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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人禍始末(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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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人禍始末
2015-08-21 12:18:06
來源: 財新網
作者:包誌明 黃凱茜 趙複多 王和岩 王歆慈 周淇雋 汪蘇 周東旭等
《財新周刊》 2015年第3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8月24日 

  關係網護體,肇事公司一路暢通,終致40多種3000噸危險化學品堆積,燃燒,爆炸——鬆弛監管與瘋狂逐利,產生了致命的化學反應

  2014年,天津港崛起了一家私營企業。成立不過兩年,它就迅速與央企“中化係”的兩家危化品物流倉儲公司呈三足鼎立之勢,是天津港唯一一家擁有七種危險品倉儲資格的民企。

  這是個偏門行業。天津港危險貨物集裝箱吞吐量已經占到這個世界第四大港集裝箱總吞吐量的1.4%左右,然而即使是老碼頭工人,對這家企業也知之甚少。

  直到2015年8月12日深夜11時34分騰起的兩朵末日般的蘑菇雲,以及瞬間奪去的上百條生命,人們才意識到,這家公司崛起背後,是多麽刺眼的漏洞和多麽致命的代價。

災難突降

  8月12日19時左右,吃過晚飯,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四大隊消防員劉斌和父母通電話。母親問他在幹什麽,劉斌說他們在訓練。

  這一天,天津天氣晴朗,南向微風,氣溫26攝氏度-35攝氏度。一切跟往常沒有區別。

  22時30分左右,劉斌和戰友們已經睡下,但一道火光將四大隊主槍手宋橙驚醒。火光來自馬路對麵隻相隔200米的物流公司。著火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堆場後圍牆,與四大隊的消防員宿舍僅一街之隔。看到火情,四大隊的20多名消防員馬上整裝出發,奔向現場。

  此時,瑞海公司的叉車工張華在堆場東北角的辦公樓四樓宿舍準備睡覺。他看到一個氣罐亮了幾下,於是趕緊和工友們跑到樓下,站在大門外的躍進路上觀望火勢。

  36歲的陳國亮是瑞海公司的兼職安全員,當晚正在值班。由於離得近,他聽到從堆場裏三個疊放的集裝箱背後傳來劈裏啪啦的“爆炸聲”,聲音不大。陳國亮也立馬跑到公司外麵。

  過了四五分鍾,天津港消防四大隊的消防車響著警笛就開了過來。陳國亮跑回公司,抬起大門的攔車杆,讓消防車進來。他後來回憶,最先抵達的有五輛車,包括消防車和警車。

  不光瑞海公司的員工,附近其他物流公司的工人也在不同位置圍觀救火。人們沒有意識到,災難如同一頭蟄伏的野獸,被火光喚醒,已經睜開雙眼,正醞釀著致命的一躍。

  22時40分左右,接到四大隊求援電話的另外兩支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的消防專職隊——五大隊和一大隊陸續趕到。到23點06分,第一支武警消防部隊——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開發支隊八大街中隊也趕到現場。

  根據公安部消防局第一時間發布的通報,8月12日22時50分,天津消防總隊接到報警稱,天津濱海新區港務集團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發生火災,天津消防總隊9個中隊的35輛消防車和港務局碼頭3個專職消防隊趕赴現場撲救,23時06分消防官兵到達現場。

  至今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一直到此時,消防隊員們並不知道起火的堆垛和集裝箱裏裝著多麽危險的貨物。有公安消防人士回憶,他們接到的報警電話是距離瑞海公司堆場600米外的萬科小區居民打來的,隻是說這邊起火了;財新記者采訪的所有幸存的消防隊員都證實,他們到達現場開始救火時,沒有任何人——無論後方的指揮部還是現場的瑞海公司員工——告訴他們那些集裝箱堆滿了數十種不同品類的危化品。盡管他們接受過危化品消防的專業培訓、訓練和演習,但都因為信息缺失沒有起任何作用。

  麵對熊熊火勢,消防隊員們選擇了常用的水槍。根據事後媒體報道,來救援的消防車裏都沒有配備沙土,隻有水和泡沫。

  此時的火情已經屬於猛烈燃燒階段。三大街中隊的楊克凱事後向媒體描述:“好多個集裝箱摞在一起,全部燃起了大火,占地麵積大概70平方米,火苗躥得足有10米高。”他的30餘名戰友展開隊形,手持水槍朝火苗噴射。他當時距離起火點約60米,其他戰友距離起火點的距離不一,最近的隻有30米。

  隸屬於天津公安消防總隊保稅區支隊天寶大道中隊的翟磊也對記者回憶:“現場火勢很大,但沒有聞到化學品的味道。”

  家住萬科海港城7樓的蔣先生告訴財新記者:“23時許,我才注意到事故地點起火,小區業主微信群也活躍了起來,還有業主在群裏調侃說,咱們一起去看火。”

  此時消防員們已經噴水降溫20分鍾左右,幾輛消防車出現用水告急。四大隊的劉斌負責去接水,同車的司機祁洪旺將消防車開遠到近百米的位置。事後證明,多名消防員因去取水幸免於難。

  就在劉斌將完成取水時,23時34分06秒,爆炸發生了。

  有武警消防隊員事後回憶,火勢越救越大,終於有消防指揮員意識到情況有些不對,開始招呼大家往後撤,但此時已經來不及了。

  30秒後,更強烈的二次爆炸發生了。爆炸產生了巨大的蘑菇雲。衝擊波下,集裝箱瞬間凹陷變形,拋飛向四周,附近居民樓玻璃破碎、門窗震飛,多處建築物扭曲甚至成為空殼。天空中下起了火雨,方圓數公裏震感強烈。

  中國地震台網速報顯示,第一次爆炸近震震級約2.3級,相當於3噸TNT——近7枚戰斧式巡航導彈的爆炸能量;第二次爆炸在30秒種後,近震震級約2.9級,相當於21噸TNT——接近於46枚戰斧式導彈爆炸,已經達到一枚微型戰術核武器的爆炸當量。

