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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與評論 - 從COVID2019到體製改革

(2020-02-27 10:40:17) 下一個

2020-02-27 文摘:“去年已有百人感染新冠15死 專家:新發傳染病不能直報”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2/27/9176412.html

  • 12019年12月29日,武漢當地醫院通過PUE監測係統,發現了最早報告的4個新冠肺炎病例。但實際上,根據中國CDC的回溯性分析,以發病日統計,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有104人感染,15人死亡。
  • 2很多人都在質疑“非典”之後建立的覆蓋全國的傳染病直報係統為何沒有發揮作用。對此,江蘇省預防醫學會會長指出,“實際上,這個直報係統並不負責發現新發傳染病。”在此次疫情中,許多臨床醫生在早期就覺察到了異常,但由於缺乏明確的診斷,直報係統無法使用,隻能層層人工上報。
  • 3中科院院士陳國強等人指出,疫情暴發後,流程尚不清晰,而疾控部門由於短時間研發生產的檢測試劑質量“良莠不齊”,樣本采集標準化程度不高等問題難以將檢測權限下放。在這個過程中,雙方的溝通與協商機製在早期不夠健全,影響病毒感染者的早期篩查和確診,成為延誤診斷的“堰塞湖”。
  • 4“是公共衛生係統出問題了。”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首席流行病學家曾光表示,“不是流行學調查沒調查好,也不是病毒不該研究,也不是不該發論文。這些信息都報上去了,怎麽及時轉化成防控行動?現在的新冠疫情防控,還不是一個應急的戰時體製,就像打仗,有情報部、參謀部、司令部,情報信息迅速到參謀部去研判,參謀部給出建議以後,司令部馬上就拍板,應該是這麽一個體製。”

評論:

  •  〉〉除此之外,本評論認為還有一個更大的涉及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體製結構問題需要改變。國內傳統的從縣市到中央所有部門由層級統管然後按層級向上負責。這導致同一層級上的利益衝突,比如此次疫情初期地方專業的臨床和疾病防控已有可靠疫情信息,但地方統管層基於其它考量阻斷了信息向上的傳遞,包括向上的統管傳遞和專業管控傳遞。這類問題還表現在很多其他領域,包括公共疾病防控,環境監控,經濟統計,稅收,專項資金需求,紀檢,監查等等。這類信息反饋和監控領域不應由地方層級統管,而應由中央專業渠道專管,其機構設置不應局限於行政區劃,可以其專業考量按其特定的大區布局。這樣避免同一層級上的利益衝突和利益關聯,而且使更快速的反饋成為可能。
  • 〉〉多路信息暢通是決策和執行的必要前提。傳統體製的單一通道容易而且經常造成信息丟失或屏蔽。隻要是人主導的地方,單一通道在同一層級上利益衝突和利益關聯不可避免。多路獨立通道使信息反饋暢通,信息公示即時,可以避免地方層級官僚和腐敗造成的惡果。
  • 〉〉以公共疾病防控為例,CDC應脫離地方行政層級,而由中央CDC直管,以人口及地域特征為考量設區域CDC,人事及工資待遇出自中央財政由中央CDC分區統籌,與地方人事及財政無關。CDC負責公共疾病信息收集,分析,風險預警與公示,以及控製方案的擬製與建議。準確與即時是對它的工作質量的要求。應對各級別風險的實施計劃與具體實施由地方行政層級負責,工作質量要求其結果即時與有效。預警與公示是公眾都能看見的,行政實施結果也是公眾都能看見的,這樣責任及獎懲就很容易判明,事情自然會做的更好。
  • 〉〉這一類獨立於地方的中央直屬反饋機構照樣可設黨委領導下的專業領導負責製。同樣是黨的領導。並非沒有地方黨委書記的領導就沒有黨的領導,這種新機構體製與統一黨的領導不互相矛盾。
  • 〉〉在眾多反饋與監控領域改變傳統單一通道體製,采取這一獨立於地方的中央直屬分區域覆蓋全國的新體製,是增強社會管理能力的體製改革中的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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