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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悉尼的網上新聞:最近有一位華人媽媽帶著澳籍寶寶回國,第一天就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要求登記,後來又被口頭警告處罰,原因是主人公回國( 入境 )之後拖了三天才去派出所登記,但如果拖了更長時間不去登記,就要直接罰款2000元以上。可能是當地派出所第一次遇到的事,這位華人媽媽幸運隻是被口頭警告而沒罰款。
真是不知道還有這個規定,我從來沒聽說過、也沒看過有關的文字內容。想起來這次回國就和以前一樣,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沒按規定去登記,在停留期間也沒有接到任何電話、被要求去24小時之內去登記,無意中避過 一“ 劫 ”:沒有被查被罰款。
生活在海外的我們,每次回國都是經過長時間的旅行,回國到了目的地、見到親友人就放鬆了,不會想到要馬上去派出所登記,即使是對知情人來說在很多情況下,也不會立刻地去,甚至忽視了,所以就有人如上麵的報道那樣被處罰。
就這個登記問題,我問過幾個朋友,他們都說不知道,有一個朋友說聽說過但沒經曆過,他照樣多次回國,來去自由沒有人要求他去登記。
記得回國前在旅行社買機票時,有要求我出示國內親友的邀請信,並且簡單的填寫境內臨時住宿登記表,內容就是和邀請人的關係,住宿地址、聯係電話等等等,自己都填好了回國入境完全沒問題。可是,看了上述新聞後,心裏有點不踏實,真是要從現在起,一旦回國入境,必需24小時之內去當地方派出所登記?
又想,如果真是這樣的要求,國內方麵是否把工作做好一些,將登記表發放到旅行社、像上述那樣買票的同時填上表實行電子登記;又或者是坐飛機時填的入境卡裏一起填入境內臨時住宿等資料,這樣就無需大家都跑去派出所,搞得讓人緊張,派出所每天都很忙啊。
想象一下,每天有那麽多旅客入境,派出所裏擠滿了等候入境登記的人。為了不想錯過時間而被罰款,坐了一夜飛機的我回到家還沒休息,就去排隊登記。等著等著,大家發現我靠牆坐著,垂下腦袋,呼嚕雷響……。
碼完字放鬆了,回看廣州夏日的街市風景,有花城之稱的城市綠化做得不錯,真是風景這邊獨好的。
下麵照片分別拍在 : 廣州的廣州大道中路、東風東路、沙麵。
就象給你安裝個監控攝像頭一樣,強行地隨時隨地知道你在哪裏。。。
全世界獨一份!!!
08年回國就看見入境卡手裏留的一半要求24到當地派出所登記,沒想好去不去。後來自己撞槍口上被罰了幾張毛爺爺。今年5月回去,在去派出所登記的路上,警察叔叔的電話就來了,提醒我們今天必須登記。
謝謝,看到了,這個問題要些講運氣。 : )
有朋友從來沒登記過。 也看地方:)
問好!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1463/201801/21469.html
(一)外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查驗其出境入境證件的;
(二)外國人拒不交驗居留證件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外國人出生登記、死亡申報的;
(四)外國人居留證件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的;
(五)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登記的。
08年家人回國常住了一段時間,我當時辦理了登記。後來在國內續簽簽證的時候,要提供登記文件,否則會怎麽處理,不得而知。
2013回國,隻有十天,在邊防問值班的警察,她說不用辦,至少出關時不檢查。
2017年回國,也沒登記。
看來,隻要停留時間短,也別趕上丟失護照之類的事,不辦也沒問題。住酒店的不需要辦理。
回複 ' 加州耍猴人 ' ' 曉龍東雲 ' 的評論 : 謝謝信息!
