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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

(2016-08-18 09:57:51) 下一個

事件起源[編輯]

本文來自於新聞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在路上跌倒的徐壽蘭老太太前往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徐壽蘭股骨骨折,需進行人造股骨頭置換手術。徐壽蘭隨即向彭宇索賠醫療費,彭宇自稱是樂於助人,怎麽反倒被指成是肇事者,拒絕了老人的要求。後在各種調解失敗後,於2007年1月4日在鼓樓區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 據彭宇本人稱,當時其在公共汽車站發現一名老太太跌倒,馬上跑過去將其扶起並送其去醫院檢查。
  • 據徐壽蘭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並表示,“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隻是要討回一個公道。”
  • 據目擊證人陳二春先生稱,老太太手裏拎著保溫瓶,向第三輛公交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輛車的車尾時,不知為什麽就跌倒了。這時,他看到從第二輛車後門下車的彭宇走了幾步,上前幫忙,然後自己也上前幫忙,並打電話叫老人的兒女過來,整個過程大約半個小時。[1]
  • 陳二春先生回憶稱,當時整個過程很平和,他自己也上前幫忙,一起把徐老太扶到路邊,徐老太神誌清醒,還借了電話給她兒子和侄女打了電話,徐壽蘭對他和彭宇連連感謝,還說“不會連累你們的”。但在第三次庭審上,陳二春先生的話被徐壽蘭堅決否定。[2]

 

到後來,情況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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