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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國:媒體的選擇性義憤填膺何時休?

(2016-08-23 04:59:15) 下一個

8月11日湖北當陽馬店矸石發電公司熱電項目在建調試過程中,高壓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中控室與破裂管道間隻隔了層玻璃而不是砌牆,無法阻擋高壓蒸汽,令中控室內22人死亡。事故電廠有兩台12.5MW小型機組共25MW裝機容量。很明顯,隻要規範設計、規範施工、規範操作,這類事故本來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奇怪的是,那麽多天過去了,怎麽感覺多數媒體與微博上的“公知”對此事故出奇地冷靜,要麽不予反應,要麽反應時淡化責任方? 

 


當陽馬店矸石電廠爆炸案第二天,8月12日,因邯鄲市供電公司管轄的辛肖線220千伏上跨京廣高鐵電力線脫落,造成由北京西開往深圳北站的G79等次高鐵停駛兩小時。微博上剛爆出這一消息,各路媒體便立即跟進,將矛頭對準了責任方“長期忽視消費者權益的壟斷的鐵路經營者”,高鐵與鐵總再次身陷“人人喊打”的輿論局麵。 

 


 

 


隻因高鐵(且為非鐵路部門因素造成)延誤兩個鍾頭,各路社交媒體就義憤填膺,紛紛予以譴責抨擊,可是,同時發生的奪去二十多條人命的大事故卻沒有引起他們的關注,這是為什麽?我個人近些年有一個感覺,也許因為事故的責任方當陽馬店矸石發電公司並不是國企,而是一家私營企業。事故責任方若是國企,媒體與公知就會上綱上線萬炮齊轟,若是是私企,就心平氣和大事化小——這種選擇性的義憤填膺,早已成為中國輿論界的鐵律了。 

 


國企不用說重大事故了,就是雞毛蒜皮也會被小題大做。前不久,因為賣三四十塊錢的盒飯,高鐵就被各路媒體一擁而上圍毆了一通。經常因雞毛蒜皮被媒體圍毆的也不止高鐵。 

 


2015年1月,葛洲壩船閘管理方依照每六年更換一次船閘閘門底部橡膠止水(相當於水龍頭的墊圈)的規定與慣例,如期執行該操作。操作中發現橡膠止水有貫穿性裂縫,這本來是正常現象,可是,一些媒體卻如臨大敵,將其報道為“船閘出現貫穿性裂縫”,進而升級為“葛洲壩出現貫穿性裂縫”,有的甚至幹脆稱“三峽大壩出現貫穿性裂縫”。一時間人心惶惶。 

 


再如中石化總部大樓大堂安裝了一部大型吊燈,價格是一百五十萬元(包含安裝維護費用),一些媒體卻不經核實稱花費了一千二百萬元,中石化頓時因“天價吊燈”淪為千夫所指。 

 


媒體一麵對國企的盒飯、橡膠墊圈、吊燈極其敏感,將其製造為新聞熱點,一麵卻對某些無良私企致大量人員傷亡的事故無動於衷。一冷一熱,雙重標準,如此反差,你們說豈不怪哉? 

 


致97人死亡的14年昆山大爆炸,致165人死亡的15年天津港大爆炸天津港大爆炸,致77人死亡的15年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滑坡事件,致121人死亡的13年吉林德惠大火災,致38人死亡的15年河南平頂山市魯山縣三裏河村火災,其責任方分別是台資企業中榮、私企瑞海國際物流公司、私企深圳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私企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私企康樂園老年公寓,危害如此之大,且都存在違法違規經營(甚至建設)問題,可是,現在還有幾個人記得這些企業及其負責人的名字?媒體對它們為何不窮追猛打?這些事故若是發生在國企,媒體的態度會是怎樣的呢? 

 


2014年中石油大連公司石油管道發生火災,一開始各路媒體氣勢洶洶,欲一如既往對中石油大張撻伐,不料很快傳來消息事故是因為私企大連嶽林建築公司違規施工,將地下油管鑽通,致原油泄漏才引發火災的。一見如此,媒體的怒火便悄然退去了。 

 


天津港爆炸後,不少媒體紛紛把矛頭對準了央企中化集團。事實很快顯示與中化集團無關,純屬瑞海國際物流公司自己的責任。大家可能還記得,一旦不能把責任推到國企頭上,一些媒體就盡可能把責任推到“權力”頭上,炒作什麽瑞海物流背後的“黑手”,甚至還有造謠的,最後也不了了之。從事高危物品存儲物流的無良私企為了賺錢,置安全於不顧違規違法操作,如此突出與明顯的事實,一些媒體卻從始至終都竭力避免從這一麵進行報道評論。 

 


除此之外,天津港爆炸案中,大量媒體還把矛頭指向了交委會、安監局、海關以及消防等政府職能部門,稱它們的監管不力對爆炸負有責任。 

 


這當然是有道理。 

 


可是,監管部門的責任難道可以抵消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嗎?光指責監管部門失職(在多大程度上失職另論)卻不指責直接責任方違法犯罪,這公平嗎?有意思的是,像許多網友發現的一樣,同樣還是這些媒體,在爆炸前總是鼓吹行政部門的手越短越好,不要幹預,要減少審批,要讓企業自己決定自己幹什麽,可是等發生了爆炸,他們又把主要矛頭對準了相關部門,指責他們監管不力。到底是要“看得見的手”還是“看不見的手”呢? 

