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穀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正文

要死,盡早

(2014-08-01 13:31:09) 下一個

剛剛得到的消息,有人剛剛告訴我。不要說是我媽媽要死了,就是我要死了,也得帶著孩子一起回去。要不然把孩子送給我在國內的舅舅,鄰居,在不行找個保姆,在不行送河南他剛剛得了冠心病的媽媽。反正是絕對不能把孩子留給他,一天也不行。他女友絕對不能接受!他怕養不活孩子。

開了眼界了!!好吧,主保守,我媽媽能等到我把孩子護照和簽證辦好,還得等我的律師回來,真不巧,他休假去了!親愛的媽媽,你一定要挺住!!!!!挺住!!!!

我真想喊救命!!主耶穌,你在哪裏!!在哪裏???

其實原因隻有一個,現在的女友不接受他的兒子,有她就沒有兒子。所以他要選擇前者。新生活怎麽能允許小孩來破壞,(原話)你把孩子扔哪裏都好,扔給你國內舅舅也行,鄰居也行,不要來找我!!對了,法律上也不允許,我有心理疾病,法院叫我做治療呢,怎麽能帶孩子啊?!(主,你可聽到?!你可聽到?!)

同事說了,離婚有不要小孩的,沒見過這樣不要小孩的!!中國男人真長臉!多好的小生命轉眼成了他人的絆腳石了,有多遠扔多遠!!嚇得連申請小孩護照所需地址都不敢給現住的了。世上的事沒有最壞,隻有更壞!我和孩子最好立刻死掉。心安理得的過自己的新生活了。聽說過無恥的,沒想到自己遇見了更無恥的。知人不知心!!

感謝主!我至少離婚了!!!
我和他在主裏的婚約(如果有)求主今日斷去,惡人的道路,與我甚遠。至此,我們再無瓜葛,今生,永生!!
LORD,YOU ARE MY SHEPHERD,I SHALL NOT BE IN 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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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GoodNightToronto 回複 悄悄話 謝謝鼓勵!我知道比起那些更為不幸的人,我不應該再向生活抱怨什麽。畢竟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健康的孩子,還有一份小家業。
我不缺什麽,至於那個連自己兒子也可以不要的人來說,我要他何用呢?又何必生氣呢?

人與人不同,所謂的道德,人性,在我看來是個理,在他人看來恐怕嗤之以鼻。“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他的信念。

我從不認識他,從來都不。這是自己的悲哀和失敗,現在自己承擔後果。也算是自討苦吃,怨不得人!
qiqispore 回複 悄悄話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15/201408/1298.html,小妹,冷靜,堅強啊!看看所貼文,希望你得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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