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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奴隸製與奴隸社會

(2023-08-10 15:06:46) 下一個

《七絕》奴隸、奴隸製與奴隸社會

天地分於盤古斧,文明始自夏商周。秦皇一統廢封建,製度更名奴隸留。

 我仔細研究了一下中國的曆史,發現了中國的國號很有趣。第一個專製王朝叫“秦”(Qin),最後一個王朝叫“清”(Qing),它隻比第一個王朝多了一個G,可能是國土大了,也許是東北人的鼻音比較重。後來的國名中都有“民”(Min),MinQin隻是開頭的字母不同,說明隻是統治者由Q換成了M,國體、國民等主體都沒有變。秦清民,三千年來隻有國土和統治者在變,但是社會主體結構沒有變,你說神奇不神奇?難道這就是華夏人的命運?

從大陸來的人,都知道人類社會發展的幾個階段: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這是按照馬克思的說法直譯過來的。老馬的一生除了羅刹就是德國,他的所有理論和著作都是根據基督教教規、抽著劣價的雪茄在一個圖書館內創造出來的,是典型的閉門造車。後來經過恩格斯結合歐洲和羅刹國的社會實際以及後來的列寧的具體實踐,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思想體係。老馬根據羅刹國的曆史和對未來的構想,提出了人類社會發展由原始社會、最終到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的這種說法,把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社會結構、政治體係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混在一起、揉成一團,然後交叉命名。所謂原始社會,無話可說,不論誰說,“人”或“社會”都有一個“原始”過程,隻是看如何劃分。老馬說有了剩餘價值,就說明由原始社會進入了奴隸社會。有人說有奴隸就是奴隸社會是不準確的,因為今日社會你到處可以看到奴隸,關鍵是要看奴隸和奴隸製是否合法;奴隸社會說的是人與人之間、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奴是被人使役、或地位低下的人,比如奴家、奴才、奴婢、賤人、匈奴、昆侖奴、黑奴等等;隸是人身隸屬於某個人或團體,沒有隸屬他人也可以是奴;而封建社會則說的是一種社會結構,並沒有表達任何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封建”(Feudal)實際上是“分建”,分別建立一種國家、政體,然後向一個“共主”負責。因為有些像中國的“分封”製度,我們就用了“封建”二字,現在把一切落後的東西都叫做“封建”。

 封建製度,是盛行於中世紀歐洲的法律、經濟、軍事、文化和政治習俗的結合體。從廣義上講,它是一種圍繞關係構建社會的方式,這種關係源於持有土地以換取服務或勞動力。這種關係存在於武士貴族之間的一係列相互的法律和軍事義務,並圍繞領主、封臣和封地這三個關鍵的概念。封建主義的更廣泛定義不僅包括武士貴族的義務,還包括王國所有三個階層的義務:貴族、神職人員和農民,所有這些人都通過公國和莊園製度受到約束;這就是馬克思所謂的"封建社會"。顯然,這種製度是歐洲特有的一種社會結構,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沒有出現過,我們把兩千多年的君主專製製度套用這個“封建社會”,顯然是不合理,是為了適應馬克思主義學說人為強加的。

 資本主義社會更是胡扯,資本隻是一種經濟運作規律,它是一種可以獨立於國家、政治體製的東西,美國有、英國有、蘇聯有、朝鮮也有,即便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也有資本運行。至於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都是老馬根據空想社會主義的創始人托馬斯·莫爾在他的名著《烏托邦》中所建立的一種“理想”社會而產生的,老馬認為,凡是由共產黨這個先進的政黨統治下的社會,都是理想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就像“好吃主義好吃”、“女人主義女人”一樣,沒有任何標誌性的東西,就是說“承認共產主義”社會存在的所有社會,即共產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都叫社會主義社會。烏托邦,本意是“沒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為有理想,不可能完成的好事情,“烏”是沒有,“托”是寄托,“邦”是各個封建的邦國或公國,“烏托邦”三個字合起來的意思即為“空想的國家”。

除了原始社會無法證明外,中國社會隻有奴隸社會,根本沒有什麽封建社會。由夏始到秦,可以算是奴隸社會,而從始皇帝以來,中國社會一直是一個全獨裁、半奴隸社會,因為從國體、政體來講,分封製度變成了中央集權,偶爾出現的諸侯國,也大不同於周以前的各種小國,更不是馬克思所說的“封建國家”,而在戰亂期間出現的許多小國,根本談不上是“封建”,因為,大家都自稱為皇帝,沒有一個共主,不僅不向誰負責,而且隨時想滅掉其他。

