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杉樹

夏天像夏天那樣過去了,生長的欲望,或者生長和欲望都已得到滿足,沒有什麽可以挽回,在夏天離去的也不會在以後的日子回到朋友們中間,如秋天的桐樹碩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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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純合被擊斃真的是活該嗎?

(2015-05-17 23:12:14) 下一個
5月15日、16日,新浪微博,北京@鄭在索律師 發起了兩項有關徐純合案的網絡投票,其一為:“男子被擊斃,該不該追究民警責任?”其二為:“您認為:央視公布的‘徐純合被擊斃案’的結果公正嗎?”截至17日零時,第一項投票當中,選擇“必須公開監控錄像,異地管轄召開聽證會”的占到65.5%,而選擇“不應該,男子嚴重危及公眾安全”的占20.9%。第二項投票,由於可以複選,結果比較複雜,但選擇“公正,徐純合暴力襲警,擊斃活該”僅16.1%。而就在這“少數派”的選擇中,有一位我多年的好友,自稱“騎牆派”,對我的質疑給出了這樣的答複(下圖)。我覺得,這種自以為是、自以為公允的姿態,在當下中產、小資階層中極具代表性,我必須對此說點什麽。
“自由+法治”——多好的詞嗬!我相信,我這位朋友的立場是真誠的(絕對不是五毛),但不一定能代表@北京廚子 的意見。廚子總擺出一付很拽、很擔當的樣子——“別TM玩虛的,我隻認真相!”所以,CCAV一播出視頻,他立刻就繳械投降了:“李樂斌警官,我錯了。我在聽信傳言的基礎上罵了你。對此我深表歉意。新華社兩位記者,我錯了……”如果不是被人抓了命門,廚子應該清楚:央視新聞都有真相,這世界還有謊言嗎?當然,也不能排除廚子智力下降的可能,因為在15日的一條微博中,他信誓旦旦告訴網友:“配合警方調查是公民應盡義務。”——試問:在當今中國,誰是公民?你是公民嗎?你有選票嗎?你知道你交的稅是怎麽用掉的嗎?你能要求一個統治中國60多年的政黨滾蛋嗎?如果在當今中國你我這樣的草民都能算公民,這世界還有奴役嗎?

放下腦殘的廚子不表,咱們再來看來我這位朋友的觀點。她對“現在的公知”頗有微詞,認為他們“和過去沒上台的TG手段一樣”,“裹挾民意當炮灰,給自己鍍金。”暫且不論她所謂的“公知”是何許人也(廚子也被廣泛認作“公知”哦),至少她對TG的手段是鄙夷的,認為“公知”和TG一樣“拿謠言代替真相,拿政治對戰法治”……請問:你這是特指“沒上台的”TG,還是上台至今的TG?如果是前者,你有何依據證明他們已經改弦易轍、棄惡從良?如果是後者,他們至今都這樣(謠言代替真相,政治對戰法治),你為何還相信他們的喉舌告訴你的所謂“真相”?對“公知”和TG各打五十大板,並不代表你有自己獨立的立場,除非你親自去按常規證據鏈走一趟,你自然會知道,阻止你了解真相的到底是TG,還是公知。

我相信,她的善良也是真誠的,但同樣矛盾重重:“(我)才不會忽悠人襲警,給人合法開槍的機會。”——你看,還真的是為普通人的生命著想。你這麽珍惜人的生命,所以你選擇了“徐純合暴力襲警,擊斃活該”?不管TG如何卑鄙,隻要“合法”開槍就是“擊斃活該”?當初納粹擊斃猶太人也是“合法”的,東德士兵擊斃翻越柏林牆的民眾也是“合法”的,朝鮮士兵擊斃“脫北”分子也是“合法”的,你一句“活該”就心安理得了?誰來對出逃的納粹戰犯實施全球追殺?誰還會推倒柏林牆讓人們自由遷徙?中國和朝鮮永遠是人類文明的例外之地?中國人和朝鮮人永遠都這樣“擊斃活該”?虧你還標榜“自由+法治”,請問:中國是你標榜的“自由+法治”之國嗎?如果是,你對TG的態度如何解釋?如果不是,你所說的“合法(開槍)”還有什麽意義?

