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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告美國,別逗了!

(2019-03-29 16:38:13) 下一個

2019年3月7日上午10點,華為正式把美國給告了!   那可是。。。華為告美國什麽呢?總不能告一個國家吧?具體的提起訴訟的這個對象是誰? 還有,擊鼓鳴冤總有個衙門吧?華為到底在哪裏打這個官司呢?

 

華為告的是誰?華為告的是美國政府。但是更具體點,靶子瞄準的是一個法案NDAA(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翻成中文就是2019年美國國防授權法案。 這個法令是由美國國會和總統特朗普簽發的,從2018年10月1號開始生效。這個法令中的第八百八十九條,明確規定為了國家安全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購買華為設備及其服務

 

華為認為這一條規定是違反憲法的。囉嗦一下,在美國如果你說什麽東西是錯誤的,你不能光說這不對那不對,缺了大德了,沒這麽說的。如果說違憲(unconstitutional)就管用。在美國,憲法是精神根基,美國人吃這一套。

 

 

衙門在哪兒?在美國本土德克薩斯州(也是華為美國總部所在地)的普萊諾聯邦地方法院,華為正式提交了起訴書 。

 

華為能贏嗎? 勝算不大。為什麽這麽說呢,那就得先做一下小鋪墊了解下美國的法律。美國的法律有一種很強的經驗主義,遵循的是判例法。華為這個案子還真挺巧,兩年前就有一個很相似的案件,叫做卡巴斯基案,聽聽看是不是很相似。

 

卡巴斯基是一個軟件公司,專門生產防病毒防黑客的軟件和服務,公司全稱叫Kaspersky Lab,1997年由Eugine Kaspersky,他的前妻Natalie ,以及另外兩個工程師一同創建的。到了2016年這個公司已經是全球第4大殺毒(Antivirus)軟件公司,做的相當不錯!總部設在俄國莫斯科,一共有4000多員工,公司每年收入大概是700Million,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美國,加拿大,南美,歐洲等等。中國也有他們的軟件,也賣的相當不錯。但是好景不長,從2016年開始有一些媒體糾紛紛披露,卡巴斯基公司和俄國政府走得太近了,而且卡巴斯基公司自己也經常說為了追蹤一些網絡上的犯罪,他們會拷貝一些客戶的跟殺毒沒有關係的文件!慢慢的這股風也吹到了美國上層。

 

於是美國國土安全局立即決定,美國聯邦部門的所有的電腦全部卸載卡巴斯基殺毒軟件,而且以後再也不用他們的軟件和服務了,這條規定也寫入了2018美國國防授權法案。美國一封殺,英國也跟著封殺。卡巴斯基公司在2017年12月份和2018年2月份在不同的聯邦法院向美國政府提出訴訟,狀告他們違憲, 跟現在華為的說法一模一樣:你們沒有任何證據,你們沒有審判就立法禁止我們的產品,這樣的做法對我們公司的影響很不好。 

 

案子告上去了,判決結果是什麽樣的呢?沒有拖很長。2018年5月30日,美國法官Colleen Kollar-Kotelly 一起駁回了這兩個訴訟,她的判決是這樣寫的: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s networks and computer systems are extremely important strategic national assets. Threats to these systems are constantly expanding and evolving. Their security depends on the government's ability to act swiftly against perceived threats and to take preventive action to minimize vulnerabilities. These defensive actions may very well have adverse consequences for some third parties. But that does not make them unconstitutional." (美國政府的網絡和計算機係統是極為重要的戰略性國家資產,對這些網絡係統的威脅一直不斷的擴大和發展著。政府采取行動抵禦威脅並采取預防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才能保證它們的安全。 防禦性行動可能會對某些第三方造成不良後果。但這樣做並不違憲

 

一句話概括下來,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的產品不是對他們的懲罰措施,而是保護美國網絡安全的防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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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7)
評論
唐西 回複 悄悄話 成功的案例:
羅爾斯公司(中國三一集團)
起訴對象:奧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
時間: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
結果:勝訴、全麵和解
事情經過:2012年3月,中國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了位於美國俄勒岡州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在同年9月被奧巴馬政府和隸屬於美國財政部的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
在向美國政府索賠無果之後,羅爾斯公司於當年10月1日將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告上法庭。經過近兩年的審理,法院最終判定羅爾斯公司勝訴,美國政府隨後與羅爾斯公司及其律師團隊展開協商,並最終達成和解。
四姑娘山 回複 悄悄話 華為告美國不是為了贏
two2J 回複 悄悄話 華為更信任美國憲法,好事!
lzr 回複 悄悄話 說的好!政府要有權利隨意處置任何有懷疑的目標,因為是要保護國家利益。這個觀點和文革時代的抓反革命的思路是完全符合的。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換個法官判決結果會不會不同呢?
dqdeer 回複 悄悄話 嗬嗬 這個州告不了,換個州?美國那樣多州,一個一個來?
路邊的蒲公英 回複 悄悄話 兩個案子還是有不同之處,前個案子他們的確 [會拷貝一些客戶的跟殺毒沒有關係的文件!],有“違規”行為,而華為有沒有已經[偷一些與安全無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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