  對於爆炸中心的人們,30秒內發生了很多。

  坐在駕駛室內的祁洪旺,被第一次爆炸震碎的玻璃劃傷。他掙紮著從駕駛室逃出,看見劉斌已經被氣流震倒在地。他攙起劉斌後撤,沒走幾步,劉斌就一口血噴出。第二次爆炸的氣流更強,兩人均被背後強烈的氣流撲倒,摔倒在草叢中失去意識。

  在翟磊的車內,他和身旁的劉小福被第一次爆炸紮了滿臉碎玻璃,趕緊拉下防護麵罩。第二次火光衝天,翟磊和劉小福幾乎是下意識地躲到了座椅下方,躲過了直接衝擊。當他們緩過神來,發現前排的戰友田寶健已經“消失了”。田保健是8月13日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六名犧牲消防戰士之一。這位20歲的年輕戰士,兩天前剛剛被調配來接替休假回鄉省親的戰友,擔任2號車的司機。

  翟磊和劉小福下了車,在撤離過程中還救起一名斷了腿的港口工人。

  18歲的八大街中隊戰士肖旭,事後在病床上回憶:“感覺全世界都亮了,然後就飛了。頭盔也沒了,等我起來看,全世界都變了,天上全是掉的火雨,四處能見度不到5米,還有各種小爆炸一直在爆。再找戰友就看不見了。”

  爆炸地點600多米外,萬科海港城7樓的蔣先生在第一聲爆炸後,還不忘向微信群報告“爆炸了”。第二聲爆炸傳來,家裏的玻璃全被震碎,他始感不妙,穿著拖鞋從安全樓梯朝樓下跑。“我跑得比較快,樓層也比較低,我進安全樓梯時,還沒看到其他居民下樓。”

  家住19樓的王先生在聽到第一聲爆炸發生後,立刻從主臥跑出來,準備到衛生間躲避,剛出來,第二次爆炸接踵而至,次臥的玻璃門被震飛,恰好砸到他的頭上。“頭上縫了6針,還好保住一命。”他指著頭上纏繞的紗巾說。

  一位海港城居民向財新記者描述,他在逃生時看到路邊躺著人。一名路人指著其中一個人說,這是剛剛從樓上掉下來的,已經沒有呼吸了。

  23時50分前後,有人發現了昏迷的劉斌,並把他喚醒。在天津薊縣的劉斌父母,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劉斌在電話說了句“爆炸了,我要死了”,便再次昏迷過去。

  官方通報顯示,截至8月19日上午9時,遇難者共114人。確認身份101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員19人,天津港消防人員34人,民警7人,其他人員41人;失聯人數6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員5人,天津港消防人員44人,民警4人,其他12人。

  除了事發中心瑞海公司堆場被夷為平地,旁邊原本氣派的躍進路派出所大樓也成廢墟;300米外的進口車場裏,數千輛轎車被炸毀,輪轂上的鋁融化成水;稍遠處的萬科海港城(清水港灣)、萬科金域藍灣、萬科雙子座、萬通新城國際、泰達時尚旺角、啟航嘉園等居民小區,高樓滿目瘡痍。趕到現場的財新記者發回手記:“一路幾無人煙,空氣中越來越濃的是從未聞過的怪味,有點像橡膠燒焦但又有大不相同。到爆炸點附近的吉運一道,寂無人聲活物,一幅世界末日景象。”

  8月18日降水過後,爆炸核心區形成了近一萬平方米的水坑,像一處巨大的傷疤,誰也不知道水裏麵有什麽。






最複雜的事故

  兩次爆炸仿佛末日災難的視頻在互聯網流傳,極具震撼力。驚恐的民眾迫切想知道,到底是什麽引發了這次巨災。

  人們很快獲悉,瑞海公司2014年完成改建的這個危化品堆場,按照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給出的環評報告和竣工後的環境保護驗收擬批複公示,設計危險品年周轉量5萬噸左右、普通貨物年周轉量2萬噸左右,其中氰化鈉的最大暫存量為10噸,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的最大暫存量5噸,露天堆場的電石最大暫存量20噸。但爆炸發生當晚,這個占地46226平方米的堆場,“凡是能夠堆放物品的地方,全部放滿了危化品”。

  將權威渠道披露的信息與專家分析結合,目前已經基本可以確定爆炸發生的大致原因。

  爆炸發生第二天,公安部消防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該堆場存放有四大類、幾十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有氣體、液體、固體等化學物質,主要有硝酸銨、硝酸鉀、電石等。

  據央視報道,8月17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牛躍光證實:“現場有40多種危化品,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有硝酸銨、硝酸鉀,這個量是非常大的,像硝酸銨目前我們了解到可能在800噸左右,還有硝酸鉀500噸,加上氰化鈉(約700噸)這類物品,要超過2000噸。”

  牛躍光告訴記者,由於瑞海公司辦公樓已經被毀,貨物記錄不清,爆炸現場具體的危化品數量有待最終確認,但現在能夠確認的危化品數量在3000噸左右。

  8月19日的官方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副市長何樹山又做了進一步補充:“危險品分七大類在倉庫裏麵,大約40種。主要是三大類,一個是氧化物,也就是硝酸銨、硝酸鉀,目前掌握的情況是,這兩種加起來1300噸左右;第二大類就是易燃的固體,主要的品種是金屬鈉和金屬鎂,這兩個加起來大概500噸;第三類就是劇毒物,以氰化鈉為主,大約是700噸。”

  也就是說,當晚瑞海公司堆場存放的危化品貨物,就達到當初設計年周轉量的6%,其中氰化鈉的暫存量,達到批複最高標準的70倍。800噸硝酸鈉、500噸硝酸鉀,讓瑞海公司的倉庫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火藥庫。

  牛躍光說:“我幹消防40多年了,像此類的危險品倉庫,還是曆經最複雜的一次災害事故。”

  那麽,是什麽點燃了這個由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毒性物質、腐蝕品和炸藥原材料一層層堆積的化學炸彈庫?

