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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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什麽罪孽是一張贖罪券不能解決的!

(2017-09-12 18:10:38) 下一個

 

 

  16世紀初的歐洲,教皇和大主教基本上被美第奇、波吉亞等幾個顯赫的家族所壟斷。整個教會從頂層開始腐敗墮落,教皇們橫征暴斂,買賣聖職,各個生財有道。

  1513年,馬基雅維利控訴道:“越是靠近羅馬教廷的人,越是教會頂層的人,他們的表現就越不像基督徒。”

  四年後,“贖罪券”的兜售,點燃了教廷毀滅之火。

  基督教士販賣贖罪券,是西歐中世紀時特有的現象。最早是11世紀發動第一次十字軍運動的教皇烏爾班二世,為了讓十字軍戰士加強宗教信仰,教皇宣布所有參軍的人,可以獲得減免罪罰。並為每一位十字軍人發放贖罪券。

  一開始是免費發放,堅定一下教徒的信仰。後來教廷發現,這東西很受歡迎,簡直是供不應求,於是開始通過販賣贖罪券來斂財。

  贖罪券其實與基督教教義中所謂的“原罪”和“救贖”思想有關。基督教認為人生而有罪,生活在世上的人們就要不斷地以其善行來贖清罪孽。故而行善者的靈魂得到拯救,死後可以升入天堂,作惡者則會因為罪孽深重而進入地獄。

  然而罪孽可不是那麽容易贖清的。基督教出台的懲罰製度極為嚴苛,就連未及時懺悔、周五吃了肉等等,都是罪孽,都要受到懲罰。如果把所有的罪孽加起來,一個人即使花上一生也不可能贖回。

 

  ▲文藝複興時期荷蘭著名畫家希羅尼穆斯·博斯(約1450-1516年)所作《地獄》景象的局部

  既然這樣,多數人隻能在對地獄的恐懼中戰戰兢兢地活著。荷蘭著名畫家希羅尼穆斯·博斯有一幅作品就叫《地獄》,反映了當時人們對地獄的可怕想象:地獄充斥著黑暗,燃燒以及痛苦,大量造型奇幻的獄卒以各式怪異的酷刑懲罰罪人,死者在其中倍受折磨。

  到了12世紀,在人間、地獄之間多了一個停留靈魂的場所——煉獄。根據1438-1445年佛羅倫薩會議的說法,人死之後隻有完全純潔的靈魂才能直接進入天堂,犯大罪的則直接投入地獄接受永罰。那些犯了小罪或者犯了能被豁免的罪但沒有完成補贖的靈魂,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會被安置在煉獄中進行“補完”,之後才能上天堂。

  難道真的,有罪孽的人除了進入地獄、煉獄外,別無他法?

  教會有另有一套說法:犯了罪,還可以發願贖罪,由教士主持,讓犯罪者用今生今世可做的善行,比如祈禱、朝聖或禁食來抵償懲罰。

  不止如此,當有需要的時候,教會就發明出了贖罪券,用以斂財。

  這種天堂的欺詐把戲迅速獲得了成功。許多基督徒怕自己死時仍有罪孽,為保險起見,幹脆買來贖罪券,讓自己免入煉獄,或者把已經入煉獄的親人贖出來。為了買贖罪券,許多人家甚至不惜全家挨餓。

  贖罪券便這樣暢銷起來。

 

  ▲時人所繪的售賣贖罪券的場景

  教會千方百計兜攬生意,比如,教士們往往利用講壇大吹大擂:“難道你們沒有聽見嗎?你那死去的爹娘,死去的親友正在哭喊,‘發發慈悲吧,刑法太苦,受不了了。給點施舍,救救我們吧。’”甚至還用這樣的口號煽動:“金銀入庫,魂靈起舞。”

  牛津大學校長托馬斯·蓋斯科恩將那些兜售贖罪券的人稱為“贖罪券販子”,他在1450年寫道:“他們走街串巷出售贖罪券,至於價格,有時是兩便士,有時隻是一頓酒錢……甚至是一次嫖妓或者肉體交易”。

  有人不禁質疑,掏錢就可以的話,懺悔、贖罪乃至苦行還有什麽意義呢?