看多數網友的留言,看來這個回國後24小時內去派出所報到登記的規定是真的,如樓下說的,還是尊令守法,回去的日子過得輕鬆。下次回國就去登記以身證法。
抱歉不一一回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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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 '曌' 的評論 :
看來這是新規,但無論新舊都要能夠讓大眾清楚知道,現在看到的情況是,不見有關法律條文的文字,都是大家之間的口傳,抱括有說己經去報備了、聽了了、知道但沒去登記、完全不知道等等。這樣就讓人覺得無寧兩可,容易在無意中違法。
所以本文中提出 “ 國內方麵是否把工作做好一些,將登記表發放到旅行社、像上述那樣買票的同時填上表實行電子登記;又或者是坐飛機時填的入境卡裏一起填入境內臨時住宿等資料,這樣就無需大家都跑去派出所,搞得讓人緊張,派出所每天都很忙啊。”
至少可以通過旅行社,買機票時即時知道國內的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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曌2019-07-17 08:20:49
真是不知道還有這個規定,我從來沒聽說過、也沒看過有關的文字內容。想起來這次回國就和以前一樣,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沒按規定去登記,在停留期間也沒有接到任何電話、被要求去24小時之內去登記,無意中避過 一“ 劫 ”:沒有被查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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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 其實真要抓你,無意有意都不是法律上的借口。
我認識這樣的人,他們回國以後就把護照放在家裏,出門在外都使用中國的身份證,買高鐵票,注冊手機號嗎,買飛機票,訂便宜酒店---比外國護照方便很多。
當然,這肯定是違法行為。但是這樣的違法,至少有便宜可占。
如果你已經沒有國內的身份證了,唯一的身份證明就是一本外國護照,那麽我看不出來不報備能帶來什麽便宜?去趟派出所,報備一下,順便和漂亮的內勤警花聊聊天,體會一下中國特色的警民關係---這在我看來都是回國旅遊/探親/觀光重要的組成部分吧
中國特色!過海關時不就知道入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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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知道某個外國人進入中國,但是這個外國人進入中國以後,他在什麽位置---這就不是海關的入境記錄可以反映的了。
所以,中國法律規定外國人入境以後需要向公安機關通報自己的居住位置。
另外,你在入境時填寫的入境卡雖然有居住地址,很可能目前海關和基層派出所的信息庫還沒有完全聯網。
外國人入境以後如果你不及時按照法規通報自己的居住位置,警察也無從查起。
一般四五星級以上的酒店大多數都可以接待外籍遊客,國內酒店相對美國是非常便宜的(亞洲歐洲都很便宜)。
入鄉隨俗,尊令守法,日子過得輕鬆,合家娛快。
入鄉隨俗,尊令守法,日子過得輕鬆,合家娛快。
還真沒登記過,看來我們越來越像外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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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外國護照的,就是“外國人”---這一點真的沒有含糊的空間呀。
如果是去旅行,而且都住民宿,這24小時該如何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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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所有的酒店/民宿/公寓/家庭旅館等等,都具備接待外國人的資質的。酒店大概要達到一定的星級標準才可以。普通民宿,家庭旅館應該不能接待外國人。
我不知道您選擇的民宿是什麽情況,經營者是否查看了您的外國護照,他看到您“不是中國人”以後,是否還接待了您?
所以,您如果下次回中國旅行,想要嚴格按照規矩來,就準備好您的護照,選擇有資質接待外國人的酒店居住---酒店會替您做好一切相關的報備工作的。
如果是去旅行,而且都住民宿,這24小時該如何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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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持外國護照,要看商業性盈利性的“民宿”是否被公安機構認可為“有資質”接待外國人。如果民宿機構“有資質”,那麽經營人會把你的護照複印,並且替你到當地公安機構報備。如果他不具備資質,也沒有按照規矩查看你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說明這樣的民宿機構失職。說的嚴格一些:違法經營。
當然了,法律是一回事,執行是另外一回事。法律並不因為“當事人不知道”,就不存在。
所以呢,如果不想按照規矩/法律嚴格規範自己的行為,就抱定了“願賭服輸”的心態吧。抓住你算倒黴;抓不住你算你運氣。
第七十八條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
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如果你不報備,就是違法了。當然,警方是不是處罰你,完全看他們的執法力度。不懲罰,不代表你不違法。
想鑽漏洞不報備也可以,那麽就本著願賭服輸的心態---抓不住算是老子幸運,抓住了認罰。
如果你已經沒有國內的身份證了,去報備一下也沒什麽,因為你不損失任何東西。
我有朋友拿到外國國籍,但是還有中國身份證---每次回國也不報備,外國護照藏起來,然後拿著中國身份證外出吃喝玩樂。在中國,身份證第一好用,外國護照第二,本國護照據說最不好用。
當然,隨著日後聯網/大數據的發展,這種一人兩身份(外國護照+中國身份證)的漏洞可能會被堵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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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 其實真要抓你,無意有意都不是法律上的借口。
當然如果野營自己搭帳篷就啥也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