  8月16日淩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專家庫專家、東北大學副教授鍾聖俊,在科學網的個人博客上發布了對天津此次火災爆炸事故原因的分析。他認為,硝化棉或者硫化鈉自燃是最可能的點火源。鍾聖俊根據現有公開信息對事故發生過程進行了推測,認為爆炸前經曆了五個步驟:

  ——先是硝化棉或者硫化鈉自燃,並點燃了可燃液體、可燃固體。

  ——隨後港口消防隊接警後趕到,但是他們沒有被告知現場存在與水不相容的危險化學品。

  ——滅火過程中,因為集裝箱中的堿金屬鉀、鈉和矽化鈣(矽鈣合金)遇水放出可燃氣體,導致燃燒更猛烈,並發生爆炸。

  ——可燃液體火勢未被控製,液體瞬間沸騰,形成BLEVE(沸騰液體蒸汽爆炸)或者VCE(蒸汽雲爆炸)。在可燃蒸氣爆炸過程中,不排除壓縮氣體罐爆炸。從爆炸火焰可觀察到流星一樣的大團拋射狀物,應是金屬燃燒爆炸。

  ——最後,硝酸銨和其他硝酸鹽參與爆炸。

  8月17日,騰訊財經援引一位中國核生化救援部隊士兵的消息稱,爆炸原因基本確認是因倉庫內金屬鈉遇到水後引發爆炸。當然,迄今似乎也沒有排除人為破壞或過失著火的可能。

  8月18日晚,新華社報道稱,據當晚在現場的員工匯報,他們看見運抵區放三類危化品的集裝罐在著火。一位事發時在辦公室睡覺的瑞海公司高管回憶,他先是被一個小的爆炸聲震醒,然後趕緊打開窗戶向外看,發現運抵區西南角已經著火了。起火位置大約有二三十個硝酸鹽類集裝箱,每個20噸。硝酸銨有10來個集裝箱,硝酸鉀和硝酸鈣的集裝箱各有七八個。幾名瑞海公司負責人分析,可能是集裝罐裏的物質超過了標準值,量太大,導致裏麵壓力升高,把閥門頂開發生了自燃。起火以後產生高溫、震動,引爆了硝酸銨,產生了巨大的爆炸。

  第一種和第三種說法,都是自燃後連鎖反應引爆硝酸銨。在第一種和第二種說法中,水,是關鍵的一環。

  爆炸發生後,多名消防員回憶,前去救援時接到的報警電話,隻是普通火警或者集裝箱著火,並不知道堆場存在不能澆水的危險化學品。這些隻言片語引發了廣泛的猜測:是消防隊第一時間不恰當的滅火方式加劇了火情,並引發了大爆炸嗎?

  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副院長袁宏永對財新記者分析稱,火勢進一步加大的原因有很多,也可能不用水冷卻,爆炸來得更早更猛烈。沒有經過火場勘察和科學研判,現在得出任何結論都是不負責任的,也是對逝者的不尊重。

  袁宏永和一位消防業內人士都表示,在不知道集裝箱內危化品物品性質情況下的救援,是一個極大的難題。

  “之前化學品管理、消防預案沒有做好,不知道起火的是什麽。這時候情況就非常麻煩。鈉、電石遇水會爆炸,但硝酸鹽遇熱也會爆炸,降溫又很有必要。”這位消防業內人士說。

  不過,在麵對這種難題時,救火並非完全無章可循。一位危險品國際物流公司負責人告訴財新記者:“這種情況也有規範的處理方式——隔離,等它燒光。”他表示,爆炸、閃爆都是正常的,關鍵是不讓危害擴散,碰到不明危化品起火時,首先應該考慮隔離火源、搬離附近貨物。

  但在上述消防業內人士看來,此次的情況可能要更複雜。隔離在起火初期可以用,若消防員到達時火勢已經擴大,則現場並不容易控製。目前,官方並沒有公布爆炸之前詳細的消防處置情況。

  袁宏永認為,在無法判定起火化學品種類的情況下,比較合適的處理方式是:疏散人員,且往上風區域疏散,越遠越好;與此同時,詢問業主單位,調查化學品種類,按照經驗判斷可能的種類;對確認性質的可能因熱會燃燒或爆炸的目標噴水降溫,對不明性質的化學品直接起火部位不要簡單出水施救。

  袁宏永進一步表示,當現場消防發現火勢沒有控製住時,要研究集裝箱內的可燃物性質,如果是一般可燃物,可以繼續加大噴水量,由於集裝箱屬於密閉空間,時刻要防止爆轟帶來的人員傷亡。如果是危險化學品且存在爆炸的可能,就應迅速改變施救方式,改變滅火劑,迅速組織撤退和大麵積人員疏散。

  阻燃行業專家唐煌也表示,自己曾在國外處理過危化產品爆炸事故。在消防隊趕赴現場途中,就和相關負責人不斷通電話,說明起火物質的特性,在消防隊尚未了解引燃物的性質和合適的滅火手段之前,不能隨便采取滅火措施。

  鍾聖俊則認為,消防隊是否存在滅火不當,需要進一步調查。“但是即使有不當之處,也是瑞海公司安全主管人員在火災早期不在崗或自行逃離,消防隊聯絡不上而不得不在兩難選擇中不幸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8月17日上午11時,在天津火災爆炸事故第七次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副市長何樹山表示,國務院調查組已經成立,會對整個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認真調查。

  調查組由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監察部、交通運輸部、環保部、全國總工會和天津市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並聘請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任調查組組長。

  8月19日,國務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天津召開。調查組組長楊煥寧強調,隻要涉及事故原因、事故責任的,不管涉及誰、不管有什麽背景,都要查清查細,一查到底。

  “8·12”爆炸事故發生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就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兩次做出指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決遏製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亦兩次進行批示,要求全麵開展各類隱患排查,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專項整治攻堅戰。

  李克強在事故後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進一步事故救援處置和加強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指出,這次天津“8·12”爆炸事故不僅造成慘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危及公共安全。會議要求嚴肅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徹底查明事故原因,對事故企業經營範圍變更審批、安全評估、環境評估、危化品安全監管等各個環節都要逐一認定責任、落地查人,嚴厲問責、絕不姑息。對不作為、亂作為的管理責任,也要堅決追究,給人民群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危化品消防亂在源頭

  從此次“中國消防史上傷亡最為慘重的事件”源頭來講,正是由於消防人員及時快速對危險品信息知情的極端重要性,現行危險品監管體係對危險品的標識說明和信息指引都有嚴格規定。

