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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輩的陳村往事 (34)

(2021-12-15 06:37:29) 下一個

作者:阿強  

解放後,過了一年多,1951年。

兩個政府部門的人到韋湧李珍的家找到陳二,問起以前一個國民黨軍官的情況。

陳二以為李耀和李桂有了下落,急忙問:“我的兩個孫子孫女有消息了?”

“阿婆,不是這個意思,我們在調查以前一個國民黨軍官的情況,有人說,你有一個孫子和一個孫女曾經住在那軍官的家裏。”

陳二說:“是的,我的兩個孫兒那時是住在那裏,但後來就失去了聯係,到現在我都沒找到他們。”

“那軍官是你什麽人?”

陳二說:“他是我兒媳婦的妹夫。”

“那你兒子呢?”

陳二說:“我兒子去世十多年了,要不我兒媳婦怎麽會住那裏。”

“你跟那軍官有來往嗎?”

陳二說:“我從來都沒見過他,我去看孫子孫女的時候,都是在外麵,我沒有進過屋裏去。”

“為什麽你不進去?”

陳二說:“我怕我這鄉下女人失禮人。”

“那沒什麽了,打擾你老人家了,謝謝你!”

陳二說:“我想問一句,我會有什麽事嗎?”

“沒事,放心吧,阿婆,我們隻是做個調查。”

那兩個人走了之後,李珍的家人跟陳二說,不知道這兩個來調查的人是想查些什麽,是不是他們以為那軍官是陳二的兒子。李珍要陳二多加小心,如果再有人來問,不能說的千萬別說,那會惹大麻煩的。這使陳二感到很害怕。

過了些日子,李威跟李慧雯說二姑父一直都對他不好,李慧雯說:“阿威,別怕,四姑姐幫你找他去出這口氣。”

李威說:“別去找他了,我不想再在那裏幹了。”

李慧雯說:“那也好,四姑姐幫你找別的工作。”

李威說:“四姑姐,我想去當警察。”

李慧雯馬上讚同,說:“當警察好,以後治治那二姑父!”

於是,李慧雯幫李威聯係了廣州的警察學校,李威被廣州航運公安學校錄取了。去學校報到的那一天,陳二幫李威提著行李,把李威親自送到學校去。李威畢業後,被分配到航運公安局當警察。二姑父的運輸公司也在航運公安局的管轄範圍之內。

1954年,帶娣的小兒子馮金水,已經十六歲,到廣州來找帶娣,說要回到親生母親的身邊。

馮氏夫婦收養了馮金水四年之後,馮嫂接連生了三個兒子。馮嫂認定是金水給她帶來三個兒子的,對金水更是寵愛有加。這樣,金水不但是馮家的長子,還成為馮氏夫婦的掌上明珠。

帶娣問金水:“你養父母對你這麽好,你為什麽要回到我的身邊?”

金水說:“我現在是農村戶口,我想有個城市戶口。”

帶娣說:“農村不好嗎?雁沙是個魚米之鄉,吃得好,住得好,無憂無慮。”

金水說:“你是我的親生母親,我應該回到你的身邊。”

帶娣說:“阿水,我隻是生了你,但我沒有能力撫養你,是你的養父母把你撫養大,你應該去孝順他們,而不是我。”

金水說:“我本姓李,不姓馮,我想姓回我的原姓李。”

帶娣說:“姓馮姓李那麽重要嗎?最重要的是你要記得是誰把你撫養大的。”

最後,馮金水還是聽帶娣的話,回到了養父母的身邊,但他常常到廣州看望親生母親。

這些年,李雄一直幫母親帶娣在珠江擺渡。1956年,李雄響應政府的號召,把黃沙和芳村那一帶的水上船民組織起來,在政府的幫助下,成立了一個集體所有製的生產合作社,李雄成為生產合作社的負責人之一。從此,帶娣不再擺渡,搬到岸上居住,也不再工作,由兩個兒子撫養。不久,多個生產合作社合並成為航運局,李雄也成了航運局的領導幹部,二姑父的運輸公司也因公私合營而並進了航運局。

陳二一直擔心被約談有關龍導尾軍官的事,但過了幾年,一切都相安無事。可是有一天,政府部門又有兩個人來調查。

“李某某是你的丈夫嗎?”

陳二立時嚇了一大跳,這兩個人說的是她的前夫,這是她最擔驚受怕的事情。

陳二顫抖的聲音說:“不是,我的丈夫是李開騰。”

“李開騰和李某某是不是同一個人?”

陳二說:“不是。”

“是不是改了名?”

陳二說:“沒有,我丈夫從來都叫李開騰。”

“那現在李開騰呢?”

陳二說:“去世十多年了。”

“阿婆,你別害怕,我們經過查證,你是李某某烈士的遺屬,現在政府要發給你一筆撫恤金,我們是來核實情況的。”

陳二說:“不,我不是李某某的妻子,我的丈夫是李開騰。”

“別害怕,現在解放了,人民當家作主人,你丈夫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你是革命烈士的遺屬,人民政府按政策發給你撫恤金。”

經工作人員多番解釋,陳二終於明白過來,但還是心有餘悸。藏在陳二心中三十多年的秘密,竟然讓這兩個政府人員說了出來。

陳二說:“我現在明白你們的意思,但是,我現在生活得很好,我不需要任何撫恤金,謝謝你們!”

最後,陳二還是拒絕了那筆撫恤金。她的親生女兒李慧雯知道這件事後,很生氣,說母親為什麽有錢不要。

李慧雯對陳二說:“你說李某某不是你的丈夫,但他是我的親生父親,這筆撫恤金你不要,我要!”

李慧雯還沒追回那筆撫恤金,不久,1956年,李慧雯就申請隨丈夫到香港定居。臨走時,她留下隻有四歲的小女兒給陳二和李珍暫時幫忙照顧。可是,沒多久,小女兒得了急病,送陳村人民醫院搶救,最後還是不幸夭折了。為此,李慧雯對母親的誤會又深了一層。

1959年清明節,陳二去為兒子李章掃墓。但是,轉了幾大圈,怎麽找都找不到李章的墓地,連李章當年下葬的那個小山崗也沒了蹤影。

陳二一邊找,一邊反反複複自言自語地說:“我記得這裏有個小山崗的,怎麽會不見了呢?我的兒子去了哪裏呢?”

後來,一過路的村民指著那一片豬舍說:“那豬舍就是這裏以前的小山崗,去年建立了人民公社,公社幹部指示把小山崗鏟平,建起了這個集體養豬場。”

陳二很震驚,急忙問:“那山崗上的墳墓呢?”

村民說:“當時這裏出了告示,要求墓主三個月內遷墳,如果不遷移,一律作無主墳處理。”

陳二說:“才三個月?這麽短時間墓主怎麽能知道告示的通知呢?”

村民也打抱不平,說:“公社的幹部也是太離譜,人家去年來過掃墓的,今年再來掃墓,墓就沒了。人家又不住在附近,三個月內怎麽會知道要遷墳呢?”

從此,李章的墓永遠消失了,再也沒有他的後人為他掃墓拜祭了。

 

(根據前輩敘述整理改編,未完待續。原創文章,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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