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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記-杜坑,愛情曾經來過(二十三)趴紅

(2017-05-18 06:40:41) 下一個
幾年後,來文鬥堂的知青以各種名義(如招工等)回了城。可誠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他是地主的兒子,這些好事輪不上他。

可誠一出生就是地主家的小崽子,小時候受了不少嘲笑,養成了急躁暴烈的脾氣。鳳鳴出嫁前對兩個小弟弟管教甚嚴,猶如半個母親。可凡文靜乖巧,從來不惹姐姐生氣。可誠一耍態度,急躁的鳳鳴常常一巴掌甩過去,嚇得可凡不敢造次。因此去杜坑下放前,一諤家一直是和睦的,可凡在父母麵前也算規規矩矩。

去了杜坑後,姐姐山高皇帝遠,又病怏怏的自顧不暇,可誠再也用不著遮遮掩掩,開始對父母發脾氣,偶爾在家裏摔摔打打的。 他心裏憋著一口氣:憑什麽他有一對地主父母,他一出生,注定比別人倒黴,吃的苦頭比誰都多。

他發起火來的樣子很可怕。初初見了有些膽怯,不太願意親近他。

眼瞅著知青一個個回城,可誠心裏的鬱悶和怒氣愈積愈高。終於有一天,這座“活火山”大爆發,頃刻間岩漿崩裂濃煙滾滾。

事情的起源是這樣的(與鳳鳴在前麵章節的敘述有出入,以初初的版本為準):

文鬥堂裏胡姓的居民大多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財,解放後一有風吹草動,就要被揪出來批鬥。他們平時顫顫驚驚地做人。一諤家和老黃家來的時候,他們明知兩家福州人的成分也不好,也不敢放肆,見到福州人客客氣氣的,因此一諤家和老黃家在文鬥堂裏的日子比較好過。

嘲笑可凡和可誠農活幹的不好的,一般是根正苗紅的貧農。

村裏有個胡姓貧民(姑且叫胡怪吧),生性古怪,愛爭吵,和誰都合不來。一天他在地頭因為小事和可誠吵了起來。兩人都是火爆脾氣,吵著吵著,就要動手打起來,被其他村民拉住了。

胡怪伸出中指對著可誠挑釁:“你這個王八蛋,地主家的狗崽子,和貧下中農作對,有你受的!”

一言戳中可誠的硬傷。可誠怒目圓睜,掄起手中的鋤頭,咆哮著,衝向胡怪。

“媽呀,地主崽子殺人啦!”胡怪見勢不妙,淒厲大叫,抱著頭落荒而逃。可誠一路追趕,轉眼到了胡怪的家。

胡怪剛剛成親,婚床還擺的漂漂亮亮的。可誠一腳踹開新房,揮起鋤頭,胡怪的婚床被砸出一個大洞。

可誠闖了大禍,胡怪不依不饒,要求村支部嚴厲處置。

一諤趕忙去胡怪家賠禮道歉。一諤醫術了得,比較受尊重,周圍的人勸胡怪看在一諤的麵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胡怪對一諤說:“可誠砸了我的婚床,壞了我家的運氣,賠錢是免不了的。按杜坑的風俗,禮節要做全套。你買了紅布送來,還要在我家門口放鞭炮。”

在杜坑,這個禮節叫“趴紅”。

一諤照著做,總算把事情搞定了。經過此次衝撞,可誠的脾氣愈發暴烈。反正,他一出生就是地主崽子,從小看慣白眼,連福州城都不讓呆了,注定要在這窮山溝溝毫無希望地生活一輩子了。那些和他對著幹的人,見鬼去吧,我可誠不是任人捏的軟柿子,誰得罪了我,見一個打一個。

在初初的眼裏,可凡和可誠簡直不是一個娘生的。可凡和父母一樣,脾氣很好,對人總是笑笑的,說起話來客客氣氣。他的臉上永遠是溫和的表情,絲毫不折射生活中的抑鬱和煩惱。

可凡比初初大九歲,初初從見到他那天起,就將他當作大哥哥。可凡很照顧老黃一家。在田裏摸到田螺和泥鰍,上山采到鮮美的柿子,或者家裏烤了紅薯,總會給老黃家送來一份。

初初對才出生十個月就被送到文鬥堂交由一諤夫婦撫養的林林沒有什麽印象。五歲的晶晶第一次來文鬥堂時,初初是記著的。她那時已經十七歲了,幹起農活是一把好手,每天隨著老黃出工。遙遙已經十一歲了,還是不太能幹農活,加上他是男孩,老黃比較偏愛,更舍不得讓他下地,所以遙遙有大把時間帶著晶晶玩,晶晶的邊城回憶裏,遙遙是當仁不讓的男主角。

十七歲的初初個子很嬌小,也沒有漂亮衣裳,天天幹農活,回家升火煮飯,她的頭發有時比較蓬亂,臉上有煙灰。但這絲毫不能掩飾她身上的一種淳樸的美。她的小小的鵝蛋臉黑裏透紅,目光清澈明亮,笑起來單純又開心,沒有病態的抱怨和呻吟。她一陣風從你身邊跑過時,全身洋溢著的青春氣息,讓人精神一振,以為是山裏的一隻黃麂鑽出叢林了。

這隻可愛的小黃麂三天兩頭往華玉家跑,“伊姆依姆”叫得親切,用福州話和華玉聊家常。

一天下午,初初來找華玉。華玉的房子是從來不上鎖的,初初推門進去,沒有看到華玉。她轉身準備離開時,忽然看到可凡站在門口,手扶在門框上,癡癡盯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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