  多位與瑞海公司有業務往來的貨代公司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貨在進入瑞海倉庫前先要申報入庫,按規定,貨主和貨代必須向瑞海倉庫提供貨物品名、件重尺和危險品安全說明書等材料。《中國青年報》采訪的一位給瑞海公司堆場送過貨物的工人也表示,從公司大門入口就要登記,登記時會用電腦記錄,打印出一張單子,給出貨物將被裝入的集裝箱號,列明屬於哪一類危險品,到哪個區域找人裝卸貨物,所有經手人員都要在單子上簽字,“一個也少不了”。

  這其中,危險品安全說明書裏包含了所裝貨物的危品等級、聯合國編碼(UN號)和應急處置方式。一家危化品物流公司負責人向財新記者表示:“如果沒有錯報和瞞報,一般來說,隻要消防隊拿到著火集裝箱的危險品安全說明書,就可以按照上麵的處置方式進行滅火,不會出問題。”

  事發時,最先抵達的消防隊是否有向瑞海公司員工索要起火集裝箱的貨物品名和危險品安全說明書,或瑞海公司值班員工是否主動向消防隊提供了這些關鍵資料,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從目前財新記者及其他媒體采訪情況看,消防隊員確實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始救火的。

  讓人不安的是,有危化品物流資深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就算消防隊拿到了貨物危險品安全說明書,也可能不知道裏麵具體是什麽貨物。

  這位人士表示,一家化學品企業要將危化品出口,首先要向委托的貨代出具海運托書、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和MSDS證書。此外,危化品的包裝和集裝箱外部會在顯著位置貼有符合聯合國規定的化學品識別標簽(GHS標簽)。

  其中,MSDS證書最為重要,它提供了貨物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貯存、泄漏處置、事故急救措施等十六項內容。其中第十四項內容為運輸信息,裏麵提供了貨物的危險貨物編號、聯合國編碼和運輸注意事項。而第五項和第六項是消防措施和泄漏措施,一旦發生意外,消防隊可以利用UN號快速查明危化品的消防代碼,從而快速進行針對性的處置。另外,MSDS證書裏還有緊急聯係人電話,消防隊員在危機時刻可以聯係相關生產商的專業人員或者第三方專家來協助處置事故。

  危包證、向危險品倉庫出具的危險品安全說明書等材料都是與MSDS證書對應的,其中危險品安全說明書就是簡化及中文化的MSDS。

  據危化品物流資深人士透露,按照國際慣例,MSDS證書一般由貨主提供,貨主需進行一係列的試驗來保障危化品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不具備試驗能力的貨主,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來協助出具MSDS證書。

  “但是,如此重要的MSDS證書在國內等同於廢紙,有70%-80%的貨主存在套用、冒用MSDS證書的情況。”該人士憤慨地說,很多貨主企業都是自己隨便從網上下載一份類似外觀的MSDS證書,提交給貨代。

  “如果嚴格將運輸危化品與MSDS證書對應起來,貨主就會產生很多額外費用,查驗頻繁複雜、報關過程也會拉長。比如,都是危險品,但六類危險品的物流成本要比九類危險品的價格高出1.5倍-2倍,到達港口危險品倉庫後,堆存費也更高,還要麵臨頻繁的查驗。”該人士說,“如果如實申報MSDS證書,很有可能他這票貨就不賺什麽錢了。因此,出於成本考慮,很多貨主就將把高等級的危險品當成低等級來報,甚至將危險品作為普通化學品來報。”

  該人士表示,這導致除了貨主或貿易商,誰都不知道運的到底是什麽貨,不同危化品的運輸、倉儲注意事項是不同的,瞞報就會產生事故隱患。更嚴重的是,會讓消防隊采取錯誤的處置方式。“比如MSDS證書上說貨物是九類危險品,著火後,按操作可以用水來滅火,但實際上可能裏麵是五類危險品,過氧化物一遇到水就會劇烈反應,燃燒爆炸,這就造成大事故了。”

  該人士表示,貨主存在僥幸心理,況且危險品事故定性很複雜,如果案值不大,保險公司也不會去做詳細調查,認賠了事。如果事故出在海上則直接使用共同海損,也是由保險公司賠付。海關的查驗率也隻有10%左右。

  作為直接關聯方,貨代、倉庫和船公司,又不具有很強的專業能力去查驗貨物是不是能和MSDS證書對上。“如果在危險品倉庫裝箱還好一些,有時監裝員會發現一些瞞報現象並向上級反映,但是大多數貨的外觀和包裝極為相似,比如兩種危化品都是白色粉末,現場監裝員根本無法分辨。很多集裝箱並不在危險品倉庫裝箱,而是在工廠直接裝箱運到倉庫,這種就更沒有辦法分辨了。”

  該人士透露,國內八大口岸,上海港等華東地區管得要嚴一點,天津港所在的環渤海地區管得比較鬆,市場比較亂。“所以很多化工廠喜歡從那邊走貨。”

  另一位業內人士則表示,國內製定的危險品安全規定其實是非常嚴格的,比如危包證,隻有中國有。而且監管機構繁多,安監、交通、商檢、海事、海關、消防都有權力來管,但最終卻造成了都不管的“三不管”現狀。

  正常情況下,及時趕到的消防隊從危化品倉庫值班人員那裏拿到起火集裝箱的危險品安全說明書,按照上麵的應急處理方法進行針對性滅火,但這個安全鏈條,可能從說明書那個環節就斷了。


漩渦中的瑞海公司

  在“8·12”爆炸事故中,最先發生爆炸的倉庫屬於瑞海公司。之後的一周,這個名字充斥著各大媒體,關於這家企業“神秘背景”的傳言接連不斷。

  工商資料顯示,瑞海公司成立於2012年11月28日,目前注冊資本1億元,法定代表人隻峰。公司有兩位自然人股東——舒錚和李亮,分別占股45%和55%。瑞海公司共有6位主要高管,即董事長李亮,董事舒錚、尚慶森、曹海軍、隻峰,隻峰還擔任該公司的總經理,該公司的監事為陳雅佺。

  隨著媒體的深入挖掘,瑞海公司的環評報告、安評結果、危險品物流倉儲資質有效期等都受到了質疑。

  財新記者曾致電天津市多家業內人士,了解瑞海公司在行業內的口碑。一家危險品物流公司負責人稱,瑞海公司作為一家民營物流公司,一年多就拿下了很多人無法獲得的危化品經營資質,“聽說人脈很厚實”。在他看來,瑞海公司此次爆炸,“八成是人禍”。

  這樣一個問題危化品堆場,其股東和高管到底什麽來路,為何他們能在如此敏感之地拿下極其嚴格的危化品經營資質?