  教會也能給出解釋:耶穌和聖徒有多餘的功德,教會有權利釋放給其他信徒,為他們代贖那些非永恒的罪罰。煉獄是不完全的信徒死後暫居的地方,接受暫時的懲罰,煉淨以後才得上天堂。

  當時的教會連聖職都可以買賣,再買賣點功德也不算什麽稀奇了。

  贖罪券成為教廷的重要經濟來源。16世紀初期的聖保羅教堂的主教約翰·克利特,總結出贖罪券的商業化將教會變成了“印鈔機”。

  不過,到教皇利奧十世時,賣贖罪券這事兒,就徹底鬧大了。

 

  ▲拉斐爾作品:《教皇利奧十世與兩位紅衣主教》

  教皇利奧十世出身佛羅倫薩豪門美第奇家族,生活驕奢淫逸。他曾經在教廷中新增了141名隨從和60名侍從,僅此一項,就入賬20.2萬弗羅林金幣。

  當時羅馬教庭已經是最大的封建領主,並利用《聖經》中有農牧產品十分之一屬於上帝的說法,增加各種捐納貢派。但這都不能滿足大手大腳的利奧十世——即位教皇後,利奧十世加速聖彼得大教堂工程進度,以使羅馬再次成為西方文化中心。他任命拉斐爾為工程總監,想在自己在位時完成這項功照千秋的偉業。由於工程浩大,教廷沒有充足的經費支持。

  1517年3月15日,利奧十世頒布了一種特別的贖罪券,目的是為了修建聖彼得大教堂。作為獎勵,購買了這種贖罪券的人,不僅能夠獲得“完全的贖罪和所有罪孽的寬恕”,而且“未來犯下的罪孽也可以優先贖罪”。

  一般的贖罪券隻能贖買一定年數的煉獄受刑,這麽無限製特效的贖罪券是很罕見的,立刻轟動各地。

 

  ▲聖彼得大教堂

  當然,教皇不會提及一份秘密協定,該協定規定教廷將授權美因茨大主教在他的屬地出售贖罪券,所得由雙方平分。此前,為了得到職位,這位大主教曾借了很多債,這些錢裏有2萬弗羅林金幣流入了利奧十世個人腰包。

  出售贖罪券伴隨著很大規模的“促銷活動”,有專門的出售特使到各地去,舉辦遊行、演講,一時搞得轟轟烈烈。由於政治鬥爭的原因,有些領主不允許在自己屬地上出售贖罪券,但也有人去鄰區購買,可見其盛況。

  大主教挑選了多明我會托缽修士約翰·特澤爾作為他屬地贖罪券的首席代理和販賣者。特澤爾是個既貪婪又能說會道的人,他就像走街串巷的馬戲團老板一樣,提著裝滿印刷好的收據的袋子,手握綁有教皇旗幟的十字架,他的助理,一位修道士則攜帶塞滿贖罪券的絲絨袋。

  特澤爾的“銷售業績”特別好。他總是提高嗓門喊道:“現在我手上拿著的是通行證……引導靈魂進入天堂的通行證。”如果聽眾們猶豫,他就強調價格多麽低廉,並且重申有罪孽的基督徒將要受到上帝重罰。

  特澤爾向人們保證,所有罪都能被原諒。誰還會對能買到“赦免”猶豫不決呢?

  在這場席卷各地的“贖罪券”風潮中,有一名個子消瘦、外型冷俊的修道士公開表示了反對。教皇利奧十世一開始並沒有把他放在眼裏,當然,誰也不知道,這位名叫馬丁·路德的修道士,在未來的某一天掀起了整個宗教世界的疾風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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