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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幹什麽,你都需要看清楚合同。

(2017-12-03 14:02:14) 下一個

小的無所謂,損失就損失了。我買的一個新的all in one電腦,sony的,就喜歡他們漂亮輕。結果一回來不到幾個月就死機了,我當時是買了3年的protection的,趕緊扒拉出來看,打電話給指定的維修部,哇塞,我就懶得說了,其實這個就是訛錢的,電話來電話去幾天連怎麽ship都沒法搞定,我自己周圍找了個修電腦的給我修了。經過這個我是再也不會買什麽保修的了。牽涉不到一百塊,我也就算了。Amazon上我badmaouth這個protection,結果被告知不能貼出來。嗬嗬。

那房屋買賣牽涉金額太大,這個需要合同好好看清楚,我們自己看,也請律師過一遍,確認沒問題才會簽名。租賃也是。就講一件事情。我外州一個房子交給一個管理公司管,當時的property manager我們見過麵,人不錯。簽了代理合同,裏麵我特別加了一個條款,就是維修,除了緊急情況影響到租客生活的他們可以立即維修,不需要我批準,其他一切維修必須在給我報價之後我同意才能修。若沒這個條款我後麵就吃大虧了。租客租了幾年走了。我才知道以前的property manager離開公司了,接手的是新人。等月底一拿到statement,我不光沒租金拿,還要付接近8,9000的費用給這家管理公司。當時真的是肺都要氣炸了。坐下來仔細研究了statement的每一項,好家夥,從清理這個那個,到換窗簾,修這個,修那個,沒有任何receipt注明用了哪個維修公司,花了多少時間,parts多少錢,基本就是每一項多少錢,我基本確定這公司趁著租客搬出去在我身上訛一筆錢。我都沒請律師,先看看我自己的能量吧。我把他們給我的賬單複印一份,以前和他們簽的合同也複印一份,寫了封信給他們,說你們換的東西,維修的東西全部沒有我的同意,退一步,就是我需要付一部分費用,我需要你們把receipts,用的哪家公司(其實他們有自己的人),多少工時,用了什麽parts,parts的receipts多少錢,全部寄給我。如果做不到,reverse all charges,把租金退給我,否則我告他們。  Guess what?  他們懶得給receipt給我看,也許根本拿不出來,they reverse all charges and return the rent to me.  我立馬炒了這個物業管理。但自己管遠程比較麻煩,所以後來賣給租客了。賣了之後狂漲,損失大了。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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