  8月18日上午,《天津日報》發布快訊稱,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等10人,8月13日上午被控製。

  財新記者獲悉,爆炸發生後八小時內,警方即將10人全部控製。這10人均為瑞海公司管理層,包括41歲的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33歲的副董事長董社軒、名義上的大股東兼董事長李亮、董事總經理隻峰、當日在堆場值班並主管操作部的董事副總經理曹海軍、主管安保的董事副總經理尚慶森,以及主管業務部的副總經理劉振國、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部長貝勝強、操作部副經理李洪全等。目前,六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四名在爆炸中受傷的管理層在醫院被控製。

  根據警方的消息,8月13日淩晨5點,即爆炸發生六個小時,於學偉和李亮二人即在天津河西區的友誼大廈門前被抓獲,董社軒則在濱江萬麗酒店被抓獲。宋齊則是在早上6點趕往泰達醫院看望頭部受外傷住院的隻峰時被控製。

  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1974年5月生人,身份證戶籍所在地為天津市河西區。雖然瑞海公司的簡單工商資料中沒有出現於學偉的名字,但隨著媒體調查的深入,種種證據都指向此人——瑞海公司的多名高管曾是於學偉在中化天津濱海物流有限公司(下稱中化濱海)任職時的部下,包括曾任中化濱海貨代部副經理的隻峰,以及瑞海公司的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和監事陳雅佺。

  8月16日,財新駐香港記者通過香港公司注冊處的存案查詢係統,檢索到了一家同樣名為瑞海公司物流有限公司的香港公司(下稱香港瑞海),該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注冊資本金1萬港元,惟一股東名為於學偉,登記地址為天津南開區雲華裏某單元。

  財新記者到實地探訪,該小區2003年建成,屬於當年的天津市樣板小區,周圍條件很好。於學偉的房子,叩門無人回應。財新記者到小區物業查詢得知,這處房子確實屬於於學偉,有157平方米,但從去年9月1日起就未再交物業費。

  8月14日,中化集團在官方網站發布聲明稱,瑞海公司與中化集團及所屬企業無任何關係,確有瑞海公司員工曾在中化所屬企業任職,但已經與中化解除勞動關係。中化方麵向財新記者證實,於學偉確實擔任過中化天津公司副總經理、中化濱海總經理和天津港中化危險品物流有限公司(下稱港中化)董事,但已經離職。中化濱海、港中化均為央企中國中化集團下屬公司,前者是中化天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後者由天津港全資子公司天津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持股40%,中化天津公司持股60%。

  梳理資料可知,於學偉2012年底離職前後,先安排幾位下屬與朋友董社軒一起注冊成立了瑞海公司,然後自己在香港注冊了香港瑞海。2013年,瑞海公司租用了天津愛蘭德物流有限公司的土地,並改建為危化品堆場,2014年投入使用,獲準成為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交通委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

  由於高管層有在中化任職時的客戶資源,諳熟各環節利益,瑞海公司發展迅猛,迅速成為與中化濱海、港中化三足鼎立的天津港危險品貨物集裝箱業務的大型中轉集散中心。該公司副董事長董社軒則提供了另一種資源。董社軒又名董蒙蒙,是已故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之子。

  8月19日,新華社報道稱,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采訪了李亮等人。李亮承認,“真正的大股東叫於學偉,是我表姐的老公,55%的股份是我替於學偉代持的”;董社軒也承認,他是瑞海的二股東,通過高中同學舒錚持有公司45%的股份。

  根據於學偉的說法,他在酒桌上認識的董社軒,“他爸是公安局長,他在港口混得開”。2012年末,從中化離職的於學偉找到董社軒,決定利用雙方的資源共同創業——董社軒的關係主要在公安、消防方麵,於學偉的關係主要在安監、港口管理局、海關、海事、環保方麵。

  瑞海公司拿到危化品物流倉儲資質的過程,可以清楚看到他們關係資源的力量。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許可信息有過數次重要變更:2014年5月8日,其可經營項目從變更前的“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變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以津交港發[2014]59號批複第二項批準內容為準,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2015年6月29日,經營範圍從“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的經營”,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裝卸、倉儲業務的運營”。最後這一次又獲得了港口的經營許可證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得證的時間是2015年6月23日,有效截止日期至2018年2月28日。

  也就是說,2012年底成立後,瑞海公司租用了天津愛蘭德物流有限公司在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吉運二道95號建設躍進路的堆場,當時隻能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業務;2013年,瑞海公司投資810萬元,將該物流堆場改造為危化品集裝箱堆場,陸續通過了消防鑒定、規劃審批、安全評價、環境評估等一係列程序,2014年4月,瑞海公司拿到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下稱天津市交港局,天津市交通委的前身)批複的危化品經營資質——這隻是一張為期半年的臨時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對危化品實行許可製度,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說,瑞海公司取得了甲級安評機構天津市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的安全條件審查報告,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安評結果對現場及結論進行審查,認為符合相關規定。2015年6月,合並了天津市交港局的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向瑞海公司頒發了港口經營許可證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

  按照2001年出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5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選址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但是瑞海公司周邊500米有高速公裏和城鐵站,600米有萬科海港城(清水港灣),800米有啟航嘉園小區。董社軒對新華社透露:“當時做安評時,第一家安評公司說距離居民樓太近,不符合規定,安評做不下來。後來於學偉說別管了,他來弄,後來又換了家安評公司,結果就弄下來了。”

  辦理另一個至關重要的消防鑒定的過程更為簡單。身為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之子的董社軒說:“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負責人,說想做危化品倉儲。當時我把天津市化工設計院給設計的改造方案這些材料都拿了過去,很快消防鑒定就辦下來了。”

  前後隻用了一年半時間,瑞海公司就通過了安全評價、環境評估、消防鑒定、規劃審批等一係列程序,獲得了從事危化品物流倉儲的資格——中間從2014年10月試運營資質到期到2015年6月拿到正式的港口經營許可證,甚至有半年多沒有危化品運營資質,仍在正常運營,躲過了安監、海事等部門的日常檢查。危化品監管的一道道安全鏈條在瑞海公司的政商關係網麵前,基本毫無作用。


混亂的安全監管

  天津“8·12”爆炸事故發生後,輿論的矛頭曾指向安監、天津港、交通部和天津市政府,但出事的瑞海公司到底由誰來監管?

