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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小是在讀初中的時候被拐賣的。那時候大概十六歲吧。她從小是乖乖女,家裏的條件也挺好的,她爸爸當過包工頭也做過生意,是村裏最有錢的幾戶人之一。
起因是發小在學校零花錢不夠,瞞著父母偷偷欠了不到一百塊錢。怕被父母知道的她就偷偷的留下小紙條離家出走了。
離家出走的時候,坐車,遇到了一個中年婦女。可能婦女看她是學生的模樣,交談中發現她沒有社會經驗,就以給她介紹工作為名把她拐賣了。
拐賣到河南的一戶人家,生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
解救過程
發小生了兩個孩子以後,婆家慢慢的放鬆了警惕。
於是,她有機會給學校的老師寫了一封信。老師收到信以後趕緊通知家長,她爸就帶著幾個親戚,去了河南,找到了公安局。
那個地方的環境一言難盡,野蠻、團結。總之那次並沒有能夠順利的帶走她。好在她爸本身就是生意人,見的世麵也比較多,就采用了其他戰術。
後來的結果就是:她爸同意自己的女兒嫁在河南,並表示會盡自己的能力扶助女兒女婿。
結局如何?發小娘家當時有個親戚剛好在河南,發展的挺好,是大老板。
於是,父親就建議夫妻倆可以去親戚的工地做事,並表示自己也可以幫女兒帶孩子。
最後的結果就是夫妻倆一起去親戚的工地打工,兩個孩子,婆家帶兒子,娘家帶女兒。
然後春節的時候,夫妻倆就一起回娘家看女兒。住了沒幾天,女方父親就讓男方先回家看兒子,說女方在家多玩幾天,隨後就回去。
男的覺得兒子在自己手裏,又感覺女方的父母對自己招待的挺周到,就放心的走了。這一走,兩個人就斷了。
有好的父母有多重要。我發小的父親當年找到河南,如果強行帶走女兒,不但會受到阻撓,而且孩子也帶不走,還會發生劇烈的衝突。
如果在工地就讓女兒走,孩子也帶不回來。
先讓女兒和那個男人去親戚的工地幹活,讓對方嚐到甜頭放下警惕。這時候就自然而然的提出可以幫女兒照顧一個孩子。
然後,以過年回娘家探望孩子的名義,順理成章地把女兒也安全的帶回了家。
強龍壓不過地頭蛇。當初發小的家人在河南帶不走她,後來。那男人即使發現"上當",也不敢來我們這裏帶走她。
我發小有一對非常愛她的父母。她的爸爸不但把她順利的解救出來了,還給她帶了一個孩子在身邊。這樣發小以後的生活也得到了保障。
因為,當初為了擔心她逃跑,為了讓她死心塌地,男方在生完兩個孩子以後,就給她做了結紮。
我發小再也沒有回到那個充滿傷心恐懼的地方。她在父母的身邊生活的好好的。父母條件好,有錢,把她的孩子從幼兒園一直供養到上大學,給了她最安全的保障。孩子帶回來時也沒有戶口,後來就在娘家上的戶口。
她現在已經在老家結婚十多年了。她不會回河南去找兒子。因為去了可能就走不掉了。但是,她和她的父母都明確表示,如果哪一天兒子自願尋找母親,自願到母親這邊生活,她們不拒絕。
拐賣可恥。一切以"為了孩子"道德綁架被拐婦女留下的行為,都該被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