 


一位網友調侃得好:“現在一個企業出了事故,判斷其是國企還是私企的辦法非常簡單:鋪天蓋地報道痛罵的就是國企,一聲不吭或很快沒聲音了的就是私企。” 

 

 

 



 

 


在現在的一些輿論眼裏,國企本身就是“原罪”。國企出了事故,輿論就說這是國企體製造成的,是壟斷造成的,隻有將國企私有化,才能杜絕事故發生。可是,私企——且不談私企在重大事故方麵不論在比率上還是危害程度上都要遠高於國企——出了事故,媒體卻從來沒有因此而說“私企”有原罪的,從來沒有要求對涉事私企實行國有化的。 

 


問題還不僅僅停留在選擇性的義憤填膺上,甚而至於,輿論常常張冠李戴,把私企或非國企發生的問題按到國企頭上,然後大張撻伐,讓國企替私企背鍋。 

 


前幾年,輿論一直指責國企高管收入過高,(其實,國企高管收入過高是一個偽命題,見筆者觀察者網專稿《國企老總和員工到底平均拿多少錢》),這一話題成為輿論熱點的重要一個環節是2008年平安保險總裁馬明哲年薪過6000萬一案,當時輿論紛紛借此指責國企高管收入過高、加大貧富分化。很遺憾,多數人並沒有注意到這個事實:平安保險並不是國企,既不歸國資委管,也不歸財政部管,而是一家貨真價實的股份製私營企業。要對平安馬明哲案進行評判的話,似乎隻能說這表明了某些私營企業管理層缺乏監管與製衡以至於收入與業績滑坡(這種案例在華爾街多的是)。 

 


再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的主角之一三鹿集團,世人都認為這是一家國企,不少媒體進一步以此為證來批評國企跟其它無良私企一樣,照樣會為了利潤而枉顧人命。其實,三鹿並不是國企。確實,當初三鹿曾經是一家集體所有製的國企,但是,它早就在上一輪國企改製大潮中進行了改製,三鹿的所有股份都被管理層通過所謂的職工持股而掌控,事實上已經由國企變為一家私企。2008年案發時三鹿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田文華已經66歲了,大家都知道,國企高管有明確的退休規定,央企高管盡管退休晚一些,但是也隻能到63歲(個別特例除外),哪有低級別地方國企管理層都66歲了還不退休的道理?《重慶青年報》曾報道,田文華沒有退休是因為正在準備讓女婿接她的班,能讓女婿接班的企業怎麽可能是國企呢?盡管河北省政府曾明確澄清三鹿並不是國企,跟政府沒有關係,但是輿論在報道中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一點,以至於一直讓“國企”為此而蒙受了不白之冤。 

 


這些黑鍋,不能再讓國企來背了。 

 


也不知道圖的什麽,一些媒體與公知對這些為了一己之私無所忌憚不惜違法違規直至釀成重大事故的私企嗬護備至,這不光是對國企的不公平,同樣也是對那些心存忌憚合法規範經營的私企的不公平。私企跟私企也是不一樣的:有的低頭幹活憑自己本事與汗水勤勞致富,有的隻想著不勞而獲化公為私搶劫致富;有的紮紮實實幹實業,有的企圖靠投機一步登天空手套白狼;有的傾力於抓技術抓質量,有的專注於偷工減料坑蒙拐騙;有的不會為了利潤而漠視人命,有的眼裏隻有錢哪管他人的生命安全。國內輿論界古怪的地方就在於,許多媒體所關心的那些“私企”,大都屬於後一類。對罪犯的眷顧與寬縱,其實正是對守法公民的侵害。 

 


華為等私企麵對的國內輿論環境,現在的確是好轉了不少,對比四年前,美國政府借口安全原因對華為中興大加刁難的時候,國內有多少媒體站在他們一邊了?三一受到更美國嚴重的刁難的時候,不肯逆來順受,起訴美國政府,這時候國內廣大媒體竟然站在美國一麵對三一進行了各種嘲笑挖苦。2015年,三一訴美國政府獲勝訴了,也不知道那些媒體當中有幾家進行反思的?今年,美國政府借口伊朗事項欲對中興實行嚴厲的出口製裁,不少中國媒體有說中興活該的,有說中興這次在劫難逃了,可惜的是,美國政府沒給這些媒體麵子,製裁最後取消了。 

 


最有趣的是,中國的許多媒體口頭上、原則上標榜支持私企,可是實際操作中卻都在鼓吹支持令私企陷入困境(也是讓整體經濟陷入困境)的政策。比如,近年來,媒體一直抱怨企業融資成本高,私企承受不了,可是,政府要降息降準——這是降低融資成本的首選之路——了,同樣一批媒體卻又堅決反對,說降息降準就是亂放水不可取。再如,現在經濟一路下滑,民間投資即私企投資增速更是下跌嚴重,媒體紛紛抱怨私企生存困難,可是,政府欲出台穩增長政策了——增速不止跌回升、盈利前景不好轉、私企投資就不可能回升,媒體卻又強烈反對,說這種做法是“短期有利長期不利”。其實,長期有利就是由短期有利支撐與構建起來的,沒有短期何來長期?借口長期而否定短期的結果就是任由經濟陷入危機,將包括私企在內的廣大企業逼上絕路。 

 


這到底是愛私企還是坑私企? 

 


臨了,筆者還要強調一下發生爆炸的這家私營電廠兩台機組合在一起裝機容量隻有區區25MW,還打著環保幌子(說是隻燒煤矸石結果卻改為燒優質煤)騙政府補貼。什麽是僵屍企業,什麽是落後產能過剩產能?這就是。現在正規電廠要上馬,單台機組的裝機容量不許低於600MW的,大都是上1000MW的,馬店電廠與之相差48—100倍。現在一提到過剩產能僵屍企業,輿論常常就怪到大型現代化企業尤其是國企頭上,其實,這些低於正常技術與環保要求且經常違規違法的小企業,才是真正需要被淘汰、被處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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