  財新記者了解到,目前涉及港口危險貨物的管理規範,大致有《安全生產法》《港口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等。具體到天津,也有相應的《天津港口條例》《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天津港口章程》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與之配套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原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危化品企業的設立、日常監管都是安監部門負責的。但2011年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明確了港口危化品企業的設立、日常監管和出入庫登記轉交給了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2012年11月,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更明確指出: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工作,而具體負責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是由地方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即可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再進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認可證的許可審批,在領取《港口經營許可證》時即配發《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附證》。

  在天津,上述兩處行政法規中所指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就是天津市交通委。

  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前,在天津港區內的危化企業的日常監管上,安監部門與天津市交港局有一些重疊和模糊的部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後,許可審批和日常監管責任就很明確劃給了天津市交港局,具體執法的則是天津市交港局安監處,但天津市的安監部門有時也會進行業務指導和協助監管。

  比如,2014年5月,天津市安監局與天津港南疆石化、散貨物流中心和集裝箱物流園區三個碼頭單位合作,在這些碼頭單位內設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站,協助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當年7月31日,天津港國際物流公司舉行天津港集裝箱物流中心(園區)安監站揭牌儀式,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堆場就座落在這個園區。濱海新區安監局塘沽分局局長鄧衛東、天津港集團安監部部長王文發以及瑞海公司堆場的所有者愛蘭德物流都有出席。濱海新區安監局2014年出台的一份文件中,列出一個由濱海新區安監局及塘沽分局直接監管和綜合監管的28家中央和市屬安監重點企業名單,其中即包括瑞海公司。

  但濱海新區安監局一位人士早在8月14日即告訴財新記者,瑞海公司的危化品經營資質審批和日常安全生產監管,“都歸天津港管理”。

  2014年6月,天津市將原來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天津市交港局與市政公路管理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等機構進行整合,組建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下稱天津市交通委)。港口危化企業的許可審批、日常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變成天津市交通委港口管理處和安監處負責。

  2015年8月10日,天津市交通委發布《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動的通知》(津交發〔2015〕324號),稱為做好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及中秋、國慶期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穩定工作,市交通委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動。

  其中,港口生產作業方麵將重點檢查港口危險貨物碼頭、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情況,港口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製度執行情況,大件、散雜貨、重點貨類裝卸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況,以及港區危化企業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財新記者注意到,這次“大檢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動的執行主體,就是天津市交通委安監處。

  在上述通知發布僅僅兩天後,天津港區內的瑞海公司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大爆炸。但天津市交通委至今沒有露麵向公眾說明情況。

  天津市交通委到底有沒有做好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危化品管理需要相當大程度的專業性,之前港口危化品長期由安監部門監管,但變為由天津市交通委來監管後,後者的專業性並未跟上。

  早在2012年,時任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就撰文稱:根據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危險品安全監管職責轉移到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涉及安全監管、安全條件審查、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設施專項驗收等工作,過去一直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特別是危險品儲存設施大多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管得較少。孫國慶當時就提醒到,明確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作為港區範圍內裝卸、儲存設施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增加了港口安全監管的風險和難度,也提出新的挑戰”。

  寧波大學潘空穀2012年的碩士論文《危險貨物港口安全監管機製研究——以寧波港為例》曾詳細描述,當時寧波全市涉及危險貨物安全監管的港口一線監管機構共有8個,安全監管人員75名。其中具有危險化學品專業背景的監管人員僅3名,占監管人員總數的4%;特別是各縣市區,具有危險化學品專業背景的監管人員幾乎為零。

  文章還指出,港口管理體製改革後,市、縣兩級港航管理部門由於編製、屬地管理等因素的製約,缺乏港政管理及危險品管理方麵的專業人才;現有的一線監管隊伍大部分是編外人員,同時還存在人員老化、專業知識不強等問題。

  天津“8·12”爆炸事故發生的詳細情節,隻有通過深入調查才能得出結論。就目前可知的線索看,案發企業瑞海公司在經營危化品時,曾經曆了無許可、臨時許可、臨時許可過期和正式許可四個階段,真正拿到正式資格隻不過八周,在天津市交通委對港區危化企業的火災隱患舉行“大檢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排查治理的背景下,爆炸事故即告發生。

  盡管新一屆政府不斷強調“重監管”,但“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痼疾已存在多年,並頑固反映在行政機關的組織和權力架構之中。從瑞海公司負責人的供述看,他們利用既有的關係和背景資源,快速完成一係列對別人來說非常艱難的審批環節,輕易拿到了危化品經營許可。一旦許可審批環節出現漏洞,或者腐敗滋生,日常監管的重要性就無比重要。無法確切地知道,在資格過期時,無照經營的瑞海公司是如何通過天津市交通委、地方安監局(安監站)以及消防部門的日常監管檢查的,但可見的事實顯示,在重審批、輕監管的體係中,這家公司麵對外部監管明顯失效的局麵。


所有環節都掉了鏈子

  “8·12”爆炸發生後,人們看到了熟悉的責任推諉一幕。然而,該承擔責任的不僅是利欲熏心罔顧安全的瑞海公司和有明確監管之責的天津市交通委。

  一箱箱危化品被運進瑞海倉庫到被未知物點燃,再在消防隊員的水龍下轟然爆炸,整個鏈條中涉及多個部門、多道環節,但又好似誰都可以不管。

  不僅是消防隊員到來時沒有提供至關重要的危險品安全說明書和MSDS證書,甚至事故發生後,瑞海公司都遲遲拿不出倉庫內危化品的種類、數量詳細清單,海關數據與企業負責人提供的信息也出入較大,這些問題引發了外界強烈質疑。

