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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中有多少國軍將領犧牲?

(2014-08-21 18:00:26) 下一個
抗戰中有多少國軍將領犧牲?
一:有多少國軍將領在抗戰中犧牲?
本期《短史記》,繼續回答網友來信之提問。
“霸王豬”問:“想了解下抗日時期國軍究竟有多少高級將領因積極抗日而壯烈殉國。比如張自忠將軍的事宜是否真實等。”
編輯回複:關於“高級將領”犧牲人數,劉國銘主編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政職官人物誌》(春秋出版社1989年),統有125名;茅海建主編之《國民黨抗戰殉國將領》(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收錄有少將以上將領80餘位;黨德文、楊玉文主編之《抗日戰爭國民黨陣亡將軍錄》(解放軍出版社1987年),收錄有64名國軍將領事跡。簡言之,目前學界尚缺乏精準的統計數據。綜合上述材料,粗略估計,至少在200名以上,當無可疑。
上述陣亡將領中,軍銜較高者,多出自雜牌軍,如西北軍張自忠、川軍李家玨犧牲時任集團軍總司令。此二人同郝夢齡、陳安寶、唐淮源、佟麟閣、趙登禹、饒國華、王銘章、周複等因被追贈上將,成為軍銜最高的國軍殉國將領。
至於黃埔係,因資曆太淺,抗戰初期擔任要職者甚少——據國民政府軍委會銓敘廳統計,抗戰初期經銓敘之正式將官,共有1247人,其中出身黃埔軍校者僅92人——直至抗戰後期,才逐漸成為師、旅、團級將領的主體。故其殉國將領之較有名者,亦多集中在該級別,如黃梅興(第264旅旅長)、蔡炳炎(第201旅旅長)、丁炳權(第197師師長)、鄭作民(第2軍副軍長)等。黃埔係陣亡將領平均年齡僅38.4歲,較雜牌軍之43.5歲,亦年輕不少。①
除“高級將領”外,尤能呈現抗戰之艱苦程度者,莫過於中下級軍官的傷亡規模。據軍委會軍政部統計,抗戰爆發時,國軍中下級軍官(上校至少尉),共13.4萬人。戰時傷亡慘烈,中下級軍官每年須補充4.5萬人。因犧牲至速,正規軍校培育已完全不能滿足戰爭需求,及至1943年,軍中正式軍校出身之將官,已僅剩3758人,餘者均來自各種速成班及行伍提拔。②

張自忠靈柩船運抵達重慶後,蔣介石、馮玉祥、於右任等國民政府要員登船祭奠

二:國軍抗日將士有無優撫政策?
“行者”問:“建國後,國民黨係統的抗日將士,有沒有享受什麽優撫政策?”
編輯回複:雖未問及,但考慮到了解者不多,還是先談一下1949年之前的情況。
1927年10月,國民政府設恤賞科,統一管理軍人撫恤事項。1938年,為應對抗戰,軍事委員會又設立撫恤委員會。隨後,陸、海、空軍的撫恤條例也相應修訂,日趨完善。以1940年之《陸軍撫恤暫行條例》為例,規定:撫恤金包括“一次撫恤金”(給予陣亡將士遺屬)和“年撫恤金”(給予傷者與陣亡將士遺屬)兩種。撫恤金包括平時和戰時兩套標準,每套標準下,又按不同軍銜,規定了不同金額。③其後並隨通脹情形有所調整。
此外,還製定有諸多對軍人的優待政策。如《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條例》規定:“出征抗敵軍人,在應征召前所負之債務無力清償者,得展至服役期滿後第二年內清償之”、“出征抗敵軍人或其家屬承租耕作之田地或自住房屋,在出征抗敵期內,出租人不得收回或改租於他人”、“出征抗敵軍人在服役期內,其妻或未婚妻無論持何理由,不得離婚或解除婚約。”④
可惜的是,上述政策雖多,但長期難以落實。1937年,中國士兵傷亡約61萬,隻有8600多人被撫恤,占傷亡總數的1.4%;1938年情況依舊,傷亡120餘萬人,僅1.4萬人受到撫恤,為傷亡總數的1.2%。此後,在撫恤委員會的努力下,被撫恤者的人數比例有所上升,但仍極有限,1939年時為10.2%,1942年是17%,戰爭結束的1945年,傷亡人數的26%獲得撫恤。⑤總體而言,抗戰八年間,有約46萬士兵獲得撫恤,隻占全部傷亡人數的9.2%。
再談1949年之後的情形。涉及國軍抗日烈士的追認、褒揚的最早的政策文件,是1950年10月15日內務部頒發的《關於革命烈士的幾點解釋》,該解釋規定:1、1937年之前,淞滬抗日戰役,長城抗日戰役、察北抗日戰役、綏遠抗日戰役中犧牲的國軍官兵,都屬於抗日烈士;1937年之後,“國民黨軍官兵(包括空軍)確因抗日陣亡者也包括在內,但在此期間因參加反共內戰而死者不在內。”1951年,針對國軍抗戰負傷致殘人員,內務部“內優字第69號文件”又特別規定:“國民黨軍隊指戰員確係對日作戰負傷致殘……得以革命殘廢人員論”
1958年,陝西省民政廳向內務部詢問“對辛亥革命和國民黨部隊抗日陣亡官兵是否給予烈士稱號和撫恤”的問題,2月4日,內務部(58)內優字148號文件做出批複:“國民黨抗日陣亡官兵也不需要和不應該由我們再去撫恤”。及至文革十年,許多國軍抗日烈士紀念碑被推倒,陵墓被掘開,撫恤自然無從談起。
文革結束後,1979年,在鄧小平過問下,佟麟閣將軍被重新追認為“抗日陣亡革命烈士”,引起了很大的反響。但1980年9月3日頒布的文件《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仍明確規定:“不再為他們(國軍抗日陣亡官兵)辦理追認革命烈士的手續”。直到1983年政策才發生變化,國務院發布民[1983]優46號文件,規定:“遺屬主動提出申請,並有可靠證明者,可以追認為革命烈士”。1984年,民政部政策再進一步,規定:“確係對日作戰負傷致殘”的國軍官兵可“評殘發證並給予撫恤優待”。該政策遂沿用至今。⑥
一名陣亡國軍士兵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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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一點即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頤和園' 的評論 : 當然還有,中華民族的英雄,人民會永遠懷念敬仰他們的
一點即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民族解放' 的評論 : 跟你這個民族敗類說什麽都是對牛談琴,小日本會搞什麽大東亞建設,你在做夢吧。對別人卑躬屈膝的民族有什麽未來。
民族解放 回複 悄悄話 抗日抗日,抗到最後怎麽樣?來了共匪惡魔!要是不抗日,與日本共同建設大東亞,現在的中國早就複興了華夏文明?不是早就經濟發達,科技先進,土地遼闊,創造力活躍?
頤和園 回複 悄悄話 北京原來有張自忠路,麟閣路,紀念這兩位抗日英雄,不知現在還有沒有這兩個路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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