很多人拿美國警察對襲警的常規處理辦法和徐純合案做對比,但是他們忘了一個大前提和很多小前提。這個大前提就是,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多黨製憲政民主國家,美國任何一屆執政黨都不需要(也不可能實施)“維穩”,警察為國家而不是為某政黨效力,而國家是選民(納稅人)的,警察對平民開槍將麵臨最嚴格、公正的調查,該調查同時還受到在野黨、相關社會組織、民眾以及全國新聞媒體的密切追蹤。也就是說,任何一起警察槍擊事件都有整個國家的公信製度及其公信力作背書。中國有嗎?對中國執政黨來說,“穩定壓倒一切”,黨領導的警察係統在開槍時,到底是在“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還是在“不惜一切代價維持(政權)穩定”,這兩種動機並不總能協調一致,事實上,在許多現實問題上,二者常常是並最終是衝突的。

還有幾個小前提:
1、美國公民人人都可以申請持槍(警察麵臨的危險自然要大很多),中國可以嗎?
2、美國警察可以阻止乘客上車、接受調查,遇到不服從者可以立即強力製服,但不會對對方逐步施暴,直至激怒對方失控,然後開槍擊斃。中國鐵路警察李樂斌是怎麽做的呢?
3、說到底,美國警察開槍之後的責任追蹤體係,是確保其正當性的關鍵。司法獨立、第三方調查、證據公開、多方聽證、民眾監督、媒體自由報道、刑事與民事訴訟、大額賠償等等,種種來自後端的責任、壓力,烙印在每個警察的潛意識深處,令其在執行公務中,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會選擇開槍。中國有完整、公開、公正的後端調查體係嗎?國家意誌在中國警察心裏是縱容還是約束?
4、美國是個清教徒國家,人文主義教育根深蒂固,把人的生命看得比什麽都重,加上警察入職前經過嚴格的道德審查與人格測試,這在警察開槍的前端又設了條心理防線。而在“七不講”的中國,連普適價值都要反對,成天宣傳愛黨愛國,一條或幾條人命與黨國穩定大業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麽?中國警察真的能分清“製止上訪”和“草菅人命”之間的界限嗎?

所以,不要拿美國的襲警與中國的“警襲”對比,不要用美國的合法來解釋中國的“合法”,尤其不要在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選舉權、尊嚴權、自決權等都“中國特色”的時候,卻要在警察開槍權上向美國看齊。統治者有此企圖還說得過去,你一介草民,還要誓死捍衛警察對你的開槍權,你說你這是哪根筋短路了?

張雪忠在《慶安槍擊事件啟示錄》中有一句精辟論斷:在中國,開槍的真相,總是拿槍的說了算。我們必須認清中國是一個集權國家、對內實行極權統治的事實。中央集權+極權意味著什麽,你可以百度或維基一下,肯定不可能兼容自由、民主、憲政、司法獨立之類。它可以有法治——依靠法律來統治,但法律有明文規定:黨領導一切。於是,黨就從自己製定的法律中獲得了所有權力,並“領導”法律“依法治國”。顯然,他們的法治是不可能有你的自由的,除非……當你把“自由+法治”作為自己信條的時候,你真明白你要的是什麽嗎?

隻有當你成為“統治者”時,“自由+法治”才可能同時成立。你的法治就是你的自由。而你不可能成為一名獨裁者,那你隻能通過“選票”與億萬個“你”共同統治你們的祖國。那就是憲政民主。你不可能既堅持自己的自由(肯定沒有),又支持黨國的法治(有槍杆子,根本不需要你支持);你以為你騎牆風景獨好,其實不過是在絞索上飄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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