  當地專業人士向財新記者指出,瑞海公司的堆場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海關監管區域,一部分是非海關監管區域。一個出口的危化品集裝箱要進入海關監管區域,先要向港口、海事和海關進行申報,包括各類貨運單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證書、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證書)、危險品品類及數量等,在經過海事與港口允許後,放行進入瑞海倉庫。辦理好運抵後,貨主拿著瑞海公司發給的貨物運抵單據去海關報關,報關完成後進入海關監管倉庫。

  在這個過程中,海關、海事、天津市交通委下屬的監管隊以及天津港下屬的消防部門都有權力和義務來進行查驗。但實際上,海關的查驗率在10%左右,海事和交通委監管隊、港口消防都是抽查,不是每票都查。

  要進入瑞海公司堆場的非海關監管區域就簡單了,無需向海事、海關進行申報,隻需將車輛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證書、裝箱單交給港口就可以進入港區。到達瑞海公司前,貨主和貨代要向瑞海倉庫提交貨物品名、件重尺和危險品安全說明書,然後辦理入庫手續入庫。

  所以,瑞海公司堆場最全的倉儲數據隻有瑞海公司有——很可能已被燒毀,海事、海關隻掌握堆場內海關監管庫內的貨品。然而,對於瑞海公司在臨時許可過期與取得正式許可之間長達八個月時間的危化品經營行為,以及危化品實際存儲規模遠遠超過設計和批準規模的事實,無論是海關、海事、港口,還是交通委、安監站、港口消防,很難想像他們完全不知情。

  除了交通委,消防部門亦有較大責任。有消防專業人士根據瑞海公司官方網站上發布的劇毒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置演練、交港局安監處檢查、公安部門檢查、119重大危險源火災應急預案演練等安全消防演習和檢查活動照片,指出其在員工工作習慣、危化品倉庫設施、消防與防爆設備等方麵有諸多項不合格,結論是“他們基本是以普通民房消防安全標準的要求來執行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保護,能堅持兩年沒炸簡直運氣爆棚”。

  此次爆炸事故爭議較大的焦點之一,是建設項目與周邊居住區的距離隻有600米左右。因此,輿論還普遍質疑事故發生後遲遲未公開的瑞海公司倉庫“安評報告”造假。

  根據規定,安全論證和評價的內容應該包括建設項目是否符合港口總體規劃的安全要求,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對安全生產的影響,建設項目與周邊設施或者單位、人員密集區、敏感性設施和敏感環境區域在安全方麵的相互影響,自然條件對港口建設項目的影響等。另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對危險化學品倉庫與周圍建築的距離的要求,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550平方米以上)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

  “關於安全距離,我們審批前參考了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朱立明說。消防部門出具的意見書顯示,“該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合格”。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獲得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內審版),對輿論普遍關心的距離問題,這份2014年8月由天津中濱海盛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完成的安全驗收報告結論是:“瑞海公司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瑞海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對總平麵布置、建築物、工藝設備、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根據有關標準規範采取了有效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預評價報告和設計專篇給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基本落實,企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本項目具備竣工安全驗收的條件”。

  瑞海公司走過了所有應走的流程,拿到了所有應有的認證,除了安評,還有環評。

  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官網信息顯示,2013年5月左右,“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曾進行了兩次環評公示,並且有“公眾參與的環評”,通過新聞媒體及發放調查表的形式,來了解該項目對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和建議。

  2013年5月24日,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官網上發布了《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公示結論認為,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項目選址合理可行”。此外,從環評公示信息可知,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是該項目的環評單位,聯係人是一個叫張媛的環評師。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一位工作人員證實,目前包括張媛在內的多位參與該項目的環評師都正在市裏匯報情況。

  該公示稱進行了網站和報紙公示,在主要保護目標處進行現場公示,並采用發放調查表的形式進行公眾參與,“發放調查表130份,收回128份,發放對象為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結果顯示,100%的公眾認為項目位於北疆港區內,選址合適”。

  然而,周邊居民的回應卻非如此。萬科海港城距離事故中心大約600米,其居民對財新記者說:“誰也沒見過這個東西。”

  萬科內部人士回應財新記者:“海港城所在區域為天津港國際物流生活服務區,屬於住宅用地。2010年4月獲取土地,當時周邊為普通物流倉庫,之後我們並未獲悉它改造為危險品倉庫的情況。”

  從時間上來看也是先有居民區,後有危險品倉儲項目。萬科海港城項目一期開盤時間為2010年10月,二期開盤是2011年5月,都早於瑞海公司成立和改建危化品堆場的時間。

  此外,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環評報告顯示,“該項目建設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地區總體發展規劃??具備環境可行性。”2014年8月,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環境保護監測站出具一份關於“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的環保驗收報告,稱擬建項目涉及的物料大多為危險、易燃物料,在物料運輸、貯存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製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前提下,事故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內”。

  在防火應急措施方麵,該驗收報告稱,倉庫設有“催化燃燒型乙炔氣體報警器”和“手動火災報警係統”,並安裝有多個攝像頭、消防報警控製係統以及視頻監控係統,“還安裝了多個消火栓。並且,倉庫往南就是消防和交警支隊”。

  驗收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發生火災爆炸時,消防應急人員可及時抵達現場,迅速采用滅火措施,有效抑製有害物質的排放。”


多頭管理的真空帶

  在更大的範圍內,“8·12”爆炸與其所在區域的多頭行政管理也不無關係。天津市一位安監係統官員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分析:“天津港改製不徹底、港口監管職能上收、濱海新區作為行政區劃與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等功能區的並立,都有很多遺留問題,這些遺留問題造成了相當多的監管漏洞。”

  1950年,政企合一的交通部天津港務局成立,負責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裝卸倉儲業務。1984年,交通部天津港務管理局更名為天津港務局,由中央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地方政府為主。然而,當時港區範圍內自成一個獨立的行政區域,由港口主導規劃、審批和投資,兼負工商管理、公安、消防和安全監督,仍然是“港老大”一統天下。

