沒到晚婚年齡,於是他們就去找人辦了假證。那時候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大家知道了也不足為奇。

       沒多久,那個介紹他們倆認識的同事過生日,請大家去參加聚會。他倆一起坐另外一個同事的車去的。淩晨時分聚會結束,開車的同事喝了點酒,加上天黑,在高速上出了車禍,女孩當時就沒了,據說脖子上一個大洞,血流不止,他和司機骨折,雖入院很久,但終無生命危險。

       大家拚湊記憶的片段,說冥冥之中這場事故似乎早有定數。他們在買禮物的時候買了個掛鍾,後來想起是不能給人送鍾的,於是留下來自用。曲終散場的時候,他先上了車,坐在司機後麵靠窗的位置,女孩說要換座位,他沒同意,後來想想他是把生的機會留下給了自己。

       後來有同事跟我說,虧得我們分手了,不然那天沒的就是我了。不過我覺得倒也不能完全這麽說。這種事情總是有緣由有因果的。我跟過生日的那個同事本不算太熟,所以那個聚會未必會去,事情完全有可能是另外的樣子。

那個同事還跟我說,一報還一報,他欠你的算扯平了。我聽後並不覺得快意,雖然當初他與女孩的愛情曾讓我十分不悅,但這樣的償還未免對她來說太過不公平,他的選擇與她又有何幹? 

       人生總有輸贏,隻是她贏了愛情輸了生命。可我連輸在什麽地方都不知道。

       他在醫院呆了一個多月。期間去參加了女孩的告別儀式。他泣不成聲,甚至無法站立。他跟他媽媽說,他可以沒有任何人,但是就是不能沒有那個女孩。

       當時一定是極痛的。好不容易追上,卻又在感情那麽深厚的時候戛然而止,任誰都是無法接受的吧。

       我們後來去他家看過他。他躲在裏屋不肯出來見人,他媽媽作為代表接受我們的慰問。具體說了些什麽我早已忘記,但當時的情景之中我記得我也是跟著一起落了淚的,沒有一點點的私心,是真心替他難過。

       其實我是害怕去的。拋開我們之間曾經有過的關係不說,我主要是弄不清楚作為非當局者的我們是否應該一批又一批的出現,我們的作用到底是慰籍了生者的情緒還是一再刺痛著他們的心靈?

       你一定會覺得,用情這麽深如他,想必以後很難緩過來吧?如果是小說裏麵,為了維持男主角長情的形象,遇此橋段怕是會讓他孤獨終老,一生活在回憶當中吧?

       可事實並非如此。

       他的確消沉了一陣,一直歇假在家。遇到這樣的事情,誰也不好再去刺激他,由他自愈。大約一年以後他回來工作,不願觸景生情,申請調去了其他城市的分公司。然後就是不到半年的光景就聽說他又戀愛了,沒幾個月就結婚了,一年後生了個兒子。

       他曾經跟我說過喜歡兒子,也堅信以後一定會生個兒子。他暢想著有了兒子以後他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在草地上暢快地踢球。他終於實現了他的夢想。

       我們誰也都沒有想到他會這麽快就重新建立起對生活的信心並且活得如此有滋 有味。前後不過兩年的光景。可話又說回來了,選擇都是自己做出的,誰又應該為誰負責,誰又該為誰守身如玉一輩子呢?

那個開車的司機是同事,又屬於友情幫忙接送,自己骨折不說,還賠上了一筆錢,要說起來也蠻倒黴的。後來女孩的媽媽說用那筆賠款給女孩買塊墓地,他沒同意,說要把骨灰放在家裏。不知道最後究竟怎樣處理了,但放在家裏總不是個長久的辦法吧。聽說他後來對女孩家也逐漸疏遠,逢年過節都不再去相見了。好在女孩還有個弟弟,不然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傷痛如何能夠彌補。女孩的媽媽才是最大的輸家。

再後來我就離開公司去了他鄉,後來聽說他也離開公司了。以後再無音信。或溫暖或殘酷,生活總要繼續下去的吧。

        曾經是心底裏的芒刺,現在再講出來,好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情。當年離開是為了逃避周邊知曉實事的圍觀群眾。

我後來每次想起這段往事就覺得人生無常,得到與失去究竟是幸與不幸?事情總有A麵和B麵,失去的未必就最珍貴,手裏的都應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她跟我講完這個故事不久就注銷了用戶。

雖然她給我講的時候用的是第一人稱,但我並不能完全確定這究竟是不是她自己的故事。我也不知道她為什麽會跟我這樣一個陌生人講這個故事。大約是覺得安全的緣故。可是,性別,年齡,經曆,姓名這些又有什麽關係?

紅塵當中,到處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也再沒有上過那個聊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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