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公會總會長廖中萊日前指出:“華人是喜歡自由結社的民族,因此我國擁有為數不少的華團,代表各自的群體,而華團的動態往往反映華社的心聲。”的確,華人喜歡結社,喜歡混圈子。由此引發不少曆史的悲喜劇,大有可觀,姑且虛論浮談。
在中國新文學史上,有四大社團最為著名,彼此之間,或講信修睦,或互相攻訐,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成就了新文化運動的多彩風景。
其中,文學研究會是中國新文學運動中第一個純文學社團,成立於1921年1月,發起人有周作人、茅盾等人,以《小說月報》為陣地,倡導文學革命,提出“為人生而藝術”。第二個著名文學社團是創造社,成立於1921年7月,主要成員有郭沫若、鬱達夫等,出版有《創造季刊》《創造周報》種種。創造社的文學主張有明顯的“為藝術而藝術”色彩,簡直就是與文學研究會唱對台戲。第三個大腕雲集的文學社團是新月社,1923年成立,主要成員有胡適、徐誌摩、聞一多、梁實秋等。最晚成立的是語絲社,得名於1924年11月在北京創刊的《語絲》周刊,由《語絲》主要撰稿人魯迅、林語堂等人為核心成員。
不管是文人相輕,還是同行相妒,這幾大社團之間,論戰不斷,經常口誅筆伐、兵戎相見。其中,後期創造社等革命文學派對魯迅、茅盾的批判,可謂兄弟鬩牆。魯迅被“自己人”罵作是“封建餘孽”、“二重反革命人物”。而魯迅也發表了《“醉眼”中的朦朧》《革命時代的文學》,茅盾發表了《從牯嶺到東京》等文章,對革命派進行了還擊。盡管這種社團之間的互相鬥爭,很傷元氣與和氣,但是結社之自由、言路之開放、爭鳴之頻密,讓文學史家津津樂道,也為後世所楷模。
共產黨主政中國以後,真正意義上的結社自由基本上銷聲匿跡。相反,為了打倒政敵、鏟除異己,許多莫須有的結社——“反黨集團”被泡製了出來,例如,五四新文化運動著名的作家丁玲女士,1956年被打入“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從此成為等外公民,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腳,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殘酷迫害。直到1980年,中國為丁玲徹底平反,恢複其黨籍和政治名譽,這位女作家20多年非人間的厄運才算結束。
進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莫須有的“反黨集團”之類的政治把戲不玩了,結社自由稍微有了,不過已經不是一般的結社了,而是混圈子。圈子文化至今在中國大有市場,蔚為壯觀。
在中國,同學有同學圈子,朋友混朋友圈子,官場講官場圈子。一個個獨特的“圈子”,仿佛一個個縱橫交錯、五顏六色、形狀迥異的“文化怪胎”在恣意地舞動。就連微信這樣的時髦社交軟件,也有“朋友圈”設計,打上了圈子文化的烙印,被年輕人競相追捧。
我國華人喜歡結社,都知道是為生存所迫。在險惡的環境下,社團能夠讓人增添力量。各種社團之間,不要山頭林立、搞關門主義、鼓吹裙帶風,而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票往一處投,努力壯大華人的在朝力量,以便更好地解決華社所麵臨的問題。這既是廖中萊們的希望,也是我國華人結社與劃圈的應有之義。
見刊《中國報》2017年10月19日C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