愽者不負史 文者不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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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辯解5000元公眾獎金吊喪

(2015-03-20 18:13:34) 下一個

Q群喘口氣,果然有效。有位主管級的大佬,在晨會快結束,為公眾獎金吊喪一事發話了。大意是:

為減輕大家(經濟)負擔,我們幾個代表大家決定用這筆獎金吊喪,且也征詢多數人。時間緊無法每個人征詢。你問大家是不是?你還想怎麽地?

言下之意,我們應該感謝他們,而不得質疑。

靠,象幹了件豐功偉業般,那腔勢。。。濃啊。。。

奶奶滴,這幫昨天工作時間怨聲載道,麵紅耳赤的小赤佬,這時還真個個象縮頭烏龜了,連喘氣都嚇忘了。所以呀,太懂權勢易被權嚇。

而本人是個權勢文盲,不僅要喘氣還要吹上三口氣:

1.吊喪能直接用這公眾的獎金嗎?

吊喪的目的是對逝者的緬懷(逝者的親人),對生命的尊重(逝者的生前好友)。為表示莊重,憑吊者不僅著裝要求素淨,切忌花花綠綠、穿金卦銀,奉供吊喪用的物件(如今一般送錢幣了)必須也是素淨的。也就是你送吊的這錢幣必須是幹幹淨淨的,還須是你親手遞送的。

那麽,既然是公眾的獎金,你就派還給公眾,經過他們手後獎金的金就被""素淨了,才可成為吊喪用的物件。。。吊喪用的物件是奉供,不是發紅包。這是禮數,也是規矩。否則,就是對逝者的不恭,不敬。也破壞了傳承下來莊嚴的吊喪規矩。

2.假如,你們這次是假吊喪之名,拿這筆公眾獎金是朝供權力者,那就無需顧忌這些錢的來路問題。

所以,無論是以上那一條,所謂"為減輕大家(經濟)負擔"一說,都是不成立的,因為這些獎金本來就是大家的,這種胡言亂語,使的是障眼法---好像我們是你們的救世主。。。

我早就說過,一個組織,一個團體,其製度、程序、邏輯、文化的缺陷的多少,決定它的素質高低。

3.關於代表問題

首先請問,逝者原本是否本公司或本部門的一員?

如果是的話,吊喪那也是公事以外的民事、民間的一種自願活動。

如果不是的話,那麽這吊喪就純屬個人私事。

而你們幾位大佬的職位和權力的行使,應該僅限公司給你的定崗定位的工作或公事範圍之內有效吧?何必自己去無限擴展到崗位之外呢?累不累?你們是否知道什麽叫侵權濫權?

至於"代表",好像中共有個叫江什麽冥的先帝,特好這玩意。不過他也隻有"三個代表"。而你們距離人家這帝位,恐怕還差那麽幾步吧?這種什麽代表不代表,以後別胡思亂想了。弄不好還要丟了小命。

如果實在太想做代表了,在我眼裏呀,你們先代表好自己把現崗現位的那麽點事做象樣了再說。。。看看往後人們對你們這樣的人做代表,感不感興趣。。。先踏實做好公司派給的事兒。

鑒於以上分清了公事還是私事,你們說"征詢多數人。時間緊無法每個人征詢。"就不再是你們幹出這種事的"理論基礎"了吧?

這裏友情提示,往後如果再幹這等事,千萬叫這幫小赤佬個個簽字劃押(畢竟你們動了人家私產)。。。也省得他們背後嘰嘰歪歪的,給安全生產埋下事故的不確定炸彈。就象你們造什麽學習記錄一樣,不可漏網一個。但這種事還是少幹積德。你們是否知道什麽叫厚德載物?

歸納,你們,侵權濫權,假公濟私。。。最可憐的是還要,道貌岸然,淫威屬下。。。

你們很無知,亦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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