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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約見\'佔中\'組織者 鎖定黎智英等30人

(2015-01-08 23:14:00) 下一個
    去年底成功清場非法“佔中”後,香港警方近日展開第二波行動,針對已確定的30名“佔中”搞手,昨日(5日)緻電約20人,要求他們本月中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觀察者網注:部分名單見下頁)。港媒稱,預料部分人將會被拘捕,麵臨牢獄之災。警方最快在今日(6日)緻電壹傳媒前老闆黎智英、“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建民、朱耀明。建製派議員評價,隻有正式拘捕和檢控“佔中”搞手,才能挽回市民對法治的信心。
 
  
 
  黎智英等“佔中”搞手
  港警緻電約20名“佔中”搞手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曾於“佔中”清場後強調,警方將優先處理“佔中”鬧事者,並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向律政司提交報告,再決定會否提出檢控。警方刑事總部昨晨起陸續緻電約20名“佔中”發起人、煽動者,包括學聯常委鍾耀華、張秀賢,以及多名立法會議員。警方將以非法集結、涉嫌召集及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等罪名向他們展開調查。清場至今,獲邀協助調查人士的名單已有超過30人,預計範圍將繼續擴大。警方強調,將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麵及深入的搜查和搜集證據,並不排除會作出拘捕行動。
 
  李卓人稱“人人都是搞手”
 
  “佔中”搞手之一、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稱,昨晨10時收到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來電,要求他就涉及非法集結協助調查。當被問到會否承認煽動及組織非法集結,他辯稱“佔中”時人人都是搞手,沒有特別的組織者雲雲。
 
  同樣接到電話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表示,收到警方緻電邀請其本月17日到警察總部進行逮捕及錄取口供,暫時未知所涉控罪。一提到被捕,他立即作出崇高姿態,聲稱“佔中”者是在犧牲自己,支持者不要“各家自掃門前雪”,要以各種方式支持被捕者。
 
  長期參與“佔旺”的立法會議員範國威在臉譜網(Facebook)留言稱,5日收到警方通知,要求1月中到灣仔警署,當日將向他進行拘捕,罪名是召集及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民主黨中委李永達皆表示,警方稱將以同樣罪名拘捕他們。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表示,被捕人士已組成“被捕者支援同盟”,將商討這次調查事件如何應對。
 
  張秀賢在臉譜網留言稱,昨晨(5日)11時許接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緻電,邀約在本月17日到警署協助調查,並稱屆時會以涉嫌召集及組織未經批準集結爲由拘捕他。
 
  各界相信警掌握證據
 
  一些香港反對派成員稱港警對其進行打壓。曾擔任保安局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犯了法就會被檢控,這個和政治打壓沒有關係”。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則表示,反對派當初的說法是要公民抗命,承擔後果,警方要求他們協助調查是很正常的行爲。
 
  香港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警方一定要追究違法者的責任,反對派和被捕者踢保成功不代表警方或律政司之後不會檢控。葉國謙認同,調查違法行爲是警方的責任,是彰顯法治精神。
 
  馬恩國:檢控程序或需半年
 
  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回應本報查詢時稱,警方早前曾表示會在三個月內把“佔中”發起者繩之以法,近日行動隻是兌現承諾。他相信警方經過多個月調查,已掌握大量證據,才會要求涉事人士“助查”。被問話人士可能會被要求交代參與角色,如在警誡下錄取的口供,將會有可能被視爲證供一部分。警方會綜合證據及口供,呈交律政司以研究檢控的可能性。據估計,事件涉及大量人物及證據,律政司正式進行刑事檢控程序或可能需要半年至一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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