 什麽是奴隸?奴隸的標誌是沒有自由的人,包括身體、婚姻、言論、遷徙、集會,他(她)的一切權利或意識都屬於某個人或集團、單位。幾千年的奴隸、半奴隸製度,在所有的國民的基因、血液、骨子裏都植入了“奴隸”的意識。即便是今天,甚至在海外,我們見麵時大多會問:你是哪裏人?我是山西的。你呢?我是西藏的。山西的隻能屬於山西,西藏的永遠是西藏。就連在《非誠勿擾》的介紹中,不自覺地會說:“我來自遼寧,現在在北京工作。”“你原來的單位叫什麽?”領導發怒的時候,最常見的一句話就是:“你是哪個單位的?”老百姓也如此。某位領導在慰問洪水受災群眾時,就遭到一位農民的咆哮:“你是哪個單位的?為什麽洪水退了你才來?”甚至老公出軌了,老婆就會到“單位”去鬧,因為她們知道,隻要找到他(她)的單位和人身所有者,問題就解決了一半。我們可能根本就沒有意識到這些都是奴隸的意識,因為我們每個人從來都不是一個獨立的人,都屬於某個團體、單位和政黨甚至是某個人。從黨叫幹啥就幹啥、思想上和行動上要和它保持一致、從農村到城市、從駐馬店到京城、結婚登記、生孩子、申請護照等等,都需要領導(所有者)批準。至於說言論自由、自由集會、宗教信仰,你隻能一片又一片地去讀憲法,從那裏尋找。

什麽事奴隸製度?簡單說來,就是在政治、法律下允許奴隸和奴隸主合法存在的社會製度。美國自稱是第一個民主製度的國家,但她卻允許奴隸主擁有奴隸,這其實是半民主、半奴隸製度,直到林肯廢除了奴隸製,美國才是真正的民主製度國家。

什麽是奴隸社會?真正的奴隸社會是在奴隸製度下的社會。但隨著奴隸製度的消滅,奴隸和奴隸社會卻沒有完全消失,因為統治者的奴隸主主義行為或民眾的奴隸意識,都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許多奴隸主和奴隸,不管它是合法還是非法的。例如初期的美國就存在著大量的奴隸和農場主。今天世界各國,仍然都有無數的奴隸,比如性奴和東南亞某地、從事詐騙活動的中國人,他們不僅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生命也可以隨時被剝奪。盡管它不合法,卻無法取締和根除。統治者的奴隸主行為和民眾的奴隸意識,則導致了許多國家不是奴隸社會卻有無數奴隸,無論是統治者還是民眾,都已盡習慣了這一切,奴隸言行已經成了下意識的表現。

 在奴隸社會有三種人:奴隸主、奴隸和公民(貧民),奴隸的來源是戰俘、罪犯或搶虜、販賣來的他國貧民,而非奴隸社會中的奴隸,則都產自於自己的公民。看自己是一個國家的公民、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貧民還是完全或是不完全的奴隸,要看你是否享有獨立、自由、自主,即享有該國憲法所賦有的全部權利,看你是不是要用箭頭或者XX代替漢字。舉個例子來說,在美國,當你發現配偶出軌或養小三,你絕對不會大叫:“我要找你單位去!找你的領導去!”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解決任何個人問題,隻有通過他本人或他指定的法律代理人。西方的民主國家沒有上訪人員,也沒有接待上訪人員的機構,因為憲法給了你一切社會權利,一切利益或人身衝突隻能通過法律解決,給領導甚至總統寫信不僅沒用,反而會害的總統被起訴。相反,不是奴隸製度或奴隸社會中,卻不斷產生和生存著無數的奴隸,紙上是主人,實際上是奴隸或半奴隸。有的人是身不由己、被迫為奴或似奴,有的人卻是自願賣身為奴,心甘情願,以便得到主子的回報,作為管理其它奴隸的管家或看門狗,也可以奴役其他的奴隸。

這正是:

生在民國裏,誰知身是奴。活著天做主,不死就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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