  到了2003年,天津港轉歸地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部等部門關於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製改革意見的通知》,天津港務局政企分開,轉製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國資委管理和進行人事任命,行政職能轉交天津市交通委員會。

  目前,天津港是世界第四大港口和中國最大的人工海港。主要由北疆、南疆、海河和東疆四大港區組成,北疆港區是集裝箱和件雜貨作業為主,南疆港區以幹散貨和液體散貨作業為主,海河港區以5000噸級以下小型船舶作業,東疆港區是天津港的一個新港區,規劃麵積30平方公裏。

  上世紀90年代,天津市提出在東部臨海地區建設濱海新區的目標,2002年天津市人大通過了《天津濱海新區條例》,明確了濱海新區管委會的法律地位,2007年,天津市政府各職能部門駐濱海新區的分支機構相繼成立,多項行政權力下放。濱海新區成為中國第四個副省級的新區。

  在濱海新區正式成立之前,濱海新區隻是一個區域概念,並沒有行政職能,包括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區、天津保稅區在內的功能區,都是先於濱海新區成立之前成立,並由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機構直接進行管理。濱海新區成立之後,各功能區仍然保留著行政上的獨立性。

  十年間,濱海新區所轄區域不斷擴大,目前濱海新區轄區包括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中新生態城、東疆保稅港區、濱海旅遊區、臨港產業區等七大功能區。2009年濱海新區行政體製改革方案獲國務院批複後,塘沽、漢沽、大港三個行政區也從天津市轄行政區並入濱海新區,麵積2270平方公裏。

  瑞海公司的企業工商登記在東疆保稅港區(後改為天津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但實際經營地點在北疆港區內,因此很多媒體質疑其存在異地經營的問題。

  財新記者在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了解到,對於這類異地經營的企業,隻要辦公所在地登記在東疆管委會即可,管委會提供公共管理服務和房號,並進行“虛擬物理分割”,“交通委、海關等部門都認可”。

  雖然在地理位置上座落在濱海新區轄區範圍內,但瑞海公司實際經營地北疆港區和注冊所在地東疆保稅港區,屬於濱海新區轄區內的不同功能區,東疆保稅港區由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機構(管委會)進行管理,北疆港區原屬天津港務局管轄範圍之內,港務局實行政企分開之後,其行政職能劃入天津市交通委,均與濱海新區沒有隸屬關係。

  一位濱海新區政府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從行政區劃上說,事故發生的堆場屬於塘沽街道,但同時位於七號卡子門內,屬北疆港區的範圍,雖然地理上坐落在濱海新區轄區,但是有很大的獨立性。港口監管權限是天津市裏的權限,濱海新區政府相關部門對其沒有製約,在執行工作中,通常要請求功能區的管理部門進行配合。所以一般在卡子門內的企業,濱海新區政府接觸不多。”

  上述人士還指出,在2002年實施的《天津濱海新區條例》裏,濱海新區政府的各委局對功能區沒有行政處罰權,隻能進行指導和協調,所以濱海新區的屬地職能很弱,是個比較尷尬的角色。

  天津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張小蕾曾撰文指出,濱海新區中的行政區和功能區兩種體製和不同的管理模式並存,二者長期分割,限製了濱海新區管委會職能的發揮,各機構之間職能交叉,責權不清,對基層單位多頭管理,協調難度大。

  2015年5月新修訂的《天津濱海新區條例》,濱海新區政府在其轄區範圍內的領導職能才被正式“扶正”: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和中新天津生態城等經濟功能區的管理機構,履行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能,接受濱海新區人民政府的領導……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可以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複議權。

  但港區的情況又有特殊性。“濱海新區要屬地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或者督促相關部門履職,但是港區內直接的監管部門是市交通委,不可能讓一個區級的部門督促市級部門履職。”一位濱海新區安監局官員對財新記者分析,安全監管分為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港區企業的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在市交通委,綜合監管責任在安監局,“濱海新區安監局在功能區也有部分職能,因為有濱海新區的屬地監管責任,日常也有督促,但是這個職能很弱,如果企業有違規行為,濱海新區安監局不能越位做出行政處罰”。

  事故發生後曾遭到質疑的天津港集團,也覺得自己冤枉。2013年剛剛退休的天津港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於汝民對財新記者說:“事故的區域是在天津港區域的範圍之內,但天津港已經把這塊地的使用權出讓了,天津港集團對港區裏麵的企業沒有行政管理權,也沒有發證的審批權,沒有監管責任。”他說,在“8·12”爆炸事故中,天津港真正能管到的,隻是受交通部的委托,對港區消防隊人員進行管理。

  當然,責任最大的仍然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儲是一個壟斷行業,需要拿很多許可,獲得資質很難,並且危險品倉儲費用很貴,甚至高達普通貨物十多倍。瑞海公司能夠獲得快速發展,除了依靠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的私人關係打通許可審批和日常監管環節,經營上也非常激進。

  “天津港具有危化品資質的危險品倉庫本就不多,相比新舊兩個中化的倉庫(指中化天津濱海物流有限公司和天津港中化危險品物流有限公司的倉庫),瑞海的倉庫服務很好,裝箱快、通關快,比較受貨代的歡迎。”一位本次有貨在瑞海公司倉庫並且遭受損失的貨代公司老板還特別強調了一點,“感覺隻要你去了,他們就會有地方存放貨物,在量上不做限製。”

  即使這樣,瑞海公司的高管層仍嫌賺錢不夠快。董社軒在被拘留後對新華社記者說:“我先後投了1000多萬,但並不負責任何具體事務。瑞海公司成立至今也沒分過紅,我每個月隻拿1.5萬元的固定工資。爆炸前我本來就已經打算退股了,今年春節期間公司聚會,喝完酒,我跟於學偉談過一次,鬧得很不愉快。他說,別著急,今年年底就能分紅,結果還沒分紅就發生了爆炸。”

  任何複雜係統運行本身就在不斷累積失控的風險,但瑞海公司太過肆無忌憚,又缺失監管去中斷和釋放已經累積的風險,失控的災難來得太快,也太大。這是偶然,但更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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